斜阳微影,随手而泛起的书笺,淡淡的纸香,撩动的书签,午后的阅读抚平烦躁苦闷的心;字句行间,感人的故事,饱含哲理的话语,让人心灵激荡许久。一杯香茗,一本书,一个午后,阅读成了我当下最喜爱的事儿……
曾记得,小时候的阅读是从漫画和连环画开始。在那个互联网尚不发达的时代,充满神奇、科幻色彩的漫画成了我迷恋的宝贝。《老夫子》、《七龙珠》、《圣斗士》……,一部部奇幻的漫画,奇思妙想,都激发了我对他们的无比好奇心。
也许每个小孩儿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梦,想拥有超强的力量,去战胜心中所认为的“恶”,漫画的英雄人物就成了我的附体。在阅读《七龙珠》,自己成了孙悟空,结识少女布玛,为了保卫地球,多次与实力强大的敌人战斗,踏上了寻找龙珠的冒险旅程。那时,痴迷地追着漫画的更新,经常吵着父母买漫画,或争抢着邻居家的漫画来看。漫画
阅读成就了我小时候的英雄梦,梦想倚剑走天涯,行侠仗义……
渐至中学,阅读成了一叶之扁舟,飘荡在厚厚的中外名著中,从对漫画的渴望渐变成对故事的喜爱,从英雄梦变成去看看别人的世界。
世界总是忙着摧残,那些想努力活下去的人,读《简.爱》前部分给我的感觉就是灰茫、压抑;读到简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扛起了世界的万般丑恶和罪孽,不畏世俗的眼光勇敢地和罗切特在一起,让我看到了世上是有一种的逆流而上的人格光芒,也让我知道在困难重重的日子终究迎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读《家》,读到一个新旧社会交替下的动荡不安,读到一个大封建家庭捆绑着许多人命运一起走向衰落,读到有人虽在无边的黑暗中,仍动荡起生活的激流。在《家》里,我既有憎恨又有佩服,憎恨觉新的懦弱无能,既不争取真爱的梅,也不能保护所爱的妻;佩觉慧的大胆敢为,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与鸣凤相爱。《家》更多给了我对大封建家族的反感罢了。
中学的阅读是丰满却骨感,看到了世界的万般美好,也看到了世界的丑恶凄凉。而阅读,于万山崇林中的灯火阑珊,让我的心灵找到归宿。
现在常常忙于工作,阅读变成上下班路途中的快速扫描,从纸质的阅读变成了浏览移动电子书、刷微信公众号,阅读的内容更多地变成了自我成长类书籍。不为任何功利性、心灵激荡的阅读貌似变得可遇不可求。可何尝不想在某个微风徐徐的夜晚,捧起纸页残黄的名著,来场阅读的宴会呢?
有人问我为什么爱阅读,我喜欢说阅读让遇见了自己,从前、现在、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