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比邻星吗”
“那是北半球看不到的恒星”
当你在我留言板给我留下这两句话的时候我一头雾水。
我都快忘记我们有多少年没有见面了,我也快忘记你的模样了。但我对你曾那么熟悉,我们曾那么亲密。
记得才上初三的时候,我们分到了同一个班,那时候少不更事的我见到了比我还年少一岁的你,嗯,那年我十五岁,而你才十四岁。
终于,在认识你两个月以后,我按捺不住内心的声音,对你表达了爱意。我甚至不懂得一丝浪漫,写了一封老套的情书,在一个雨夜的晚自习过后胡乱塞给了一脸茫然的你,你当时并没有拆开来看,我也没勇气站在那里等你拆开来看,就那么傻笑着对你摆了摆手走回了男生寝室,洗漱,之后却怎么也睡不着觉。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赶到了教室,心里充满着期待与不安。晨读的时候坐在你斜后方的我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坐在我斜前方的你的背影出神,忽然,你转过头来,递给我一张小纸条,大意就是说你答应跟我交往,具体内容现在我已经忘记了,只隐约记得一句“我允许你走进我的世界,但不许你走来走去”。似乎从那时开始,我就不怎么懂你,虽然我那么渴望懂你。
不管怎么说,我的第一段爱情就这么平平淡淡地开始了。笨拙的我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喜欢,笨拙地说着爱你。那时候学校查得严,我们最多就是一起吃饭,一起散步,连牵手都少得可怜。
我们之间的故事并不多,我印象最深的便是你剥橘子给我吃,但不许我用手拿,而是直接喂到我嘴里,橘子虽然酸,但那时的我心里却感到异常的香甜,似乎真的品尝到了幸福的味道,一瓣一瓣的吃进嘴里、流进心里。
但是,这样的日子,仅仅过了一周就结束了。我只做了你七天的男朋友,你没有给我什么理由,我也没有追问,毕竟我那么爱你,爱到不想质疑你,爱到不想改变你,爱到尊重你的一切决定。也许看到这里有人会问,那么小你怎么知道什么是爱,说实话其实现在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爱,但我就觉得那是爱。
转眼,时间已经过去了七年,你的模样我都快忘了,但你的故事我还记得。
我是个恋旧的人,我时常翻看自己的空间,那次翻留言板翻到了你在一零年给我留的那两句话,我发现,一零年的我不懂,一五年的我还是不懂。
我不懂你,正如他们不懂我。
比邻星,北半球看不到。但她一直在那儿,并且总是有能看到她的地方存在的,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