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二月最后一天,单位终于发了工资,据说人力资源部的电话被打爆了,很多人反映为什么我的工资比12月的工资还少呢?为什么大家没有拿2月份的工资跟1月份比呢,因为我司1月份发放了年终奖。
下面解答上边提出的问题,首先大家都知道这次新个税改革有两大主要变化,一是有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六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二是由以前的按月缴纳所得税,改成了全年汇总缴纳,按月预扣预缴。这是对工薪阶层最常见的形式,当然也可以选择年度自行申报。
从如下的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里也可以看出收入项目有哪些,扣除项目有哪些,做到心里有数。
其次看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税率
我们可以看到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万的部分,预扣率是3%;超过3.6万至14.4万的部分,预扣率是10%,同时有一个速算扣除数2520,其实这个速算扣除数就等于36000*(10%-3%)=2520;我司一月份发放的工资(包含年终奖同时扣除按照一次性年终奖文件计算的年终奖)肯定都在3.6万以上,所以2月份发放的工资的预扣率都在10%以上,因为有的领导1月份直接发了大几十万,和12月份的税率比起来肯定是增加了。其实这也可以变相说明年终奖放在1月份发放,年终奖缴纳的所得税变少了。全年来看,所缴纳的所得税金额不变,只是每个月提前推后缴纳的金额有变,一月份缴纳的多,按照货币的时间价值来讲,年终奖平均到几个月来缴纳或者放在12月份发放,能使收益最大。
举例说明:
小赵一月份基本工资8000元,养老8% 640元,医疗2%160元,失业保险0.2%16元,同时发放了50000年终奖,附加扣除房租1500元,则一月份的应纳个人所得税为(8000-640-160-16+50000-5000-1500)*10%-2520=2548.4
二月份没有奖金
则二月份的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8000*2-640*2-160*2-16*2+50000-5000*2-1500*2)*10%-2520-2548.4=68.4
简易算法 (8000-640-160-16-5000-1500)*10%=68.4
对比12月的工资
(8000-640-160-16-5000)*3%=65.52
这个可以看到2月缴纳的税多了,所以工资就少了。
以上未考虑12%的公积金,如果二月份再扣除12%的公积金960元,可以看到二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那么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退还吗?
最后附上国税总局关于一次性年终奖计算政策过渡到2022年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