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找出来以前写的日记,一瞬间惊讶于它们出自自己之手,下一瞬间突然意识到这稀稀落落的拼凑在一起,数不清几万字还是十几万字的本子,竟承载了我的整个青春年少。它们记录了那些褪色却充满味道的日子,而现在的我读起来它们却羞怯到不敢字字斟酌。
是长大了变成熟了,还是害怕面对以前那个单纯真实的小女孩,怕不由得对比,还是怕发现如今过得不如从前,怕看到那刻骨铭心的名字,还是怕以后再不能体验当初豁出去不要脸尽了兴的日子。想了许多也没有找到确切的原因,可能这里的每一个理由拼揍起来也算是一个理由。
这么久的时间里,一直很被动,一直不善于表达,一直一如既往的真诚和真实,这些看似随意的性格,却也让人深陷其中,是处女座的魔力吗,哈哈哈?不知道从前喜欢过多少人,因为读到一些人名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不知道被多少人喜欢,因为攒够了失望的离开全都是悄无声息。只是记得曾经用好多年在一个人身上开心的浪费时间,又用好多年忘记这个人,再用一瞬间放弃这个人,才明白原来忘记和放弃是两件事。放弃了才可以不痛不痒,放弃了才可以面对后来的甲乙丙丁,而单纯忘记的话一般是自欺欺人,忘不掉的。后来虽然依旧热泪盈眶但也走的干脆,“及时止损”是成年人的游戏,纵然身在其中,可我却从来不敢打一场排位。
某个大作家说过,人的苍老往往是一瞬间的事。一直觉得这话很有道理,却不知它的道理究竟是什么。偶尔会蓦然惊讶于时间的的悄无声息,也会在日复一日的早晚涂抹的那些瓶瓶罐罐中调侃自己老了,四月了还穿着棉裤真是不负当年那句“老了都是病”啊,但离深刻理解大作家的话还差的很远。对于一个记忆力差,还是超级路痴的人,几十年后也许每天都在想,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叫什么,所以严重怀疑自己以后会发展成一个记忆模糊,找不到北的老太太。所以我很有自知之明的七八年前就不吃粉条了,怕得老年痴呆啊,嗨呀。
前些日子,一个朋友让我多写些东西,说好久没看我的文章了。文章,说起来惭愧,没想到自己的那些碎碎念成了朋友的习惯,很久以前也准备写本什么,写了个开头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框架搭好了就是懒得写,毕竟万事开头难然后中间难结尾难。越来越觉得我这个人没什么优点,就是心大和懒支撑自己过了这么多年。为了对得起这个朋友,也算是用了一些时间零零碎碎写了这篇。
有些话其实来不及说,有些事情慢慢的也就那样了,以前觉得放过别人特别伟大也特别难,现在认为那些肯放过自己的人更有勇气。小时候想养只猴子,因为它可以看懂你的喜怒哀乐,现在想养一只猪,它每天都胖胖的好可爱也好开心。“岁月悠悠,衰微只及肌肤,热忱抛却,颓废必至灵魂。”开心最重要,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顺其自然的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love you 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