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暖暖的和她的静书。
我爱过你,我知道你都知道。
我正在和我初中暗恋的学长聊着家常。想想我都觉得不可思议。怎么就成了好朋友呢?
幸好当初,只做了朋友。
越是年纪大,越觉得有一句话说的对,太喜欢的人不能做恋人。因为朋友进一步是恋人,而恋人退一步就是陌生人。
因为太喜欢了,所以保持一个朋友的距离就好。你谈恋爱,失恋,喝醉,痛哭,成长,再恋爱,谈婚论嫁,我都在你身边。我见过你,所有的样子。
包括从头到尾,你不属于我的样子。
记得高三那一年的生日,深夜里,好朋友都让你给你打电话,说打吧,告诉他,你爱了他五年,然后就忘了他。酒壮怂人胆,我到底还是没敢打那个电话,尽管那串号码我可以从头背到尾,再背回来。
说出来就没有了,说出来就要忘记了啊,我年少的时光里,写满的都是你的名字。
后来和你有一次聊起,语气里都是庆幸,还好,从来没有打给你,从来没有想过在一起。
前几天和糖糖打电话,说着她和皮皮纠纠缠缠理都理不清的事。她说在许多个越洋的电话里,她都感叹,这么了解我的一个人,怎么就是我的前任。这个世界上我找不到一个人再那么懂我的欲言又止,懂我的弦外之音,而这个人,是我的前任。
世事偏爱造化弄人,而岁月的手翻雨覆雨,我们无能为力。
我在每一次我们无所顾忌的聊着彼此,聊着对方的感情,聊着你全部和我没有关系的人生,我都在庆幸,我把那些曾经溢到嘴边的欢喜紧紧的锁在了旧时光里,锁在了那场雨里,那个日记本里。
我二十四岁了,活得还像当年十七岁的自己。会因为一句话感动,会因为一朵花停留,会因为一个人开心。会因为很多小确幸觉得自己是一个幸福的人。
我总是因为一件事,觉得自己失去很多很多的时候又拥有的更多,就没有什么遗憾的了吧,毕竟,不完美才是人生。
有很多人,有一些喜欢,是不能够在一起的。而当年月走得越来越快,你离曾经越来越远,那些年少的欢喜灰飞烟灭,而你,还在他身边。
你见过他哭,见过他丑,见过他无助,见过他彷徨,见过他活成了现在的模样。
可能,你还要和他做一辈子的朋友。
爱过,才知情重。醉过,方知酒浓。
太喜欢的人,就不要做恋人。
舍不得。
可是,又怎么甘心做朋友。
怎么甘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