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前的准备,大致可分为两类:有大纲和无大纲。
绝大多数作家在写作前,会列一份大纲,详细程度不一。譬如有“强迫症”福楼拜,不但有大纲,还有明确的细纲,所有的作品,都按着事先编排的轨迹运行和发展,未曾有一丝一毫的偏离。
当然也有无大纲的作家,最著名的莫过于杰克·凯鲁亚克。他在写《在路上》这部巨著时,他根本没有考虑到小说的完整结构与剧情,仅仅是依靠灵感,灵感枯竭时吸两口精神化合物,身体和灵魂又回到路上了。因而,《在路上》虽是一部相当了不起的作品,但从整体结构和故事剧情方面来看,过于散乱和不紧凑。
不论是有大纲和无大纲的作家,在写作前,至少脑中会有一个故事核心主旨。故事情节的发展将围绕这个核心主旨展开。
无大纲写作,需要的不仅仅是写作技巧,更需要天赋,在这里暂且不论,重点说一下有大纲的写作方式。
我在菲茨杰拉德所著的《夜色温柔》的小说的序中,偶然又幸运地发现,作者所写的小说核心主旨、大纲、人设。尽管这部作品不如《了不起的盖茨比》那样有名,但却可以让我们一窥文学巨匠的写作思路,创作方式。
对于尚在写作道路上揣摩的人而言,这无异于是一部极好的写作教程,且是名家教程,远胜鱼目混杂的江湖郎中,自吹自擂却从未写出过一部真正有价值作品的伪大神、跳大神。
下面,就让我们通过菲茨杰拉德的视角,感受一下写作前的筹备工作。
小说核心主旨
这部小说应达到以下目的:展现一个天生的理想家。一个被惯坏了的牧师,由于各种原因,屈服于上中层阶级的理念,在登上社交顶峰的过程中,失去了自己的理想和才华,开始酗酒,放浪形骸。背景之一是有闲阶级在其最风光+最耀眼的时代,就像墨菲一家。
任何一部优秀的作品,都有创作核心主旨。不同的核心主旨代表作家的思想境界,也侧面凸显了一部小说的格局。
譬如说:
表达某种对于爱情的观点,最终将不可避免地写成一部通俗小说;
表达对某个时代的反思,若是客观深刻洞悉,那么将诞生一部极具文学价值的著作。
菲茨杰拉德的核心主旨,正是后者。《夜色温柔》的创作时期是在美国的爵士时代,即一战结束(1918年)到经济大萧条时期(1929年),美国人崇尚金钱,挥霍无度;导致无数人倾家荡产和身败名裂的时期。
由此可见,作者的创作格局,将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然而,菲茨杰拉德将身边的人一一代入,却未思考到这些美国人在欧洲挥金如土背后的焦虑,未能真正展现出一个时代最深层次的桎梏,不得不说是可惜。这和他所处阶层休戚相关,他从未真正进入过上流社会,他也并非上流社会出身。
但即便如此,我们也可以将其视作一部菲茨杰拉德的自传体。
那散文式的叙述,个中的韵味,像极了中国近代小说,展现出朱自清《荷塘月色》的美感;还有入骨的细腻描写,恐怕让向来以细腻和张力见长的日本作家也大呼惊讶。
因而,我们并不能将它写得不深刻,就武断地将它视作没有价值。
小说大纲缩略
引用一:
主人公生于1891年,是像我自己这样的一个男子,出生在一个由中上层资产阶级落入小资产阶级的家庭,但所受的教育仍然花费不菲。他拥有一切天赋,在耶鲁度过的岁月相当成功,但也不完全成功,却还是得到了罗德奖学金,最后在约翰·普金斯大学取得学位+用一笔遗产楚国到苏黎世学习心理学,26岁时的他,前途似乎一片光明。然后他爱上了一位女病人,她犹豫年轻时的一桩事件,对于男性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杀人狂倾向。除此之外,她是一个颇具传奇色彩的放荡女。他“调整”了自己+她爱上了他,而他也回应了她的爱。
有了创作主旨,进而在主旨层面上进行人物设定和大纲的编绘。
从上段引用中,我们可以看到主人公的背景、年龄、经历。
哪怕是没有看过《夜色温柔》的读者,从这段大纲中,亦可对小说的剧情窥探一二。显然是通过主人公的社会地位不断转变,发生的不同经历和不同内心思想。结局注定是悲剧性的,从他与一位精神病人的相爱,可想而知。而这位精神病人,从深层意义上说,并不是简单的病人,而是整个时代下形形色色人的典型。同样的,主人公的天赋,在金钱欲望和自卑的心理摧残下,逐步走向破灭,同样也反应了一个时代的特征。
可是,在我通读这部作品后,发现妮珂(女主人公)并无杀人狂倾向,说放荡也有些言过其实。
很明显,作者在实质性写作阶段,舍弃和改变了大纲中的一些人设和背景。
写作是个复杂的过程,列好大纲,未必会完全按照其执行,有时针对某一故事情节或某一人物,会有新的灵感、新的认识,还有可能产生无意识地描写。这种事情很多,每个人在写作时都会遇到。
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在写完某一章节,将会对其重新审视;是否偏离主旨,又或是比大纲更优。通过甄别,不断地调整情节或大纲,不断地对措辞进行润色,才能体现出一部精心打磨的作品所应有的质量。
引用二:
在战争中非现役服务了一年之后,他回来和她结婚+疯狂地爱着她+为了将她完全治愈而全身心地投入。她出生于贵族家庭,父母一方来自美国,另一方来自欧洲,她年轻、神秘+可爱,是一种新的性格。这种秩序其实他并不拥有,他事实上是一个相信共产主义的自由理想主义者,是一个叛逆的道德家。但他多年以来生活在恩惠当中+生活在资产阶级中,把他给惯坏了,他结婚的时候,是个内心分裂的男人。在战争当中,他开始喝酒+婚后继续偷偷地喝。照顾她的难度超乎他的想象,他内心越来越支离破碎,但外表一直保持着一副完美的容貌。
(上连第一段的大纲)
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妮珂(女主人公)的背景设定,以及两人婚后对各自所造成的心理转变。
两段大纲中,我们没有看到男女主人公的具体名字。
可在大多数人写大纲进行创作时,会先给他们取个名字,在取名的过程中,又要花费好多精力去思考。这样便让某些不重要的事情,直接打断了大纲和人设的连贯思路,从而造成创作中断。
如果非要取个名以示区别的话,那不如就用A、B、C来代表,等大纲完成后,再思索人物名字的问题,岂不更好?
另外一个误区是:在人物设定时,总免不了用某种字符囊括人物性格。譬如:上一段男主人公的“有天赋”、“理想主义者”;这一段中女主人公的“年轻、神秘+可爱”。
简单扼要地点明人物特征很有必要,但大多数人却始终围绕着这些所谓的“特征”展开故事汇编,却忽略了人在不同时期遇到的不同事件,对心理和性格所造成的影响。
把人物性格特征塑造得立体丰满,才能成为一部好作品。但是太多人遵循性格特征的单一刻画,把人物扁平化,使读者读起来形同嚼蜡,淡而无味。
何为大纲
这是个愚蠢的问题,但能回答上来的人,我个人觉得,还真不算多。
上两段大纲里,不仅没有具体人物名字,连具体事件都没有,只是在简述男女主人公的背景、性格、经历。
两人怎么爱上的,在哪里爱上,为什么爱上,结婚后为什么男主人公性格分裂,最后怎么就变成内心支离破碎,但外表一直保持着一副完美的容貌?
这一系列的经历,没有一件是具体化的,是相当模糊而粗糙的。
因为这是大纲,不是细纲。
大纲,只要说明故事的主旨和大概就好。如果非要一件件事情仔细列明,反而容易禁锢自己的灵感,用条条框框把思想封死,越到后面,转还余地越小。
所以,先把大纲列好,人物设定好,再根据其套入细节内容,列出细纲,方为行之有效的方法。当然,只有大纲和人设,不列细纲,也完全是可以的。这根据个人写作习惯和对文字的驾驭,因人而异。
人物设定
男主人公
男主人公生于1891年。小伙子身形壮实,相貌俊秀,也非常聪慧,博览群书——事实上他才华横溢,有着极其强大的个人魅力。这一切都从一开始就安排好了。他是具有无限潜力的超人,以中产阶级的眼光,第一眼看他就是这样。然而,他缺乏一种韧性——布朗库西、莱热和毕加索身上的那种粗犷,他全然没有。他的外在特征,可以任意采用这些人的:罗杰德·墨菲、欧内斯特·海明威、本·菲尼、阿奇波尔德·麦克利什、查理·麦克阿瑟,以及我自己。然而,他看上去像我。
缺陷——例如急于挤入上流社会、饮酒、不顾一切地粘在一个女人身上、最后患上神经症——都是逐步显现的。
我们跟随他从34岁到39岁的历程。
依然是一个相当模糊化的人物设定,性格创作来源有历史人物,身边熟悉的人,还有自己。这是一个作者对身边事物所应该具备的观察能力。故事情节可以天马行空,但人物刻画还是要贴合社会现实的。
优点和缺点都写得很空泛,让人摸不着头脑。但作者既然这样写,一定有自己的原因,因为他知道自己在写什么,准备塑造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非具体化的表述,让小说创作的空间更为广阔;而不拘泥于人物性格的框定,只要不超出这个范围,任何故事情节所引发的内心变化,都可以套入其中。
人物编年史
狄克的实际年龄
1891年9月 出生
1908年9月 进入耶鲁
1912年6月 20岁从耶鲁毕业
1916年6月 从霍普金斯毕业。前往维也纳(在那里8个月)
1917年6月 一年后,从事了其他工作,然后到了苏黎世,26岁。
1918年6月 在苏黎世取得学位。26岁。
1919年6月 回到苏黎世。27岁。
1919年9月 结婚。28岁(之前拒绝了大学神经学研究员席位,成为诊所的病理学专家。或者他接受了?)。
1925年7月 5年又10个月的结婚后,将近34岁(故事开始)。
1929年7月 9年又10个月的婚姻后,将近38岁。
这是一个列表式的人物经历。
大纲完成,在进行具体人物设定时,人物有了名字。
故事大部分是发生在狄克34岁到38岁这期间。按时间分类,可分为ABC三个阶段,但在小说叙事结构中,成了BAC。也就是说,故事从中间开头,再说狄克早期经历,最后根据早期和中期经历的结合,产生了最后的发展和结局。
叙事方式有很多种、时间、空间、双线、断崖、倒叙、蒙太奇等等。大纲可按照先后顺序罗列,但在具体创作上须有多样性和变化性,通过叙事结构,引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把人物经历按时间罗列还有一个好处,避免写到后面把时间混淆,犯下前后不一致的低级错误。
素材搜集
1、阅读书籍,决定病例的大概类型;
2、准备一份囊括1916-1920年的诊断报告;
3、然后细看各个类别素材,要复制的内容不要选太多;
4、从其他类目中选取气氛、精准度和素材,注意不要犯精神病学和医学上的低级错误,但也不要炫技卖弄。只要用关系最不紧密的事实暗示就可以了。不要变得像医生的故事。
作者写的是精神病医生和病人的故事,尽管菲茨杰拉德的妻子此时正饱受精神病困扰,在康复中心接受治疗。但作者毕竟是个作家,对医学知识不甚了解。要把精神病人描写到位,光靠观察她妻子的言行举止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学习专业方面的知识。
以上这段引用,已然证明了作者的态度及在描写症状是应采取的写作手法。
章节字数
在菲茨杰拉德的写作计划中,《夜色温柔》这部作品应分为三卷,共六十一章,并明确列明每章的细纲和倒叙的叙述方式及节点;每章七千五百字(英语单词)。
从英语原著来看,虽章节有长有短,但在总字数的控制及章节数量上,是完全一致的。
这体现了一位优秀作家对文字的驾驭能力,不论情况发生怎样的变化,润色到什么地步,总会按照既定的安排来执行,对小说总体性进行严格的把控。
出版方式
《夜色温柔》先在报刊上连载,对于他这种BAC的倒叙方式,其实很不适合连载方式。当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就被其结构搞得晕头转向,事情的发展和走向可以看清,但总有些摸不着头脑的感觉,直至我看到第一卷的结尾,才知道妮珂是个精神病人。再联想到前面的情景,也就觉得理清头绪了。
可对于每周只刊登一章的连载方式,显然会让读者看得云里雾里。并且,由于法律有关规定,妮珂和他父亲乱伦的事情未曾刊登在报刊上。这就更让人觉得妮珂的性格刻画具有跳跃性、不连贯性,使某些举动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
阉割小说的缺陷,就在于此。
书名选择
小说的书名,关乎一本书的命运,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把握大众读者的心里,方能推动销量,即便是名家也不列外。
所以有时候,一本书的书名,未必是作者真正想取的;更有甚者,出版社帮忙代为取“最为贴切”的书名,亦不在少数。
菲茨杰拉德最早的本意是取名为《假日的酒鬼》,后改为《戴弗医生的假日:一部罗曼史》,又更正为《夜色温柔:一部罗曼史》,最后才将副标题去掉,正是命名为《夜色温柔》。
可《夜色温柔》这样的名字太过普通,不足以打动出版社。
虽然它有作者的深意考量——夜色温柔取自济慈的“夜莺颂”。好在菲茨杰拉德有一位很好的出版编辑,最终才能如愿以该名出版。
夜莺颂
我已和你在一起!夜色那么温柔,
……不过这里却没有别的亮光,
除了一线天光被习习和风吹过
灰暗的绿荫与迂回曲折的苔径。
这首诗在说两个人生活在幸福甜蜜下,但内心却是无比彷徨,看不到未来的幸福道路,始终在表面美丽的黑暗中盘绕,怎么也见不到黎明的曙光,最终导致崩溃,陷入无尽的黑暗深渊。
结语
如今的电子文档、表格,远比纸笔来得轻松便捷。其大纲、人设等形式也可以根据作者的喜好和习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呈现。
《夜色温柔》的大纲、人设、故事汇编、素材搜集、工作时间安排等等,总共写了十六页约A4大小的信纸,现连同《夜色温柔》的手稿一同保存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图书馆里。
这体现了一位优秀作家的高度写作素养和写作态度。
所有有价值的文学创作,都是基于核心主旨,通过其进行大纲罗列,从而联想到人物设定,继而通过一个个人物的设定,连串出最为适合的故事情节,经过故事情节的发展,引发人物的内心变换,再由人物内心变化自然而然地引发新的故事情节。如此循环往复,起起伏伏,直到最后走向尾声。
主旨、大纲、人设、细纲等未必需要逐一写成文字,但至少脑中要有个概念。千万不要低估作家的记忆,脑中的概念往往比写下的文字记忆得更为深刻。
因此,那些仅仅在编故事,却不注重人物特征和变化、逻辑混乱、靠耍萌卖爽哗众取宠的小说,连通俗小说都称不上(大概只能叫作低俗吧)。
如果仅仅想通过编故事的方式,达到赚取金钱、名气或其他目的的话。那么他只能永远成为一个作者,而不能称之为作家。
作家是有理想,有态度,有抱负,有胸怀的。
作者只能算是个提着菜篮子坐在证券交易所大厅的中国式大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