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处作业的工作计划和风险评估
(1)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工作许可证制度。船长在确认准备工作符合高处作业的条件后,方可签发作业工作许可证。严禁将此流于形式。
(2)高处作业前做好风险评估,根据人员特点和状态分配工作,并将工作任务、程序、风险、安全注意等传达给作业人员。(3)经评估,风险较高的高处作业和三级及以上高处作业,部门长应现场监督和指导,如有必要,可考虑安装安全网,以防万一。
(4)在气象恶劣、船舶摇摆剧烈等条件下,如 5 级风以上、2 米涌以上、船摇 3 度及以上、在雨/雪/浓雾等时,应禁止高处作业。
(5)应将高处作业计划告知驾驶台,以便于驾驶员操船时控制船舶状态;应将气象情况及时通知作业人员。
2.高处作业的现场管理和监督
(1)高处作业时应明确责任:船长对高处作业安全负总责,部门长负责工作方案的计划和技术指导、监督,现场管理人员负责高处作业的实施和安全监督。
(2)现场管理人员应确认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如不能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高度近视、癫痫病等;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其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现场管理人员应监督做好准备工作,为作业人员分配工作、指定协助人员、确定联系方法、讲解工作内容,并组织做好防护措施,如搭跳板、系安全绳、放梯子、加设安全栏杆;检查确认跳板和索具的负荷能力(不能超负荷使用),保护设备有足够的强度。
(4)现场管理人员应根据可能坠落范围在高处作业场所设定禁止进入区域,设置防护围栏或围绳,做好警示标志;考虑船偏、船摇等的影响,适当增大禁止进入区域。
(5)工作场所有孔洞时,应切实做好洞口坠落防护,并在洞口周围设置防护围栏或围绳,做好警示标志,防止人员意外踏入。
(6)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动态安全检查,随时注意作业人员的状态,并与之保持有效沟通、提醒,提供必要的支持,如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外部风险,就要及时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7)重视高处作业准备和结尾收工阶段防护措施的不完备情况,预防作业人员的失足与失手。
(8)夜间作业时提供足够的照明。
(9)天气寒冷时做好防冻、防滑措施。(10)高处作业涉及多部门人员进行时,一般由 “属地”部门的人员现场监控。
3.高处作业人员的注意事项
(1)正确使用安全帽:①使用合格的安全帽,确保无破损,帽衬、帽带等应完好;②调整好帽箍、帽衬,以适合自己的头部;③戴好安全帽后系紧下颚带。
(2)着装符合安全要求:穿好工作服,并扎紧裤脚;穿软底鞋,并防滑;戴合适的手套,并防止其影响握力。
(3)正确使用安全带:①使用安全带前,要检查其有无破损、扭结、断股,卡环孔是否损坏;②使用安全带时,要挂在牢固的地方,严禁挂在活动的物体上,而且要高挂低用,防止摆动;③避免明火和刺割;④在无法直接挂安全带的地方,可添加安全绳,也可加设安全栏杆等; ⑤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使用缓冲式安全带。
(4)高处作业前,应先熟悉工作场所,再与现场监督确认将要进行的工作,并与自己的协助人员进行沟通,明确工作内容、程序和使用的工具、工作方法、联系方式等。
(5)高处作业前,必须检查所用的绳索、滑车、座板、跳板、脚手架、梯子、保险绳等设备,确保其牢固。
(6)攀爬和进行高处作业前,要检查脚踏物是否牢固可靠;在作业期间,禁止临时解除安全带;在货舱、应急消防泵间、间隔舱等处上下直梯时,可使用速差式安全带。
(7)工作中要小心操作,不可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去平衡;如出现身体疲劳、遇到较难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
(8)工作中如果需要临时解掉安全带而又没有安全保证时,就必须再加一根安全绳。有的型式安全带,本身就有两根安全绳,临时解开一根安全绳时可以挂好另一根安全绳,以防意外坠落。
(9)到其他部门“属地”从事高处作业时,应多注意周围环境,谨慎工作,并多向“属地”人员咨询安全注意事项。
4.高空坠落的防范要点 (1)临时或短时间从事高处作业特别是一级高处作业时,应严格履行高处作业程序,不可因图省事而不采取安全措施。(2)禁止在光滑、不易抓牢、不稳固的处所进行高处作业;在小雨、雪及冬天高处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滑、防冻措施,及时清除冰、雪等,如果还有风险,则应停止作业。(3)使用跳板时,吊索具必须绑扎牢靠;在跳板上传递工具时,要使用工具袋或工具桶,必要时可找现场协助人员进行协助;在跳板上工作时,还要挂好保险绳;升降跳板时,保险绳要随升降调整,不得摘除。(4)使用高凳和梯子时,单梯上只许 1 人操作,支设角度以 60°~70°为宜;梯子不可靠在不稳固的物体上;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并有专人扶住;使用 4 米以上的长梯时,梯子上部必须加固;爬梯时,要面向梯子,手中不可持物,且不可多人同在一梯;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有人;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 40°,且连接牢固。(5)打开的道门、孔洞等,要设立围栏或围绳,做好警示标志;进行洞口作业时,应小心操作,不可背对洞口,也不可在洞口边休息或在洞口上面的盖上站立或行走;洞口作业完成后,必须封住洞口,以防人员意外踏入。(6)舱口围上、舱盖上等临边作业,必须做好防护措施;严禁在打开舱盖的舱口围上行走;在关好的舱盖上工作时,尽量离开舱盖边 1 米以上,且不背对边沿。(7)在从事放舷梯、放引水梯、爬绳梯到舷外作业时,应参照高处作业的要求进行,防止落水。(8)从事坠落风险较高的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附加安全措施,如增加安全绳、安全网或在作业场所增设防坠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