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爱你就像爱生命》里看到王小波先生写给李银河的一段话:
你想知道我对你的爱情是什麽吗?就是你高兴我也高兴,你难过时我来安慰你,还有别爱别人!
我把这段看起来毫无文采的情话抄在了日记本上,不为别的,就是太久没有看见这麽简单的爱情定义。同喜,相伴,不背弃,仅此而已。
我不太爱写爱情这个话题,一是自己没什麽发言权,二是这个东西太不具备标准答案,古往今来这麽多英雄豪杰红颜佳人折了腰,又岂是我这样的凡夫俗子道得破真谛的?若是纯当做故事小说杜撰,我又没那本事,能谱写出惊世情仇爱恨纠葛的好剧本。
只是作为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总归对爱情还是有些幻想。作为半个文艺小青年,也总会想过遇到谁,从此天涯海角有了伴。不谈生活只要远方,只说一句,未来的日子,请多担待。
我要这样一个伴侣,唯一而有印记。有人告诉我,人和人之间就像需要驯养的小王子和小狐狸,当我们之间积累了光阴和感情,彼此才会变得有意义,世界上与你相关的部分才会变得有色彩。我不强求天长地久,只是在一起的时光应当是有重量的。我对你来说,不同于其他所有,就像王子的小狐狸,只是那一隻小狐狸。
我要这样一个伴侣,我们爱得起,放得下。我曾想过很多次,恋人间不离不弃的誓言有什麽意义?我们从来都无法保证永远,何必留下"罪证"供分离后的彼此夜夜辗转难以入眠?后来我明白一个道理,不是不能永远的东西,就不曾存在过。所以呢,当我们山盟海誓耳鬓厮磨之时,你说的情话我都信。若有一刀两断再不相往来那天,所有的承诺,我也一乾二淨。这大概就是我所理解的,拿得起,放得下。
我要这样一个伴侣,我们有独立而完整的人格,你不曾禁锢我半点对自由的嚮往,我不会委屈你一丝对梦想的追求。有人说,爱情是我走在最对的道路上,刚好遇到你。我是顶喜欢这句话的。就像喜欢小学课本上那句"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我们最好只是碰巧遇上,刚好爱上,从此有了更多对生活的憧憬。而不是为了遇上,拔掉翅膀,从此只剩妥协和忍让。我要这样一个伴侣,你来,我很高兴认识你;你走,我依然很高兴认识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