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大学毕业来到城市工作以后,我已经彻底摆脱了自己的出生地——农村,成为所谓的“城里人”。只是这几年,一到假期,不管老公是否有空,我都会带着孩子先回到他的家。
我爸爸在我九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妈妈跟着我的哥哥住在千里之外的大北方,我们每年暑假的时候住在一起,平时3.5天的假期是无法会面的。我的婆婆距离我们所在的城市就一个小时多的车程而已,来去自如。
但是,我频繁回来,不只是因为距离近的原因。
随着时间的增加,越来越不喜欢城里不分白天黑夜的喧嚣,哪怕凌晨1.2点,你都能听到马路上风驰电掣的车流声,听到楼下大排档推杯换盏的应酬声。
城里的夜,甚至比白天更明亮,刺眼的路灯光,睁大眼睛注视着夜晚的一切。我好喜欢乡下的夜晚,那是一种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是比最黑的头发还要浓黑的夜。到了晚上6.7点,到处都是以前浓密的漆黑,是死一般的沉寂,偶尔传来一两声的犬吠,让宁静的夜晚更显得静谧了。
这样浓黑而又静谧的夜晚,到了9点多的样子,你就不自觉地产生了要睡觉的欲望,扔下手机,头一沾枕头立即就能进入甜美的梦乡,美美地睡上一大觉。早晨5.6点的时候,不用闹钟,没有头昏脑胀,你会神清气爽地自然醒来。你更不会赖床,在空气如此清新的乡间,你甚至觉得大清晨赖在床上是一种罪过。
在乡下,可以拥有一夜充足的睡眠,这是我喜欢乡下的第一个原因。
除了睡眠,国人最重视的似乎就是一日三餐了,即便在不愁吃不愁穿的今日,国人对吃的热衷依然浓烈如初。
在城里的时候,菜场所有的菜,大都出自大棚,为了视觉的美感和经济利益的增加,菜农们让蔬菜、肉食动物的生长期越来越短。45天可以出售的鸡,涂上避孕药的黄瓜等传言虽然一再被辟谣,但是城里的荤素菜没有天然的香味,倒是真的。甚至有时候,你都不知道吃到嘴里的是什么,所有的菜味道似乎都差不多,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感觉呢?
回到乡下就不一样了,新鲜的食材随处可见:逆天的丝瓜、屋顶的南瓜、路边栅栏上的豆豆,门口当季的各种蔬菜……
要吃肉,抓只鸡,要吃菜,门口随手一摘,要吃蛋,鸡窝里一摸就可以了。用自己亲手种的各种食材做成的各种菜肴,都是那么纯香的味道。
早晨,抓把米,放一把豆,熬出来的粥晶莹剔透,尚未端起来,一阵淡淡的米香就扑鼻而来,喝一口,黏黏的滑滑的,整个口腔都能体会到这丝般的润滑,这种润滑顺着肠道进入胃里,霎那间温暖的感觉超级全身。那一刻,你会突然敬畏这土地,这大自然,敬畏这碗里的每一粒米,她们带给人类生命的源泉。
一碗粥尚且如此,就不要说那鸡肉的鲜香了。昨天,婆婆一早起来,去鸡窝抓了一只公鸡,拿来一把剪刀,一手抓住鸡的翅膀和头,一手用剪刀去剪它的脖子,嘴里念念有词:鸡,鸡,你莫怪,杀你做道菜。瞬间,鸡就完成了它的使命,成为人类的食材。择毛,清洗,剁块,炖烧……十几分钟以后,那浓浓的肉香让你的肚子忍不住叽里咕噜地叫个不停,嘴馋的孩子闻到这个香味甚至口水直流,连门口的小狗都忍不住一嗅再嗅。一个小时过去,当一大盘鸡肉端上桌子的时候,你会不顾形象,用手拿上一块,放入嘴中,又烫又香,那个时候,你感觉天下最美味的莫过于此了。
睡好吃好,白天,你可以到田间拔草,到小河边捉螺狮,到门口土地里挖蚯蚓喂鸭子……总之,你可以做的事情很多很多。你不会再无聊,也不会捧着手机一遍又一遍地刷着与你无关的朋友圈,无聊地偷窥别人的生活。
最后,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的婆婆是一个人居住,不习惯住在沉闷的城里。但是,她的年龄大了,肯定希望多和儿孙呆在一起。于是,一有空暇,我们就会回来陪她。我和孩子回来的次数,比老公回来的次数都多。因为这个,老人腰板挺直,成为方圆十里众多老太太羡慕的对象:多好的福气,儿媳妇比女儿还贴心。
大家只看了我们对老人的陪伴,没想到,回到乡下,也是我们对自己最好的陪伴。
陶渊明的生活,其实也是我向往的生活:
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
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
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