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小说总有一种看透人性的癫狂和绝望。现实而犀利的诉说让人无法直视却又无力反驳。
曾听母亲说起过挨饿年代的事情。饿极了的人们只要看到跟食物沾点边儿的东西,立即毫不犹豫纳入囊中。野菜、树叶、树皮、皮带、甚至皮质的鞋,统统被做熟果腹。
母亲说那时候,有一种野菜叫“刺角芽”,叶子细长,边缘有细密的白色毛刺,能长一米多高,开粉红色的刺花。这种植物会引起浮肿,吃过以后第二天手肿的像面包,脸就像被扇了大耳光子似的浮肿。然而没东西填肚子,肿也得吃,战战兢兢的往肚子里咽。父亲甚至还吃过做熟的大雁屎。
挨饿,是一种刻骨铭心的可怕记忆,以至于父母现在对剩饭剩菜极为珍惜,一定要想法设法的吃掉才安心。即使有时候,东西已经有些变质。
许是那时的记忆太深刻,让人无法忘记,至今父辈的朋友见了面问候的那一句“吃了么?”都让我以为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后遗症。
知道了这些再看余华的小说,就会觉得小说里的情景绝非夸张。而是另一种还没糟糕到底的生活,最起码还有玉米面糊糊喝!生日那天许三观用嘴“炒”的几道菜,“吃”的家人口水哗啦啦,看的我眼泪汪汪。
这是许三观的悲剧人生。作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他让家人连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面汤是不可忍受的耻辱。于是,他去卖血了。为让家人吃一顿“好的”。
卖血这件事情,成为许三观人生轨迹的标注。卖一次血意味着遇到了一次重大的人生节点。然而当他的三个儿子长大后,卖血便都是为了儿子。
有句话说,中国的夫妻自从有了孩子,便就是为孩子而活。一点不假。许三观为了儿子疯狂卖血,几乎送了命。寒冬腊月就着河沟拼命的喝那不干不净、寒凉彻骨的水,打着冷战去卖血的场景令眼眶红了一次又一次。
许三观这个跟着四叔长大的孤儿,一生挣扎在世俗、困窘的泥泞生活中。他是个小人物,无权无势无钱,还没什么特长。这个草根父亲看起来一无是处,小肚鸡肠、罗里吧嗦。但他温暖而细心,善良且仗义,对家人亦是不离不弃。他把说不出口的爱全都盛在了那一碗又一碗卖掉的血中,艰难的撑起一个家。
直到老年境况好转,许三观仍战战兢兢,不敢忘记过去。就连想吃一盘儿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都要找个由头,先卖点血再吃。有付出才有收获在这个苦汉子身上执拗的生根发芽,不肯妥协。
像极了我们的父辈。
这是读过余华的第三部小说。
总在阅读时有这样一个画面感: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叼着烟,搓着身上的污垢嬉皮笑脸的说起他游荡在世俗的街上,看到的常人得见的柴米油盐、爱恨情仇,以及常人不得见的沟沟坎坎、龌龊肮脏。
不知为何,我想起了恣意狂放的王小波。较之王小波的天马行空,余华的小说似乎更接地气一些。更像是昨夜走过的一条饮食街上,油腻污秽,恶臭冲天。草根们在昏暗的小店里呵斥划拳,打诨插科。小人物的苦乐生活。
在这诉说中,我们常有一种疑惑:这难道就是生活?是的,这就是真正的生活。这一切那么似曾相识。是否在街头巷尾的观望者中,窃窃私语的议论者中,就有我们自己的影子,也有我们自己的故事。好像这汉子说着说着突然眼睛一瞪:看什么!说你呢!
每个人都在看他人的闹剧,每个人也都活在自己的闹剧中。观看别人也被观看。无人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