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又过了一周,她还是没有出现。
周一中午下课后,我去食堂打了份土豆丝,拎回宿舍,边吃边心绪不宁的想:快一个月了,怎么连个人影都没见到,就算是神农架野人,也该留个脚印吧。
如果是上学期,我是坚决不会选择在宿舍吃饭的,不是嫌麻烦,而是因为大头的脚——太臭了,臭的无可救药。凭良心说,大头挺爱干净的,每次出门,都要对着镜子照一番,胡子刮的干干净净,衣服也穿的整整齐齐,只是他的脚一旦脱离鞋子,那让人作呕的臭味便以势不可挡的气势冲出来,席卷宿舍的每一个角落。就那一瞬间也就罢了,怎奈他的鞋子众多,像列兵一样排成两排,昼夜不停的释放着硫化氢。由于臭味过于浓烈,无聊时盯着他的鞋子看,竟能恍惚的看到鞋口上方气体的形状。更诡异的是,如此脚臭的人竟然患了严重的鼻窦炎,香臭都闻不到。也正因为这一点,大头一直不觉得自己是罪魁祸首,见别人责怪,还拿起鞋子闻一闻,坚定的说:“真没什么味,不信你来闻……”
这个学期,不知是大头找到了良药,治好了脚臭,还是因为“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突然之间,臭味消失了。具体哪一天哪个时间段,没人说的清,总之闻不到了。问大头是怎么回事,他依旧一口咬死,说自己从来没有脚臭,是你们鼻子臭,还举出《醒世姻缘传》中的一个桥段:男主角见一大汉在石凳上熟睡,便折了一根狗尾巴草,蘸了蘸路边的米田共,然后去捅他的鼻孔眼;大汉一个喷嚏醒来,越闻越不对劲儿,于是耸着鼻子到处寻找臭味源……
“以后闻到臭味,先检查自己的鼻孔眼。”大头愤愤的说。
2
正没滋没味的吃着,猪火急火燎的冲进宿舍:“快,三只耳朵来了,在一食堂吃饭。” 边喊边把书包往床上一丢。
“哪里哪里?”我猛的立起身子。
“一食堂。”
我二话不说蹿上床去,手忙脚乱的找那封“情书”。
“赶紧地,我饭都没吃就跑回来叫你了。”猪站在宿舍门口,不耐烦的吼道。
“马上马上。”我在《力学》书里找到了信,偷偷塞进迷彩服的上衣口袋,随后把书往墙角一扔,返身下床,跟猪一起奔向一食堂。
一食堂是全校最大的食堂,容纳上千人没问题,又是学生上下课的必经之地,中午就餐的人特多。但找到她并非难事,一来有猪带路,二来她的发型和发色很特别,尤其是那三只耳朵,比墨刑犯人脸上的刺字还要醒目,想认不出都难。当时她正旁若无人的吃面条,“滋流滋流”的吃的颇为熟练,小脸红彤彤的,额头上布满细细的小汗珠,不知是被热气腾腾的面条汤熏得,还是因为吃的太卖力。
猪使了个眼色,悄声说:“看到没,她对面有两个空位,一会儿打好饭,我们就坐在那里。”
我嘴巴张了张,啥也没说出来——事实上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张嘴只是形式而已。趁猪回头排队打饭的空档,我深吸一口气,压了压狂跳的心脏,把心一横,大踏步走上前去。从那一刻起,我已经把猪抛到九霄云外了。
来到她的对面,我掏出信来,双手往前一递:“这是我给你的信。”那一瞬间,心跳的幅度几乎到了嗓子眼。
然而她没听到,仍然自顾自的吃面条。我双手端着信戳在那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坐在她旁边的女生耷拉着眼皮,用手肘碰了她一下,使了个眼色,她这才抬起眼来。注意,是抬眼,不是抬头,面条还在往嘴里钻呢,怎么抬头?从我站的那个角度看,她的眼睛大的出奇,眼眸带点琥珀色,晶莹清澈……一不留神,我看到她鼓起的上唇有一层细细的绒毛。
她有胡子!我心里咯噔一下。
不过她第一眼并没有看我,而是望向我的肩膀左侧——那个方位正对着她,发现没人,才把水汪汪的大眼睛转了一下望向我,眼神里充满了诧异。
我慌忙垂下头,把信放在她的左手边,没等答复,便转身走了。我的双腿抖得厉害,路都走不直,有种同手同脚的别扭。出了食堂,我撒丫子就往宿舍跑,踉踉跄跄也罢,姿势难看也罢,有人围观也罢,我都不在意。我只想倾尽全力,以最快的速度跑回宿舍,哪怕摔个跟头,磕掉一颗门牙,我也在所不惜。
宿舍离食堂也就一百米的距离,一眨眼就跑到了。
进了屋,一屁股坐在凳子上,抓起桌上的水杯就“咕咚”了几大口。.不知是激动还是害怕,我的手一直在颤抖。盯着杯子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拿的是猪的杯子,立刻感到一阵恶心,干呕起来。这一干呕,把我呕回了现实。
猪干啥去了?他有没有看到我做的丑事?要是看到了,估计这厮脸都绿了。
3
虽说食堂很大,学生混杂,但我送信的“壮举”还是被不少同学看到了。不久,宿舍外传来一阵凌乱的跑步声,人未到声先到:“我看见大卫给女生递情书喽!”舍友老赵率先冲进门,双手对着我竖起大拇指,直呼:“OK!OK!”后面陆陆续续的涌进来一群人,也对我赞不绝口。
有点出乎意料,以这帮人落井下石的品性,应该嘲弄我一番才对。没有,一个嘲弄我的人也没有,大家眼神里都充满着笑意,似乎还含有钦佩之情。本来送完信后我就一直处于梦游之中,这下彻底云里雾里了。
老候端着饭盒慢悠悠的走进来,拍拍我的肩膀,说:“不错嘛小伙子,有勇气。”
我尴尬的笑了笑,没言语。
“不过……”他停顿了一下,不怀好意的说,“人家看都没看就把你的信扔了。”
这话晴天霹雳,当头棒喝,我脸上尴尬的笑意瞬间就消失了,半天不知该说什么。旁边几个人起哄:“是啊!直接扔掉了。”
老赵在一旁圆场:“别听他们瞎扯,人家看完后就放包里了。”
“那女孩我认识,信电学院的,我高中同学跟她同班,要不要帮你介绍介绍?”老侯拌了拌菜,边吃边说。
世上怎会有如此巧合的事情,你老侯交际面再广,也不可能认识我在几万学生队伍里搭眼看上的女孩吧。我没搭理他,而是小心翼翼的问老赵:“那封信她是随手扔进包里的,还是比较仔细的装进去的?”
“这个,还真没注意……”老赵挠了挠脑壳。
“下面该问她看信看了多长时间,看的认真不认真,看完后表情怎么样对不对?”老侯似乎能窥探到别人的心思,边用筷子搅拌饭菜边慢条斯理的说:“她叫XX,本地人,市一中毕业的。”
“你就吹吧!”我不以为然。
“回去我帮你打听下电话。”老侯丝毫不理睬我的反应,吃了一口饭,转身离开了宿舍。
4
猪中午没回来,下午也没回来。不知是为了学习,还是受伤了,总之没回来。下了晚自习回宿舍时才见到他,当时他正在收拾床铺,脸看上去阴阴的。一见到我,他立刻强装惊讶的吼道:“靠!啥时候写的情书,我怎么不知道。”他吃了哑巴亏,估计肠子都悔青了。
“早就写了……”我有点不好意思。他大老远的跑回宿舍叫我,初衷是两人一起去搭讪,一起认识她,可我却不声不响的递了情书……实际上猪也不可能对我构成威胁,他一没长相二没魅力,穿得也不体面,关键是没气质,这样一个人要引起三只耳朵的兴趣,毫无机会。
可我还是觉得自己不地道。
“那女孩拿到信后什么反应?”我问。
“看了看装包里了。”
“没扔?”
“没——有——”猪醋溜溜的说,似乎觉得那女孩没扔信,有些遗憾。
5
此后又有不少同学来窜门,逮着我就问:“大卫,听说你给女生送情书了,是真的吗?”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短短半天时间,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一举成了“名人”。
晚上睡觉时,我抱着被子滚了两圈,然后后背抵着墙,腿直愣愣的绷直。那姿势舒服极了,可我并不想睡着,我只想闭着眼睛想她,想她看到信后的反应,想她会不会给我打电话,甚至连牵手都想到了。想到兴头上,还傻呵呵的笑了笑,旋即一头扎进梦乡,而且一整夜睡得跟死人一般,梦都没做。凌晨醒了一会儿,兴高采烈地望了望四周,又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