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讳言的说,我就是庸俗的诺奖大军中的一员。在诺奖之前,孤陋寡闻的我甚至没听说过石黑一雄。恶补了一下作者生平,开始刷他最近的小说。作者生于日本,幼年随家人移居英国,书中有亚瑟王、骑士、巨龙、城堡等等,俨然是地道英伦小说范儿,甚至是许久不见的中世纪复古风。但是克制清淡的简朴叙事,却又暗流涌动,隐现日本文艺的痕迹,令人想起是枝裕和的电影。
诺奖在介绍石黑是原话是:
who,in novels of great emotional force, has uncovered the abyss beneath our illusory sense of connection with the world.大概说的就是小说打破了人们对世界的幻觉,看到了真实的深渊。abyss这个词稍微有点上进心的同学应该都很熟,因为红宝书翻来覆去的从abandon开始背到abyss,随着ab-这个session的结束,对单词的学习也就告一段落,反映了大部分人的意志力。
然而abyss真正的成名作应该是靠梵高大师说过的「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回以凝视」He who fights with monsters should look to it that he himself does not become a monster. And if you gaze long into an abyss, the abyss also gazes into you.没错,被掩埋的巨人至少让人深渊的感受很真实,甚至整部书使我不断想起梵高大师的话。
故事梗概到处都有,简单的说来就是亚瑟王驯服巨龙吐息产生的记忆迷雾,使整个国家的人民笼罩在失忆当中。双线并行的寻龙队伍,主线是保皇派亚瑟王圆桌骑士和改革派撒克逊无敌武士的对决,一个想要保住迷雾使人们忘却不列颠曾经对撒克逊的屠杀,维护其乐融融的和平;一个不屑建立在骗术之上的和平,力图揭开历史真相。支线则是一对老夫妇想要驱散迷雾重拾过去的记忆。
虽然很多人觉得前大部分情节拖沓,然而我却对这种不浮夸而娓娓道来的写法甚有好感,毕竟这是一部作者用十年改了十一稿的作品。最后的结局就像突如其来却又是暗流许久的汹涌海潮,撒克逊武士与圆桌骑士拔剑相向,简练的解决了老迈的骑士和垂死的巨龙。屠龙后武士说出了其实另外的目的:激起仇恨,为撒克逊军队统治不列颠的屠杀计划铺平道路。本来我是一路支持屠龙的,毕竟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强行使人活在歌舞升平的假象中也不是什么值得称颂的事。但是这时候却突然不寒而栗,是不是驱散迷雾与否根本就没有对错,或者在魔鬼的人性面前这一点点对错实在是微不足道,屠龙者已成恶龙;标榜正义而动机邪恶,和发心正念却手段粗暴有没有区别,谁是深渊,而谁又在凝视深渊。武士也好,骑士也好,都是寸善尺魔。
支线最后的情感巨浪来得更加猛烈,好像整本书都在为最后一页铺垫。一路上寻找过往记忆的恩爱夫妻,信誓旦旦的认为即使唤醒了某些不愉快的部分,“这就像一个结局幸福的故事,连孩子都知道,过去经历的曲折不必害怕。”然而毕竟人心和我们面前这海浪和天空一样难以索解,一切都想起来以后,来到了全书不断出现的渡河的意象,一路上寸步不离的他们,特别是不断的问“埃克索,你还在吗”的比特丽丝,在船夫再次提出一次只能渡一人的时候,主动劝埃克索先让她走,随后再来。埃克索此时也开始反思“如果迷雾没有剥夺我们的记忆,这么多年来,我们的爱是不是不会如此牢固?也许有了迷雾,旧伤才得以愈合。”最后他们还是拥抱,并温情脉脉的暂时道别“那就再见啦,埃克索。”“再见啦,我唯一的挚爱。”读到此处我就像汹涌的暗流淹没而窒息,这样的道别,他们应该都知道就是永别。
最后船夫的独白也使貌似开放式的结局更清晰而难过:“他却没有朝我这边看,只是望着陆地,还有海滩上的落日。我也没有去看他的眼睛。他从我旁边经过,没有回头看。在海滩上等着我吧,朋友,我低声说,但他没听见,继续涉水而去。”就像少年派最后那只头也不回的老虎,缘分已尽,谁与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