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言志】
我国古代诗论家对诗歌本质的一种理解。最早大约记载于《尚书•尧典》。在春秋战国时代,诸子均有所论及,但各家的理解已不尽一致。汉代以后,逐渐形成三种说法。一种偏重于“志”,是指诗人主观的思想认识;一种偏重于“情”,是指主观的情;更多的诗论家则认为诗歌是抒发思想感情的,志和情并重。
【思无邪】
原句出于《诗经•鲁颂•駉》最后一章。春秋战国时代孔子用来评价《诗经》的总的思想倾向。“诗三百,一方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所谓“无邪”,就是“归于正”,亦就是合乎封建正统礼教的意思。
【兴、观、群、怨】
春秋战国时代哲学家孔子对诗歌创作的社会作用的论述。记载于《论语•阳货》。历代诗论家对于这个论述作过不少阐述。大致上说,兴,是指诗歌的美感作用,观,是指诗歌的认识作用,通过它可以观风俗、识得失;群,是指诗歌的教育团结作用,沟通人们的情感;怨,是指诗歌的宣洩作用,特别是对社会政治的议论和讽喻。
【温柔敦厚】
最早记载于《礼记•经解》。“温柔敦厚,诗教也”。这是儒家的诗歌理论的核心思想。认为诗歌有着教化作用,能使人们的思想行为符合于特定的封建伦理道德规范,这种理论长期影响着中国古典诗歌的理论和创作,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
【诗六义】
专指《诗经》的“六义”。最早记载于•《周礼•春官》,汉代《毛诗序》中明确提出:“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对于“六义”的解释,有着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唐代孔颖达提出了“三体”“三法”的说法,也就是将“六义”分为两组,“风”“雅”“颂”这三者是指体裁,“赋”“比”“光”这三者是作法。
【变风变雅】
最早记载于汉代《毛诗序》。它是和风、雅相对而言的。风、雅,是太平盛世的产物,而当国政变乱之世,就形成变风、变雅。这种理论主要是建立在“乐”和“政”通、“诗”和“政”通的思想基础上的。
【讽喻】
中国传统诗歌创作的一种手法。诗人对于不合理的事物,满怀愤慨,但不正面直言,而是微词托意。《毛诗序》中所说“风,风也”,就是这个意思。这是就诗人主观方面来考察的。从容观作用角度来看,讽喻,是指不用“直言”,而能使为政者知晓错误而改过。《毛诗序》中说:“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这样,主客观都要求这样的创作手法。
【缘情】
最早记载于晋代陆机《文赋》。“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作者将“诗”“赋”明确分界。强调指出“缘情”是诗歌的本质特征。所谓“缘情”,就是指诗歌必须深刻、细微而又生动的抒发情感。这种思想发展了传统的“诗言志”的理论。
【应感】
最早记载于晋代陆机《文赋》。“若夫应感受之会,通塞之纪,来不可遏,去不可止。”这是指文学创作(特别是诗歌创作)中的灵感问题。他主要是依据先秦老庄等主张的“心物感应”的理论,运用到文艺创作领域。
【声调•声病】
南北朝时代南齐的沈约、周顒等人提出的诗歌创作中格律的学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四声的确立和运用;二是指出诗歌格律的病犯。沈约等将汉语语音中特有的声调,划分为平、上、去、入四声,并将这划分运用到诗歌格律中。在运用中出现了许多现象,沈约等又归纳成病犯,称为“声病”。即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后人并发展出大韵、小韵、旁纽、正纽。共计八种。通称“四声八病。”
【浮声切响】
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中说:“欲使宫羽相变,低昴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这是指诗歌中四声的按排的规律问题。浮声,指的是平声;切响,指的是四声中的上、去、人。后来就称之为平、仄。在这个基础研究逐步形成了近体诗的律、绝。中国古典诗歌格律日益完善。
【风骨】
最早本是汉魏时代对于人物品评时的用语。南北朝齐梁时的文艺批评家刘勰等将它移用到文学创作领域。它主要是指文学作品(特别是诗歌创作)的一种思想倾向和艺术风格特色。就前者来说,它指的是充实而严正的思想倾向,在风格上,则是精练简约,以达到刚健有力的境地。
【滋味】
最早记载于梁朝钟嵘的《诗品序》。“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它主要是指诗歌创作的感染力。这不单纯是作品的艺术性问题,而是包含着作品的思想倾向问题。以“辩味”来比喻文艺的审美过程,是源于先秦诸子的论述。历代诗论家更有所发挥,南宋扬万里甚至提出,论诗“以味不以形”的说法。
【用事】
钟嵘《诗品序》中说“至于吟咏情性,亦何贵于用事”。他认为诗歌创作是抒写个人情感和思想,不必注重用事。这里的用事,是指诗歌创作中的一种倾向,就是在创作中引用典故和前人典籍中的材料。这种手法,也不是一无是处;但滥用无度,必然使作品晦涩难懂,损害感染力量。
【切对】
是指近体诗格律中的一种形式要求。在近体律诗中间,不但规定的句数要对,而且这种对,不仅字面意义上相对,而且更重要的是字音的平仄也要工整相对。这样,就获得完美的音韵协调的效果,增强艺术感染力。
【唱和】
最早是指歌曲演唱中的相互呼应。《荀子•乐论》“唱和相应”。南北朝开始,诗人将诗歌相互赠答称为“唱和”。这种形式,到唐代,得到极大发展,乃至有唱和的专集。例如:元稹和白居易的《元白继和集》(已佚)、皮曰休和陆龟蒙的《松陵集》等。
【诗道】
唐代诗人白居易提出的诗歌创作和批评中的一个基本原则。他是接受了儒家思想的“道统”和韩愈等提的“文道”的思想而形成的主张。它指的是《诗经》中所建立的“六义”体系。他特别着重风、雅和比、兴这四类。这个体系,白居易认为贯于整个中国古典诗歌发展历史之中。
【根情•苗言•华声•实义】
唐代诗人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提出的诗歌创作的四种要素。这四种要素,亦就是诗歌的内容(情•义)和形式(言、声)的相互关系问题。白居易用树木来作比喻,实际上只是简单的排比,并不能完善地体现这四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为时为事】
唐代诗人白居易所提出的诗歌创作中的一种主张。它要求诗歌创作于预生活,干预政事,揭露矛盾,不脱离当前的社会现实和人民生活。这种主张是他的现实主义文学创作理论的组成部分。
【嘲风雪•弄花草】
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说:“至于齐梁间,率不过嘲风雪,弄花草而已”。他在这里批评齐梁时代的诗歌创作,都是些吟咏风雪花草等客观自然物的篇章,不符合诗歌理论的“六义”和“诗教”的要求。这种主张,虽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存在着局限性和片面性。
【取境】
唐代释皎然在《诗式》中提出的诗歌创作中的一种手法。所谓“境”,是指诗人将客观现实生活中的场景和感受,通过主观性创造,再现在诗歌创作中的艺术真实,这就要求诗人的感受要“深”“险”,至难至艰,而再现出来的却是“新”“易”,乃至于不露主观的刻划痕迹,平易、自然,达到最高境界。
【本文由 “腼腆的蘑菇鱼” 发布,2017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