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克斯骑士之犬(二)


人类将这片大陆称之为玫忒,意思是太阳路经之处——玫忒地区大多数时候仅仅指的是从东部沿海一带至往西部的冰凿河,而再往西边的大森林与大沙漠被称为日落之地赛忒。

玫忒区域在早期分为数十个人类国家。千年前位于中央北部的艾希亚人因为肥沃的平原土壤与穆柯尔河的哺育而壮大起来,切翁神临世度返纪年150年,在“黄金之王”摩特恩及其家族格登斯曼的引导下,希尔维的艾希亚人占领了整个中央平原。

艾希亚的主支系来自北方的临冬山,那条山脉盛产银枝松木与金属矿,这是艾希亚人将国名定为希尔维银之国的原因,也是为何他们无比向往南部更为温暖富饶的土地。

格登斯曼家族将国都建立在大平原的中央,并以自己的姓氏命名。艾希亚人花费五百年的时间,将希尔维建成了一个伟大繁荣的帝国,此后在与周边国家的相对稳定中逐步巩固。

在希尔维帝国扩展与繁荣的进程中,有一支力量无疑成为不可取代的助力。

——在黄金之王的那个时代,魔法仍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当时协助格登斯曼的大祭司来自北海的荒芜之境,拥有超越凡人的神赐恩惠。他炼制出了一种勇猛巨大的动物,人们把那些形似犬类的猛兽称为巨犬。

被祭司占卜选中的骑士与巨犬结立契约、共同生存,在战场上所向披靡。

这支骑士团是被选中之人才能加入的荣耀战士的队伍,世世代代由拥有最高贵的血统的骑士组成。而在其中,第一代魔犬骑士的后裔拉斯特从未缺席。

这次他们会看见一个拉斯特的女孩。

年仅十二岁的拉斯特女孩加入皇家骑士团,一个女孩加入骑士团——这个消息比女孩本人早两个月抵达皇城。

当时的国王杰弗里一世,后人称之为“忠厚之王”的,在批准了拉斯特的请求之后,叮嘱大臣不要将这个消息广而告之。

最先由国王那里听到消息的是安杰文斯侯爵。他的封地临近中央,族人历代在皇宫担任要职。用于操练骑士团的银铠堡位于他的领地与皇城之间,银铠堡也是当年第二代安杰文斯与格登斯曼共同出资建造的。

从银铠堡往南穿过一片缓坡,就是安杰文斯的府邸银翼堡。

这里也是英格玛和亚历克珊德拉进入皇城报到前的最后一个落脚处。

他们赶到安杰文斯府上的时候已经是日暮时分,夕阳被远处城镇的轮廓吞没。

位于中央的城堡与南部戴尔希亚地区建筑风格迥异,中部建筑整体显得高窄,装饰有形状优美尖顶。由于格登西北部的饮风山所产石料色泽偏白、光洁细腻,因此当地贵族建筑的城堡也比各处要更加明亮精致。

安杰文斯侯爵已经近八十岁,现在代替他接任财政大臣一职的是他的长子葛列格。

葛列格与妻子居住在位于城市中心的裴罗斯佩尔皇宫内,因此英格玛与亚历克珊德拉见到的是老侯爵夫妇、居住在银翼堡的葛列格最小的儿子,与他们十一岁的长孙女。

安杰文斯侯爵是位好客善谈的老人,英格玛与他们家族的人也常有交往。晚餐后他与安杰文斯一家坐在炉火边闲聊。

亚历克珊德拉大概因为不适应长途跋涉,看上去十分困倦;她坐在安杰文斯的女孩边眨着眼睛看向炉火,寡言少语。

“你有两个月不在中央,北方的事情听说了吗?”安杰文斯伯爵与英格玛隔着一张小棋桌对坐。

英格玛摇摇头:“洛卡瓦尔德?”

“对,洛卡瓦尔德公爵在二十天前去世了。”

英格玛皱了皱眉:“愿他的灵魂安息……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下一任公爵是古斯塔夫。从前古斯塔夫在骑士堡受训时我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

老侯爵抚摸了一下颊边雪白的胡须。他为自己和英格玛倒上了葡萄酒。

“是他。古斯塔夫今年刚满三十岁,我记得他十几岁的时候在骑士团里是个狠角色。这么说起来,我也还记得你到中央来的时候,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老侯爵抬起手比划了一个只比椅背高一点点的高度,“那时候你的舅舅已经去世了,送你来中央的——应该是你的长兄,也就是这孩子的父亲。”

英格玛点点头。他看向亚历克珊德拉,她正把视线集中过来。

“当时第二天告别的时候你扑在伯爵怀里抱着他,一直不放开,因为你不肯让别人发现你哭了。其实你是在擦眼泪。这是拉斯特的倔脾气吧?”

英格玛听到少年往事,笑起来:“您还记得这种事情,怎么总是自称年迈了?”

“以前的事情经常想起来,现在的却记不清……”老侯爵看着亚历克珊德拉,对她微笑,“这孩子真像你的兄长,比你还要更加傲气。”

“听说大家都觉得拉斯特长得相像,是因为这只眼睛给人印象太深刻的缘故。”英格玛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右眼。

“我和很多个拉斯特打过交道,可不是随便说的。你们拉斯特在中央的人眼里看起来或许都差不多,但我知道,你们每个人对待你们一族使命的态度都不相同。而这个女孩,亚历克珊德拉,所有人都会记住她——这可是希尔维历史上第一个加入预备骑士团的女孩啊!”

英格玛眯起眼睛,抿着嘴角苦笑着点头。

亚历克珊德拉绷直了脊背。

“如果你在银铠堡发生任何事情,都可以来这里找我们,”老侯爵的夫人和蔼地开口。她是安杰文斯侯爵的续弦,比老侯爵年轻十五岁。白发底下还有几层浅褐色,捻着织针的手指很灵活,看上去非常精神,“从那里走过来只用一刻钟时间,你随时过来,我们会尽所能帮助你。一个人生活可是会很辛苦的。我的弟弟曾经在银铠堡,那时候我经常会带些吃的送给他,每次看见他,他都像受过了大委屈。”

“可不是吗,”老侯爵说,“我年轻的时候也在银铠堡吃了不少苦头。真正耐得住艰苦训练的都是那些发誓要进骑士团的人,普通的孩子不过是打算混个几年。英格玛呢,你当时怎么样?”

“感谢夫人的盛情,我们骑士团的所有人可都仰仗着安杰文斯大臣批下来的经费改善生活。”

英格玛娴熟地站起来,向夫人行了一个令人愉快的骑士礼。

他坐下,笑眯眯地回答老侯爵:“我刚加入预备团的时候……和儿时在家里骑马打猎相比,在那里接受的当然是非常高层次的训练强度。不过我在两年后就加入魔犬骑士队了,皇家骑士选拔的时候我只是观战而已。虽然有很多家族的孩子并不打算投身中央,但也有很多进入银铠堡的人是家里的次子或三子,他们十分希望加入骑士团。骑士团每五年仅仅选拔二十人左右,竞争的激烈可以想象。”

“亚历克珊德拉,她有什么打算?如果不需要参加骑士团试炼,两年后就可以申请退出了吧。”

“我们暂时还没有确定这件事。”

老侯爵露出吃惊的表情:“她难道打算加入骑士团吗?”

侯爵夫人惊讶地看着亚历克珊德拉,坐在亚历克珊德拉身边的安杰文斯女孩则更为吃惊,手上拿着的刺绣掉到了地上。

英格玛哈哈大笑起来。

“如果是拉斯特家的人,是成为魔犬骑士,”英格玛纠正道,“但我们家族里的人还没有就她的事情达成一致意见,亚历克斯自己也还需要更多的磨炼才能决定这件事。”

侯爵不太镇定地说:“她是个女孩。”

“她是个拉斯特。”英格玛睁开眼睛笑着回答。

中央的空气比南部更加潮湿,空气里缺少了森林的气味。

亚历克珊德拉喜爱故土的苹果园,拉斯特城堡背后有一片巨大的苹果林。

拉斯特的城堡是古代法姆国时期该国的南部边防据点,带有南方索森建筑低矮、宽厚的特征:最高不过五层,主建筑加上两翼,占地面庞大,采用灰黑色的沉重砖石堆砌——他们的城堡因此被称为乌云堡。

乌云堡并不像它的名字那样阴沉,城堡里有长长的走廊和许多待客的空房间。姐弟俩时常牵着手在走廊上探险,数一层楼共有几扇窗子;或者一口气从大厅开始往两边跑,记住自己看到的门,比赛谁跑得更远。

亚历克珊德拉比弟弟年长,也更加强壮,弟弟从来没在任何比赛或者勇敢探险中比胜过她。她习惯、喜爱弟弟用崇拜敬爱的目光注视她。

康拉德七岁的时候,有一次跑到了北面最黑的楼道里,在台阶上扭到了脚。亚历克珊德拉跑遍整整一层楼后,终于在楼道里听见了弟弟的哭声。

她看到弟弟坐在楼梯上,抱着膝盖。

康拉德看到她的时候,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他带着哭腔说:“你来救我了——亚历克斯就像光明王子一样!”

光明王子是希尔维第五代国王的长子,他与阴暗地穴里的怪物展开搏斗的故事广为流传。他后来带领人民开拓了西边的森林,在那里建立起一个繁华的城镇,迎娶西边邻国瓦斯顿的公主为妻。

光明王子是每个男孩心目中成长的榜样。

“康拉德能够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才是真正的勇士。没想到你竟然敢走进楼道里面,我看到这么黑的地方也还是会害怕呢,”她在弟弟面前蹲下身,摸了摸他的小脑袋,“来吧。”

亚历克珊德拉背着弟弟爬下楼道。

康拉德抽着鼻子,已经不哭了。一开始被姐姐背起来让他有些难为情,但是现在他觉得像是在冒险。

“亚历克斯你看,上面的窗户投下来的光,比别的地方都要漂亮。”

“是因为这里的窗口开得比别处要更高更窄吧。爸爸不是说过吗,所谓光明,就是因为有黑暗才显得格外珍贵,”一道道光柱围绕着旋转而下的楼梯,光柱里飞舞着轻盈的尘埃,“的确很神秘……像是在某个地穴里,树根顶破泥土漏下来的阳光。就是这缕阳光带给了王子战胜蛇怪的勇气与力量。”

“亚历克斯是王子,我就是瓦斯顿公主对吗?”

“我觉得你还是努力以光明王子为目标比较好,”亚历克珊德拉觉得弟弟可爱极了,哈哈笑起来,“不过我也一定会努力成为王子那样勇敢高贵的人,和爸爸一起保护你和妈妈,直到你长大,变得高大强壮。”

然而才过了不到半年,原本总是精力无限、在森林里可以手持短剑与公鹿搏斗的父亲就被流行病夺走了生命。

亚历克珊德拉发现自己的眼眶里开始溢满温热的眼泪,她坐起身,用手背把眼泪抹掉。

她克制地发出抽噎声,不想哭出来。这时她忽然听见有人在唱歌。

那是一首可以配上各种八行诗循环歌唱的曲调,亚历克珊德拉的母亲曾在临睡时添上童谣轻轻哼唱给他们听。

而这时唱着歌的是一个小女孩的声音。

初春的地板冰凉。安杰文斯待客周到,在床边铺着地毯。

亚历克珊德拉离开被褥,探到拖鞋;或许是夜晚的空气太过陌生的缘故,地毯又厚实柔软,她怀疑自己仍深陷在梦境里。

歌声显然是从走廊上传来的,仅仅只有一扇门的阻隔,并且似乎随着歌唱者的走动而越来越清晰。

“公主深陷在高塔,龙啊……喷着火焰,磨亮甲片,等待着营救公主的骑士……龙用财宝为公主打制首饰……最后也没有见到王子……”

亚历克珊德拉把门往里拉开一道缝隙。

冰凉的夜风,窗户外悬挂着巨大的半月。一个身着白色衣裙的女孩停下脚步,从窗边转过头来。

女孩面向亚历克珊德拉,直直地看着她的眼睛;歌声不是戛然而止,而是缓缓轻下来。

她合上嘴唇,专注地看着亚历克珊德拉。

亚历克珊德拉没有在餐桌上见到这个女孩,可是她穿着的睡衣缀以雪白的花边,看上去并不像随便某个仆人的孩子。

她应该和亚历克珊德拉差不多年纪,但亚历克珊德拉没有听安杰文斯家的人说起过。

月光几乎穿透女孩浅色的卷发与瞳仁。

“你是谁?”亚历克珊德拉问。

她没有回答。

“你是谁?”亚历克珊德拉问了第二遍。

女孩面无表情、深色淡漠,她缓慢地说:“我是安杰文斯的幽灵。”

“幽灵……”亚历克珊德拉走上前,扯了扯女孩的袖子,女孩带着她披落的长发摇晃了一下。亚历克珊德拉知道如果自己不是在做梦的话,这个女孩就不是幽灵,“你叫什么名字?”

“梦娜。”白色的女孩回答。

“亚历克珊德拉。”

“我没有见过你,”白色的女孩语调缓慢,安静地说,“你是……客人。”

“对,我今天傍晚刚刚到达府上。你为什么在这里唱歌,迷路了吗?”

“我是安杰文斯的幽灵,晚上,我可以散步,可以唱歌。你听我唱歌。”女孩又唱起来。歌曲讲的是一些被修改过的童话故事。

女孩站在月光下唱了一首、两首,亚历克珊德拉站在门口听了一首、两首。

女孩的嗓子有些低哑了,她停下来,像之前那样静静地看着亚历克珊德拉。

亚历克珊德拉像是听完了歌唱家的表演那样,轻轻拍了拍手:“很高兴遇见你,梦娜。”

“亚历克斯。”

梦娜点点头,往楼梯方向慢慢走去。

“晚安。”亚历克珊德拉看着女孩苍白幽灵似的背影消失在月光照射不到的阴影深处。她回到房间里,重新躺回柔软的被褥中,这次她很快就睡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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