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桓
3月25日下午,位于虹口区东大名路1075号新港国际中心工地发生3人死亡事故。据上海电视台报道,当时3名工人在新港国际中心7楼作业,事故原因不排除是钢索断裂、电梯内施工的侧筒高坠。目前,事故确切原因尚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直以来,建筑工地都是高危地方,建筑工人属于危险职业。建筑工人很多都是农民工,但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那么,建筑工地出事,涉及的建筑工人的权益往往这个时候很容易受到损害。
出现事故之后,问责制度随之就展开。往往工地项目部的老总第一个被带走调查,承包相应项目的老板随之也会被有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可是,这个时候,受伤的农民工的权益往往就在这个时候得不到有效保障。
虽然对于工伤,国家有硬性规定,可是很多时候执行起来往往是大打折扣,尤其是对于承包工程项目的老板,虽然他们很多都是农民工出生,可是往往是赚了钱之后,蓦然回头一看,就对农民工有一种别样的感觉,一种优越感涌上心头。即使按照规定执行,那么对于农民工而言,还是吃亏。
举一个例子就很明白。一名工人在工地务工时摔断了手腕,然后要到医院做手术。由于建筑工地都会帮工人买工伤保险,可是民工受伤之后,保险公司不可能全额赔偿,即使全额赔偿医疗费,可工伤之后的伤愈恢复所需要的时间很长,尤其是摔断手腕,至少要三到六个月。在这恢复期里,民工没法务工就没法赚钱,医疗费即使有保险公司报销,可是这几个月的误工费找谁给呢?工地的承包项目的老板是不可能给的了。普通的民工又不是国企建筑企业的正式工,根本享受不了这种福利误工费的福利。
所以,建议一些媒体最好是跟进一些事件的后续,这样子可以给当事人更大的舆论压力,避免事件处理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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