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10月一号下午3点五十七分,距离肉丝和呆毛不回我消息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四十七分。
我坐立不安,你千万不要告诉我我是有多躁连三个小时都等不了,因为他们是我朋友,我对他们有绝对的了解:以那两个家伙的性格,谁要是说他们整整三个小时不玩手机绝对是痴人说梦。
在这三个小时里,我一边写着政治作业一边看着答案,一边划开了五次QQ,列表就像死人墓一样寂静,偶尔诈个尸还是某明星出轨的消息提示。
我再也受不了了,毅然决然地把一把政治卷子拍在桌子上,拿起手机来写这篇文章。
我、肉丝和呆毛相识是在初一。当时我们三个是班里的三巨头,第一轮着当,鄙人不才,初一八回考试,只让他俩一人当了一回第一。
或许很难相信,但我们就是这种拼出来的战友关系。铁得要命。第一次月考的时候我和呆毛坐前后桌,我们互相恭维,活像孙权见了曹操。呆毛那时候的语言交际能力就高了我和肉丝一大截,他三两句话就把我捧上了天。坐呆毛旁边的有一个很黑很胖的哥们,看着我们俩展示了他半天憨厚而意味不明的笑容。
可是到了期中考时的光景就完全不同了,出分的那天我因为考得太好直接回身抱了呆毛。
呆毛从小逆天的语言交际能力也注定了他的命运——中央空调。我有一天闹肚子,他十分贴心地轻轻说了一句“多喝热水”。他那时候正在变声期,少年般的清冽的声线已经初具雏形,呆毛又长得不赖,我顿时对他好感度倍增。可是渐渐地我发现,呆毛身边几乎永远能围一圈女生,他也把“多喝热水”这句话和着温柔的声线说了无数遍,至于说这句话的对象,不论美丑,不论庸俗高贵,只要是女的就行。刚上初一的我凭我半瓶子乱晃悠的人生观判定,呆毛这类人绝对不适合找来当男朋友。
我们混熟了之后,我就直接跟呆毛说:“活该你初中三年没找到女朋友,就你一妇女之友全民闺密,哪家的姑娘都不傻,不会缺了个心眼把大好青春浪费在你这么一个园丁身上。”
女人最擅长口是心非,这句话不论年龄。其实不光是我,还有肉丝,都在那个十二三岁的年纪喜欢过呆毛。
我和肉丝相熟是在一节体育课上,还是个胖子的我跑步并不快,可是肉丝这样体型匀称得恰到好处的人也只会比我快那么几秒。我们的革命情谊的建立除了考试场,还要归给人人叫苦的八百米体测一些功劳。
跑完步我就拉着半死不活的肉丝扯淡,那时具体谈的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我们互加QQ的那一天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是体育,夕阳照在简陋的土制跑道上很美,我的记忆线莫名其妙地搭在了泰坦尼克号这根弦上,我还唱了出来。肉丝就十分配合地张开了双臂,于是我就开始叫她Rose,可是我嫌“Rose”太洋气,就取给她“肉丝”这个外号。话说,一开始她还叫我Jack来着。
社交网络对于我们这种新新人类确实是好东西,一个QQ可以让两个人前一天保持友好的微笑,后一天就互骂“智障”。那晚我和肉丝在QQ上聊了一晚上“我代表月亮/地球/太阳/太阳系/银河系/总星系/宇宙/平行宇宙消灭你”之类的废话。出于默契,而并不是怕尴尬,我们从月亮说起,一点一点地往大了说,给对方留着余地,可是一点也不会小心翼翼。
于是,我和肉丝熟络起来的那个晚上,我们四个小时的聊天记录,包含了整个世界。
我们三个人很快就好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友谊的象征,是我们有三个讨论组两个群,没错,都只有我们三个人。最初的讨论组我们现在还在用,我刚刚的消息就是在那上面发的,而我们建立它的目标,是因为我们通过两两私聊玩真心话大冒险太费事了。
是的,这个名为“学神讨论组”的讨论组,开始一个月的聊天内容全是真心话大冒险。
话说真心话大冒险真是个好东西,特别是在你问你老铁喜欢的人时。
呆毛是最初被问到这个问题的,他很聪明,一波一波地发女生的名字,不下几十个,我翻人名的时候,看到了我和肉丝的大名被端端正正地摆在了中间。
在我看来呆毛这就是掩饰。一种谁都看得出来但是谁也反驳不了的掩饰。可是谁也没有勇气去揭穿。其中的哪个名字会是呆毛一个字一顿地认真敲下的呢?我会希望是我吗?我不知道。
再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我和肉丝,也成功地借鉴了呆毛的以“波”计数的方法。我和肉丝发的一大堆男生的名字里,呆毛的大名也端端正正地掺在里面。
似乎我们三个人都是天生的多情种。又或许,这只是三个小孩粗劣的掩饰。
初一的结业考以呆毛的失常发挥收尾。我们三个坚信,分班并不能阻碍我们的友谊,呆毛还动情地说:“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不得不说呆毛真是预言家,初中剩下的两年,我们真的没有到过一个班。
初二那一年,我们在QQ上定下了人生的大计划。我们三个人要一起考去上海,考去上海交大。呆毛后来说他有事出去了,我就和肉丝开小窗私聊。我们把未来的生活全都谈了个遍,甚至商量了我什么时候去喝咖啡,什么时候拖她起床去运动的事。
那是十月中旬吧,还没来暖气,我就穿着单薄的家居服冻得直流鼻涕。我身边就有棉被,可是我不拿,我激动得热血沸腾。
第二天我和肉丝就直接约了见面。
“我昨天都没有睡好!”我说。
“我也是我也是。”她喝了一口可乐。
肉丝她一直都是那种处变不惊的人,不像我,一天的对应温度可以绕地球一圈。在我的记忆里,她总是很冷静。她是高贵的女主,而我们正在以配角的身份陪她上演一部励志青春片——没有男主的那种。
这就是我为什么在读《围城》的时候对唐晓芙没什么感觉却很喜欢苏文纨。苏文纨这个人我和肉丝简直可以拆开来,好的像她,坏的像我。
我和肉丝一起出去的那段时间是我最享受的时光。我们会谈学习,谈同学,谈老师,谈人生,谈写作——我和肉丝都很喜欢写作。在一家小店里,一坐就能坐上半天。我们吃的不多,但是每次交谈吞进肚子里的都不少。每次见面我都能高兴半天,再把肚子里的话捯出来,一边消化,一边回味。
回味的时候,我总会看见落地玻璃窗边坐着我和她,窗外石板小道行人匆匆,我们就那样和谐地坐着,转眼已是黄昏。那就是我们谈了许久的,最向往的生活。
初三那年,呆毛也加入了我们没事聚一聚的行列。但是莫名地,我和肉丝的争吵开始增多。
原因不是因为呆毛,因为我们三个早已把话说开了,绝不会喜欢小团体中的任何一个人。现在再思来想去,真正的原因,可能也就是朋友之间的厌倦期吧。
大吵小吵都有,我永远都是先认错的。再加上那时候的处女情结,因为我要不要骑自行车驮肉丝去逛这样的事都被我俩吵成了琼瑶剧,还是生离死别那种片段的。
开始的时候求原谅的借口还是有用的,特别是“我来大姨妈”这招在肉丝这里百试不爽,或许她自己是感同身受吧。可是后来借口不管用了,有一次吵架,不是在QQ上,是我们两个人真的吵架。我一点都不觉得我有错,肉丝却突然地不理我。我的性子又急又烈,又是电话连环call又是狂飙脏话,最后我发现无论是在哪个社交平台,肉丝都把我屏蔽了。
我真的累了。那天晚上我出去买零食回家,冷风从夹克衫的缝隙里钻心而过。我深深地吐息,掏出手机,用冻得哆嗦的手指给肉丝发了条短信。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这顿饭我吃腻了,我们就到这里吧。希望你未来能找一个不话不谈的好朋友,也希望你不要失去ta。”
肉丝没有回我。实际上,那条短信发出去的时候我就后悔了。除了肉丝她爸妈,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她该是以何等锐利而决绝的眼神看完这条短信,而后删了我的号码呢?
可惜后悔和学各种函数一样没有用,我和肉丝整整半年没有再说一句话。
我在这半年里傻不拉几地给肉丝以群发的形式发了圣诞节祝福、元旦祝福和新年祝福,还在底下特地注了一句“群发不用回”。事实上,我并不是拘泥于形式的人,我只发给了肉丝一个人。
其余的,我能看肉丝的社交网站,能了解肉丝最近又发生了什么,全是因为呆毛。呆毛自嘲说,他已经成了一个活体情报交换站。
我不知道肉丝这半年来和我一样的煎熬,以至于我和肉丝再次好好见面的时候惊道:“你瘦了。”
肉丝脸上挂着她惯常的洒脱,她侧脸笑笑,说:“跑步跑的。”然后喝了一口可乐。
“还是可乐?”
她深邃的目光看向我手里只拿了一半的小杯子。
“你不也还是咖啡么?天天跟做贼似的端着,多烫都要喝。”
我们都一样,青春里充满了草率。我和肉丝这样草率地冷战,和好的原因也很草率。
第二年的三月二十是呆毛的生日,我们冷寂了半年的群在那天跳出来了一条群日历提醒。我恍然,呆毛的生日已经到了啊。又怀着期待的心理发了一个“哟”。
大约十五分钟,肉丝在下面发了一个“嘿”。
中考即将到来的时候,肉丝经常睡很晚,十次考试又八次都是失常发挥。呆毛的水平不好不坏。而我则是一直顺风顺水,还在二模的时候考进了市前一百。
我像个老妈子一样给肉丝分析问题,不让她找借口,她说她需要鼓励,我就每次聊天都和她说“你可以”。
每天晚上睡觉前的话从“晚安”,一天又一天地变成了“你可以”。我们每个人都要说一句送给另外两个人,仿佛这就是安眠神曲。
可是生活,往往会在节骨眼上玩弄你。我太得意了,没发现我们三个里只有我一次都没有失常发挥,完全没有“风水轮流转”的自觉。
中考那一次,我掉分掉得比谁都厉害。呆毛考得比肉丝好,他们俩一起去了我们市最好的高中,而我,倔强地要在志愿上下赌注。我赌输了,去了最差的一所省重点。
我说:“去哪老子也得干死你们一中,等着吧。”
呆毛笑着拱手道:“那么,希望高考多多指教。”
肉丝也学得有模有样。
我看着他俩,觉得想笑。可是就好像有那么一道墙,无形无色无法打破,把我们分成了两个世界了。
我抱了抱肉丝,回头伸手想抱呆毛,可是我愣住了。初一的时候我们身高差不多,可是现在呆毛已经高了我半头多,我没办法像那时一样激动得回身抱他了。因为现在是现在,我们回不到三年前了。
黑夜,是在一瞬间降临的。
这个城市好大,原来一个人也可以这么孤独。我不怕黑了,我也有了呆毛一般的交际能力,我瘦了,我剪了短发了。可是我心里空落落的,一个眼神的交错就能完成一次交流的人,我找不到了。
我很爱这个新学校,我很爱这个学校里的每一个人。我试图用爱把我的心填满。开玩笑,我刚刚把左右心室心房全都掏干净了,一时没有填充物就会立马玩完啊。
我每天中午在宿舍不午睡,安静地写日记。我的日记和在这所高中的生活没有半毛钱关系,洋洋洒洒大半本,只有一个主题,就是“想”。
想家,想人。
国庆放假回来之前的最后一段日记里有这样一段话:“我很想念肉丝和呆毛,分别一月,我们也算是故友了。我要告诉他们我在这个新圈子里混得不错,可是依然封闭;告诉他们我读了很多书,包括他们看得进去的和看不进去的;告诉他们我找到了很好的朋友;告诉他们我们虽然苦,但我会努力;告诉他们我瘦了;告诉他们我们终究会站在一条地平线上看日出、坐在一家咖啡馆里写东西。我的梦想不能没有他们,我不能赶不上他们,我也不能放弃他们,起码我现在做不到。”
“我想告诉他们,我真的好想他们。”
“日子总会一天天地过去,三年后的六月六号,也会一天一天地到来。
我们逃避不了,所以只能全力以赴地奔向未来。”
“肉丝、呆毛,我知道你们正站在那个光明的道口向我招手,我跑步没你俩快,你们等等我,我在追,我就来。”
我是这样写的。当时我盘腿坐在了宿舍的床上,看着被窗帘遮挡住的阳光,踌躇满志,热血激昂。
可是现在,十月一号十九点十分,距肉丝和呆毛不回我消息已经过去了七个小时整。
我不知道他们在一中又有了什么新的见闻,我也不知道他们还瞧不瞧得起我。
我最后能说的,或许只有小心翼翼的一句“我不知道”。
如果是一个月前,肉丝一定会跳出来说:“闲得无聊瞎矫情,我看你这辈子都要在迷茫里过了!”
呆毛会嘲笑道:“人啊,人啊,在迷茫中过活,在迷茫中死去。”
其实,在这等待的漫长的七个小时里,我看了两篇文章,一篇是写母爱的,一篇是写李鸿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一次哭一次,我眼睛都红了。
而且没有时效性,我总是看一次哭一次。
这种程度的感动,放在平时我只会微笑的吧。今天我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