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想:林徽因最爱的,应该是徐志摩。
她那么美好,善良,一定不是因为徐志摩太浪漫不适合结婚才转身,而是因为她不愿意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愿意伤害张幼仪,虽然徐张本来就没有爱情。
爱一个人,是连他的缺点都会都会接纳的。比如:钱钟书,除了写文章几乎什么都不会,甚至还时常打坏台灯,打碎墨水瓶,在杨绛住院的时候非但不会照顾他,还跑来告诉她:我又把台灯弄坏了。
按理说,这样一个近乎残疾的人,是最不适合婚姻的,可杨绛爱他,一切就都不是问题,他弄坏了她就修好。他不会做饭她去做。
因此,林徽因一定是爱徐志摩的,只是在她的世界观里,她不能嫁给他,因为她来晚了一步,张幼仪先她而到。她选择了隐忍压退自己的情感,不管徐志摩是如何的不合适,他仍然是她心中永远的朱砂志。要不,那么多年,她的家里都挂着徐志摩失事时那架飞机的残骸――这是怎样的一种怀念啊,斯人已逝,这片惨骸也日日在眼中……
都说林徽因是睿智的,因为她选择了梁思成而不是徐志摩。这也教女人们学会,如果你要嫁人,一定要嫁那个最爱你的,不一定要是你最爱的。
人世间的许多人遇见,不是太早,就是太晚,早的其中一个刚刚睡醒还没来得及洗脸另一个就到来,晚的其中一个已经等了很久,身边有了另一个人时,那个对的人才珊珊来迟;不得已的都要错过……
而那些刚好遇见的,也是在对面坐了很久都没有感觉,如果有一个人,有一种遇见,是那种你遇见我时我也刚好遇见你,你喜欢我时我也刚好喜欢你,那一定是上天的垂青了!
如果遇见了,就连路边的马浅草,也都成了珍贵的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