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先生在1935年写了篇《读书的习惯重于方法》,我就改了两个字:写作的习惯重于方法。至于论证过程,同理可证,好了,整篇文章结束。
当然,如果我这样写可能会收到很多礼物,比如臭鸡蛋,臭袜子,烂白菜之类的。
胡适是读书的牛人,谈读书当然很有权威性,放个屁都会有人说是香的,更何况写的是真知灼见。而我,则是一写作新丁,在写作上没什么拿得出的成绩,来谈写作,其实是很斗胆的。
因此本文不是说要指导谁,而是我一个新丁对自己的要求。
从开始写作,到今天已经42天了,虽然每天才要求200字,但感觉200字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就我自己,要养成的写作习惯一是要勤,勤读书,勤输出,无论什么,凡事都可以想一想这个东西怎么写;二是要细,就是细致入微的观察;三是要奇,就是要跟别人不一样,当然不是要故意跟别人唱反调,如果你想得跟别人完全一样,那还有什么写下去的必要?同样一个理论,对我来说真的是合适的吗?或者换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是怎样呢?写作是让我们成为自己的,而于我们自己,不是那一点小小的不同更重要吗。
我想我们刚开始写作,不必要写的好,但要天天写,写得不一样。这样的习惯于我才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