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羟色胺综合征
Serotonin syndrome (serotonin toxicity)
5-羟色胺,又称为5-HT、血清素、Serotonin。
5-羟色胺综合征,又称为血清素中毒,可能会危及患者生命。
常描述为精神状态改变、自主神经过度活跃、和神经肌肉异常的三联征。
本质上,和中枢神经系统内的5-羟色胺能活性增强相关。
可见于治疗性药物使用、非故意性药物相互作用、以及自我投毒等情况。
5-羟色胺综合征,在本文这里简称为本症。
流行病学
本症,可见于所有年龄段,包括新生儿和老年人。
人们认为,随着5-羟色胺能药物使用的不断增加,该病的发生率日益升高。
抗抑郁药物——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可能是导致本症中最常见的一类药物。
药理学、细胞毒理学、病因
在中枢神经系统中,5-羟色胺主管调控注意力、行为、体温调节。
在周围神经系统中,5-羟色胺参与调节胃肠运动、血管收缩、子宫收缩和支气管收缩。
5-羟色胺也存在于血小板中,会促进血小板聚集。
本症的原因,可能是所用药物组合有增加5-羟色胺能神经传导净效应。本症通常与同时使用两种5-羟色胺能药物有关,但也可见于5-羟色胺特别敏感的患者,开始单用一种5-羟色胺能药物之后,或增加5-羟色胺能药物剂量之后。
临床特征
本症临床表现的严重程度,反映了5-羟色胺能活性程度。
①精神状态改变,可包括焦虑、躁动、定向障碍和激越性谵妄。患者可能易发生惊恐。
②自主神经表现,可包括出汗、心动过速、过热、高血压、呕吐和腹泻。
③神经肌肉活动过度,可表现为震颤、肌阵挛、反射亢进和双侧巴宾斯基征。
病史
患者的病史,应包括所用处方药、非处方药、违禁物质及膳食补充剂的详细说明,以及用药和计划的任何改变。
体格检查
典型的生命征异常包括:心动过速和高血压,但是严重的患者可能出现过热、以及脉搏和血压剧烈波动。
诊断和诊断标准
本症使用亨特标准仅根据临床情况诊断;详细的病史以及全面的体格检查和神经系统检查至关重要。
满足亨特标准,是指患者必须已经使用了5-羟色胺能药物、并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①自发性阵挛
②诱导性阵挛、伴激越状态或出汗
③眼阵挛、伴激越状态或出汗
④震颤伴反射亢进
⑤张力过高、伴体温>38℃,再加上眼阵挛、或诱导性阵挛
典型的生命征异常,包括心动过速和高血压,但重度病例可出现过热、以及脉搏和血压的剧烈快速波动。
治疗
处理本症的5个核心原则为:
①停用所有5-羟色胺能药物
②提供支持治疗,使生命征恢复正常
③采用苯二氮卓类药物镇静——地西泮
④应用5-羟色胺拮抗剂——赛庚啶
⑤症状缓解后,评估是否需要重新使用能致病的5-羟色胺能药物
→对于轻度患者,停用致病药物、给予支持治疗、和苯二氮卓类药物进行镇静通常已足够。
→中度患者则需要采用更积极的方法来治疗自主神经不稳,可能需要采用5-羟色胺拮抗剂治疗。
→过热患者的病情危重,常需要麻醉和气管插管。
→标准治疗方案如下:
•供氧,将SpO2维持在≥94%
•静脉补液、以纠正容量不足
•持续的心脏监测
•纠正异常的生命征
●建议使用地西泮镇静,以控制激越状态以及纠正轻度增加的血压和心率。
●对于重度高血压和心动过速的患者,建议使用短效药物治疗,如艾司洛尔和硝普钠。
●对于由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导致低血压的患者,建议采用低剂量直接作用的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治疗,如去氧肾上腺素、肾上腺素或去甲肾上腺素。不推荐使用多巴胺。
●控制过热至关重要,包括消除肌肉的过度活动。对于体温>41.1℃的患者,推荐立即进行镇静、麻醉、和气管插管治疗。
●如果使用苯二氮卓类药物和支持治疗,未能改善激越状态及纠正生命征,建议采用赛庚啶治疗。
赛庚啶是H1受体拮抗剂,对5-羟色胺1A和5-羟色胺2A有非特异性的拮抗作用。该药也有较弱的抗胆碱能活性。
赛庚啶有4mg片剂。该药作为5-羟色胺综合征的解毒药时,推荐起始剂量为12mg,之后每2小时给予2mg,直至观察到有临床反应。赛庚啶只有口服剂型,但可将其磨碎后经鼻胃管或口胃管给药。
赛庚啶可能导致镇静,但是该作用与治疗目标一致。而且,赛庚啶作为非特异性5-羟色胺受体拮抗剂,可通过逆转5-羟色胺介导的血管张力增加,引起短暂的低血压。通常静脉补液对这种低血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