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蝉


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注:故事采用平行世界观进行创作,文中所涉及的人名,地名,事件皆与现实无关。


(序)


当“飞蝉”掠过我们曾待过的梧桐树下,彼时的你我正在夏末的大雨里撑着伞。我们立下一个约定,谁也不许反悔。任凭梧桐树老去,秋天来了一次又一次,任凭我在彷徨的等待里,一次又一次地重生。

直到,我再次牵起那双手,时隔多年才终于抓住了“飞蝉”。


(一)


夏天将要逝去的两天前。

浑浊的天空委屈得像个快要大哭的孩子,深灰色的云层密不透风地压在头顶。商业街上的人们行色匆匆,迎着被狂风吹来的“半价大酬宾,盛夏嘉年华”的宣传单,极目望去是一大排门可罗雀的奢侈品店铺,近处可瞥见的“小资”咖啡馆里,无精打采的店员们和正埋头算账的店长。

天色欲晚,不知何处飘来的栀子花香味,拨弄着徘徊中的自己。

我想忽略掉这种气味,因为它总让我联想起刻意忘却的人和事。每每想起那些东西,我就抑制不住想要违反约定的冲动。在逝去的第十四个夏天,关于那个约定——我是等待的那个人,因此等待就好了。

手机在牛仔裤的口袋里嗡嗡作响,下意识挂掉,像个不愿醒来的小孩。

浑浊的天空渗进层层雨水,狂乱地拍打在巨大城市的每一寸肌肤。没有带伞的人们猝不及防,挺着啤酒肚的一米八大汉往站台下挤,头顶着粉色塑料袋的中年妇女朝带有凉棚的菜市场里跑。叽叽喳喳的女学生们或顶着书包,或将校服披在被沾湿的头发上,从我身旁如疾风般掠过,回头一看大都花了妆。带了伞的人们则有条不紊地将粉色,蓝色、黑色、白色、透明的各种样式的雨伞张开,继续往各自既定的地方行进。至于那些打湿脚踝的雨水,是否让他们挂怀就不得而知了。

我就不一样了,正骑着自行车往大雨里冲锋。任凭那些迎面拍来的“透明的珍珠”无声碎裂在深灰色衬衫上,活像个乘风破浪的士兵。去哪里呢?在两分钟前,我还是接起那个再次响起的电话,陈百万说在天桥下的抄手店里等我,说是要请我吃大餐。

不顾被雨水打湿的碎发,久违的好友重新联系,而且还不是借钱,是件有点开心的事,尤其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

浑浊的天空止住了哭泣,依旧阴沉着脸。

我经过了盛开着蔷薇花花丛旁的藏蓝色玻璃屋,经过了贩卖着让蛋糕爱好者满足的“奇迹糕点”。

七折八拐路过了残留着腥味的肉铺,听天由命的猪崽们被开膛剥肚掏空内脏,躯干被切成大块大块,连同它的血一起,成为人们盘中餐的备选之一,情绪稳定。自行车的后轮还带着肉铺腥臭的雨水,我便路过了一家装潢豪华的高级会所前,一名西装革履的短发男子,挽着一位身穿短袖校服形似高中生的女子,春风得意地钻进了停在路边的迈巴赫。一股奇特的气味从豪车里涌出,穿过风声尾随而来,又腥又甜,那是种连雨水都冲不掉的气味。

这些气味,我敬而远之。

经过车流如织的天桥,浑浊的天空开始慢慢黯淡。我减慢了速度,让酸软的双腿得到短暂的解放。望向彼岸高耸的巨塔和暗流涌动的江面;回头瞧见马路对面那家爆满的抄手店,陈百万正坐在店外的四脚塑料凳上,端着一大碗火辣辣的抄手,吃得热火朝天。

就在我准备穿过车流如织的马路去掀起他的衣领,质问他为什么说好等我,自己却吃独食。不可避免,一辆野牛般的黑色奔驰以一百二十迈的速度,在十字路口旁的半价花店,毫无预兆地碾过挣脱了主人缰绳的棕色泰迪,将十字路口对面正走绿灯时斑马线的,三名幼儿园大班孩子,一起撞飞在冰冷的马路上,不省人事。接着疯狂的黑色奔驰突然调转车头,在将一名留着三七分且西装革履,骑着电动车的房产销售,两名疲惫不堪的建筑工人,眨眼之间卷入死亡的车底后,这家伙仍然不罢休,径直向抄手店外,正埋头大战抄手的陈百万撞来。

我几乎都要飞起,想要上前将他拽开。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他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反应,在失控的黑色奔驰朝他撞来时,陈百万连忙丢下还没吃完的抄手,朝抄手店隔壁的兰州拉面馆跑去………

只差一瞬,他也将变成这些车轮下的亡魂之一。还好他只是被疾驰而过的车身擦伤了左脚踝,顺便头磕在面馆的台阶上破了相。而那辆带来叵测死亡的黑色奔驰,则一头撞在多年前写着:“共创美好未来”标语的斑驳老墙上,四分五裂的“共创美好未来”和肇事司机在车身逐渐燃起的大火中,当场火葬。

当满地的血迹被黑色的车轮们在湿漉漉的路面拖下刺眼的鲜红,夏末燠热的晚风将空气里的血腥与混乱凝重地吹到跟前。

无关者们迅速聚集在一起,准备掏出手机来记录生活。有关者们依然沉浸在难以置信的悲痛里,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没有大哭,只是惊愕地沉默着;寻找爱宠的老人家却声泪俱下;至于那两名疲惫的建筑工人的家属们,还在千里之外想念着他们,而可怜的房产销售,后来才在有关新闻的报道里,人们才知道他原来是一个世界的孤儿。

在这些剧变正铺天盖地向我们席卷而来之前,我扶着陈百万早早地离开了现场。以至于,让前来处理的警察们一度认为这场人祸里没有生还者。

为什么这么做?因为他说:“我没事,你知道的,我可是很厉害的。”

夏天逝去的一周后。

满布在锌皮屋顶的紫藤萝像凝滞的瀑布垂落在窗台。不远处的挖掘机正将半年前的游乐园,轻巧地摧毁成灰色的废墟。时代的车轮所碾过之处,旧物尽毁而在某个春天里,又一棵参天大树,不知不觉间埋下了晦涩的种子。

屋里,茉莉花香的清新剂,依然盘旋在头顶。三分钟前被大快朵颐的麻辣抄手,现在还待在胃里。几乎一尘不染的屋子却有着相对随意的后厨,被搁置在洗碗池的两副碗筷一言不发,那些美味留下的油污,依然黏在微微发黄的碗身上,一两拨闻着气味赶来的麻蝇,正乱中有序地品尝着来自人类的恩赐。

昏昏沉沉的陈百万,躺在沙发上,挺着孕妇般的大肚子,只穿着粉色平角裤,率先开口:“刘年一,恭喜你啊,你的病假又可以延长咯,你还不感谢我?”

对于这样厚颜无耻的话,我的内心已经毫无波澜,随即反唇相讥:“是啊,拜陈总所辞,托您的福。”

总觉得还不过瘾,又补上一句:“您老这次,打算什么时候再偷偷溜走啊?”

他用肥大的手掌徒劳地擦了擦,渗出薄汗的“地中海”,接着同样徒劳地擦了擦满是胸毛的黝黑胸口,打了个呵欠,像只肥大的橘猫般伸了伸懒腰,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骂道:“妈的,跟着你小子混,三天饿九顿,连空调都舍不得开。”

见我无动于衷的样子,他反怒为笑:“是啊,我知道你肯定会让我吃饭,我也会告诉你,我在减肥。这么多年来,这些话都说腻了,热会就热会吧,反正死不了。”

“话说,你是怎么病倒的?”

他忽然关切地看着不太耐烦的我。

我冷漠地看了他一眼:“你上次消失之前,不是给你说过吗?老板安排我一天天出去跑外访,又赶回报社通宵写稿子,一个月几乎休一天,铁打的也熬不住。”

他打趣地吐槽:“哎,我看你也是把这份工作当成伟大的事业咯,这样周扒皮的老板,也不提桶跑路?”

“我还没离职的原因,你是知道的。”

“咳,再,再说了,习惯成自然。”

自己一边将冰箱里过期的牛奶扔进垃圾桶,一边这样自欺着讲。

黄昏恍惚地钻进房间,连彷徨的滋味也逐渐浓稠起来。

想起他说我不开空调的吐槽,我耸耸肩,坦诚道:“是啊,你也死不了,这么多年来,你总是这样来去无踪。每次都给我带来麻烦,就像个不详的幽灵。”

就在瞬息之间,不晓得是他的蓄意报复,还是他的肚子出了某些问题,一阵气球忽然瘪下去的声音,像玻璃渣刺入我的鼓膜;在此之前某种鲜活的带着腥味的酸臭顺着橘黄的黄昏,率先痛击我的鼻腔。难以置信的是,此刻的他竟然是一脸双眼微闭的解脱神情。

“好好好,我不开空调,你就这样搞我是吧?你给我滚!不想滚到外面,就赶紧滚去浴室里洗澡!!”

我几乎暴起,怒不可遏地挥舞着拳头,陈百万大惊失色地朝浴室里跑去,不一会儿浴室里传来水流的声音。

到了夜深,我才把他在沙发上残留的排泄物,尽可能地清理掉,顺便再把茉莉味的空气清新剂,喷洒遍屋里的角角落落;好让茉莉的花香在我的鼻腔里住上一夜。洗完澡的陈百万全身白了一圈,为了将功补过,他挺着孕妇般的大肚子,把后厨搁置在洗碗池的碗筷全部洗掉。

不知过了多久,我趴在书桌前一边整理着素材,一边想着病假结束后,老板会对我的岗位有什么安排;想着那年毕业后,当初的梦想到底实现了几分。

我的梦想和现实还是经不起对照啊。

最后还是不经意间,想起了“飞蝉”,想起关于那场“飞蝉”的约定。她说过,如果她还活着,就一定会回来,让我在这里等她。

“你还在想那件事吗?在想杨灿吗?”

换好衣服的陈百万,右手拿着一杯牛奶,放在我桌前,关切地问道。

我已经不再生气,因为对于陈百万犯下的错,往往不会过于挂怀,所以只好说:“是,我在想她,也在想飞蝉。”

他话锋一转:“那我觉得,你该忘了她。因为,这么多年了,她可能已经不记得你了。”

见我没有说话,陈百万显得没有耐心:“要不然,你就去找她啊!就因为她说她会来找你,你就傻傻地等?你还要在彷徨里,死去活来多少次?”

我察觉心脏正被刺耳的声音所刺痛,冷冷地说:“你闭嘴。”

陈百万不依不挠:“你自以为你失去了一切,你自以为你深情无限;你自以为她是你生命的光!我呸!在彷徨里自怨自艾能叫遵守约定吗?你在等什么?是在等机会就此错过?还是在等自己放弃?”


(二)


杨灿在十四年前的盛夏离开。

这个彷徨的夏天在两周前结束。

陈百万在一周前的夜里又忽然失踪。

今天是病假的最后一天,窗外秋雨连绵。

我坐在摇晃的公交车上漫无目的,随着它前往终点站。经过一道道从熟悉变陌生的风景,任凭身边的陌生人们来来往往;任凭车窗外的天色从阴郁到漆黑。经过漫长的彷徨,在半梦半醒间,清醒地到达公交车的终点站后。

撑着透明的雨伞在飘着绵密秋雨的露天站台旁等待,等待着发车再上车,把咫尺的终点变成起点;将邈远的起点变成终点。这种事情就是如此,在无关者的眼中,你我只是一瞬而过的风景线之一,而这场人生中,我们的终点与起点的一切,自然不会关心。只有身在其中的我们,才会对起点憧憬;才会对终点期待。

我也在期待终点,认为“前路漫漫亦灿灿”,在路的末端,一定有我渴望的所有。可却对到达终点的千万条路径感到彷徨,我,真的能到达我所渴望的终点吗?

公交车终于启动了,浓郁的漆黑涌入昏暗的车厢,班车司机戴着假发和眼镜全神贯注地开着车,零零散散的乘客们陆续上了车。末班车没有多少人,他们似乎互不相识,除了两个昏昏欲睡的男学生;包括一名孕妇与其丈夫,三个上班族,一名才下班不久的酒吧男服务员——因为他连工服都懒得换,甚至还能隐约看到他工服后背上写的什么:“Happiness Bar.”除了两名“祖国的花朵”,在场的所有人,全都低着头玩手机。

这时候,忽然有一阵小女孩的哭声从我后座传来,令人心头一惊。甚至在我没来得及去察看,就有一个不知何时起,被遗弃到后座的小女孩,因为找不到妈妈而从座位上下来,一边啜泣着一边双手抱着一大束雪白的栀子花,在昏暗的车厢里寻找着妈妈的身影。

公交车依旧在行驶,昏昏欲睡的学生们被哭声吵醒后,看了看哭得涕泪交加的小女孩,加入到低头玩手机的行列。有名上班族想过去询问情况,被同事拉住衣角,说:“别多管闲事。”面对小女孩的啜泣声,孕妇选择从印着红色爱心的粉色包包掏出橘色的耳麦,以此戴在耳朵上来应对。而她的丈夫则掏从口袋里一串褐色的佛珠,山羊胡中间的嘴巴念念有词:“阿弥陀佛,善缘未至。”

小女孩见没有人帮助自己,哭得更大声,瘦小的身子不停摇晃着,似乎下一秒就要摔倒在地.....

寂静的车厢变得嘈杂起来,有说:“哪家爸妈这样粗心的?”有说:“怎么没人报警的?”还有说:“万一被讹怎么办?”不乏有人挑唆:“你行你上啊!”我自己则在道德与现实的彷徨中,左右为难......

我在帮与不帮之间反复衡量,在帮助她以后的情况,千方百计地想出N套方案,一番权衡利弊后,自己终于做出了决定。

要是杨灿在我身边,她一定会奋不顾身地伸出援手吧。

自己不禁小声骂道,说着她曾说过的话:“妈的,管它事后洪水滔天,先帮再说。”

哪怕很多年以后,我都未曾后悔自己当时所做的决定,或许一切皆有冥冥。

当我慢慢地走到小姑娘跟前,艰难地半蹲着尽量温柔地说:“小姑娘,别怕,我能帮你什么?”

双手还抱起着一大束栀子花的小姑娘,哇的一声大哭,一下子朝我怀里扑来。

带着哭腔说出了令我的骨头都在发抖的话:“呜哇,爸爸,茉茉终于找到你了,妈妈说得没错,你只是出远门了,呜哇,爸爸,茉茉好想你啊!!!”

车厢里瞬间寂静,倾听我破防的动静,内心洪水滔天,一时间我百口莫辩。

这次倒是有人报了警,公交车很快停了下来,板着脸的警察们很快地将我和茉茉带回警局。

茉茉依旧抱住我的脖子不肯松手,进入安稳的睡眠。做着笔录的警察,只是在三言两语间就发现了端倪,只好等茉茉睡醒再询问具体情况。

可让人难受的是,茉茉一直抱着我的脖子,连睡觉也不愿松手,我们试图让她松开手的尝试失败了。就这样她就抱着我的脖子,还不时地吧唧嘴,而我则强撑着清醒,还好小孩本身没有多少力气,我还不至于窒息。

转机在夜雨停歇的时候出现,当我察觉到小姑娘的双手稍微松开点时,耳边传来她醒来后的呢喃:“谢谢你叔叔,谢谢你扮演了我爸爸,对不起,叔叔,你是不是被当成坏人抓起来了?”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我轻轻地放在了一旁的凳子上。

这时,我才发现,满脸的鼻涕与泪痕的她扎着简单的马尾辫,白色的连衣裙上还算干净;可能是之前她接触过栀子花的缘故,瘦小的身躯散发出一阵阵似有若无的栀子花香。怯生生的眼神瞥见了抿着嘴我压抑怒火的样子,连忙向桌子对面的警察们澄清:“警察叔叔们,你们误会了,他不是我的爸爸,他帮了我,不是坏人。”

她弱弱地又补了句:“其实,也有些不一样的,我爸爸没有这么老……”

警察们看了看我,又对视了一眼,再徉装低头做其他事情,可他们的嘴角分明此AK还难压。

我摸了摸自己好几天没剃的胡子,对此虽难堪,却没有彷徨。

真相终于大白,之前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做笔录的警察问:“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今年多大了?”

她强作镇定地回答:“林茉茉,双木林,茉莉的茉,今年七岁。”

做笔录的警察扶了扶眼镜,接着问:“你妈妈,叫什么名字?你记得她的手机号码吗?”

林茉茉的一双小手紧张地捏在一起,说:“以前的妈妈叫陈小小,爸爸叫林辰安,现,现在的妈妈叫余小念。她的手机号码是137.....”

在林茉茉流利地报完电话后,做笔录的警察继续问:“那你现在的爸爸叫什么名字?”

她抽了抽鼻子,低着头小声地说:“我,我没有爸爸了,他醉酒开车撞死了很多人,自己也死在了大火里。我是被余小念阿姨领养的,经常叫她妈妈。”

做笔录的警察将笔录本合上,用和蔼的语气问:“小朋友啊,那你爸爸是不是和这位叔叔长得很像啊?”

林茉茉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向我看过来,两颗晶莹的透明珍珠再次划过雪白且微红的脸颊,嘴巴轻轻地动着,却没有发出声响。随即朝对面的警察们点点头。

大概只过了二十分钟,林茉茉的继母火急火燎地冒着秋雨赶来。在简单地向警察们说明自己一时疏忽,险些失去自己的继女后。警察们语重心长地教育了她一通,她一时间点头如捣蒜。

警局外,公交车站台。

秋雨又开始没完没了地从漆黑的天幕落下。

三分钟前,林茉茉乖巧地坐在余小念的车里,现在应该睡着了。

一番寒暄后,余小念再次对我表示:“刘先生,真是太谢谢你了,说实话,这孩子的身体一直不好,要不是你及时出现,真的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我摆摆手,发自内心地说:“如果,要是我的某位朋友当时也在场的话,她也一定会这样做的。”

余小念笑了笑,附和道:“有道理,像刘先生这样善良且勇敢的人,身边有这样的朋友也是不奇怪的,不过,还请刘先生等我下。”

说完后,只见她朝车里走去,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不一会儿,就看见她回来的时候,右手里似乎拿着某种厚厚的东西,撑着橙色雨伞的左手手腕,隐约露出一些伤疤。

“刘先生,来,这本书送给你。从你的谈吐来看,想必也是喜欢文字的人,如果你也在彷徨,那希望我的故事,可以给你一些启发。”

她将一本名为《寻星环游记》的书双手奉上,我只好郑重地收下这份礼物。

某个疑问,仍在我心头盘旋,忍不住问:“茉茉怎么在车上还带着一束栀子花?”

“因为茉茉和她生父一样,都喜欢栀子花。林辰安先生是我在文字上的伯乐,在其去世后,他可怜的妻子陷入了精神失常的境地。不久后,我在福利院,遇到了茉茉。出于故人之子的情分,几经周折下,终于把这孩子带回了家。”

她清了清嗓子,继续说:“本来打算今天晚上赶凌晨的航班,回这孩子的家乡,办理后续的手续顺便再去墓园看她生父的。奈何我因为贫血,晕倒在附近的洗手间,这才没能赶上末班车。”

她说完后,顿了一下,接着说:“总之,还是感谢刘先生了。虽然,我也是第一次做妈妈,不过,我和我先生一定会给这孩子应有的幸福。”

我不记得余小念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却记得茉茉抱住我脖子时的那种潮湿与温暖。

在打的回到窗台垂满紫藤萝的屋子后,才泪流满面不情不愿地想起,原来不止茉茉一人也喜欢栀子花,十四年前的夏末不得不离开这里的杨灿,彼时的她那洁白的连衣裙与秀丽的长发,还有左眼的泪痣以及脸颊上的梨涡,全都带着栀子花的味道。

太远了,远到连回想起都只剩模糊。

要是我当时再坚决点,就是陪她一起去新加坡,守在手术室外的冰凉长椅上,坚定地等待着命运的安排,现在又会怎么样?

而总是给我带来麻烦的好友——陈百万,依旧失踪,从小到大,他总是这样,有时出现在冰箱里;有时出现在垃圾桶,有时出现浴室;有时出现在我意想不到的角落里。

然后,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又会忽然失踪。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家伙每次的出现,总会给我带来麻烦。比如,这次是沙发上的排泄物残余。上周是出门给他拿外卖的时候,险些被失控的电动车撞倒,可是也让我的脚踝和额头都挂了彩。

所以,我的病假又延长了,拜他所赐。要是鬼魂也有气味的话,我想一定是陈百万身上那股死猪般的臭味。

你知道的,不能对一个伤者的形象有太高的要求,因此胡子几天没刮,也情有可原。

而天总会亮,黑夜从不为谁的彷徨而暂停,天亮之前,那阵阵绵密的秋雨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停歇。而从窗台吹来的瑟骨秋风,则向寄居于此的彷徨者暗示着,接下来这个秋与冬的日子并不好过。


(三)


天光总是在人最贪恋睡眠时大亮,那些扰人清梦的家伙无孔不入,在炙烤过奄奄一息般的紫藤萝后,又刺过百叶窗流淌进重复的梦中梦里。而此刻,苦恼昨夜短暂的自己正拖着囚徒般的彷徨脚步,伫立在狭小的浴室里,对着过时的半身镜,熟练地使用着剃须刀在涂满白色泡沫的俊朗的国字脸上,将短暂病假里,因懒散而没有修剪的胡须一遍又一遍地刮掉,直到连胡青都看不见。因为这样,就能短暂地让自己觉得——我还是从前那个少年。

可美好的幻想在下一秒就被现实无情打破了,我看了看自己微微发福的身体与显而易见的抬头纹。想叹气却只是摇了摇头,快速地洗漱后,套上淡紫色西服外套加靛蓝T恤与卡其色西裤的装扮,踩着冰冷的地板往冰箱走去。

屋外忽然发出一声剧烈的爆鸣,接着是许多的哭喊声,惨叫声,不一会儿传来了救护车的响声。我靠近窗台一看,原来是一辆私家车在过十字路口时与一辆载着学生的大巴车撞了个满怀。然后,警察们迅速过来处理现场,路障与警示灯迅速投入工作。周围的人们依旧自顾自地行进在人行道上,鲜有人驻足,就好像这场车祸就没发生一样。

实际上,这个时代的人们对于这发生在他人身上的不幸,已经是种见怪不怪也无能为力的疲惫了。

我也惭愧地往冰箱里拿出一份三明治与牛奶,简单加热后草草吃完,也算是没有违反我们的约定之一:“照顾好自己,记得三餐别落,好好吃饭。”还来不及擦嘴,便穿上了透气的浅灰色休闲鞋,马不停蹄地往报社赶去开始了未知的一天。

在九点差两分时成功打卡,倒霉地从老板身旁走过,那时他正晃悠悠地端着咖啡往私人办公室里走去,干瘪的脑袋上戴着大大的粉色耳麦,幸好他没注意到我。

迅速回到阔别的工位,整理好外访的工具后,主编走来关切地询问:“小刘,久违啊,恢复得怎样?”

我回答:“别看我现在还挂着彩,我可是很厉害的。”

主编一时没反应过来,只好略带无奈地笑着回答:“啊哈,不愧是你啊,还是这么要强。”

他顿了顿:“对了,你才刚回来,就不要忙那些难缠的事情了,我给你安排了轻松的活。”

见我没表态,他接着说:“去采访一位女作家吧,好像是叫余小念,人家现在也是好几家工作室的老板,应该有猛料。你做好准备,下午就出发吧。”

我回答:“我早上的时候,看见我家附近也发生了一场车祸,我可以去。”

他叹了一口气,说:“这样的事,在你来之前,已经有其他的同事接手了。第一手的采访才最有价值。而且到现在为止,那位女作家也没有接受过其他报社记者的采访。既然你没有意见,我就当你默认了。”

余小念?哦,是茉茉的继母啊,昨晚有过一面之缘。

就这样,在得到预约后,确认好时间。花了一上午看了她的作品与作品的评论,对于她的经历有了大致了解,随便吃点零食,带上必备的工具就动身出发。

去往采访的路程很漫长,而令我没想到的是,这趟路途的终点竟然也经过了“飞蝉”所经过的那棵梧桐树,而梧桐树旁曾承载着苦乐青春的旧南柯市三中和之前的游乐园一样,沦为一座灰色的废墟。可这所高中在十四年前的秋天就开始搬迁了,次年便开始动工。可时至今日,废墟下的土地却没有建起新的住宅或大厦。究其原因,还是严重的老龄化导致的劳动力短缺,加上大环境的动荡与市内的一派凋敝的商业百相,尚未有商人愿意冒险投资在荒僻的此处。

至于那片青葱草地上曾翩翩起舞的女子,橘黄色的裙摆在午后仍刺眼的阳光下,闷热的微风里正轻轻地摇曳。久远的梧桐树下,聒噪的蝉鸣没完没了,她带着薄薄的汗走到我身旁浅笑着说:“看,飞蝉多灿烂啊,哪怕它就要飞走了!”

我问:“什么是飞蝉?”

她一记粉拳锤在我胸膛,小脸气嘟嘟:“笨啦,飞蝉都不知道?当然是——飞逝而过的带着蝉声轰鸣的灿烂盛夏了!”

我忍不住翻白眼:“我去,竟然这么长,你这谁记得住啊?记住了谁又懂啊?”

她双手叉腰,装模作样:“哈哈哈,没有人记得不重要,反正日子还长,飞蝉走了也还会来。刘年一,你我记得就行,我们明白就好。”

后面的故事,忘不掉现在也不愿想起。

而这样灿烂的女子,至今仍音信全无,似乎连“飞蝉”都随她而去了。

我寄居在分界线,一边是荒凉的废墟与时刻会迎来拆迁的一大片老旧小区;一边是繁华的都市与每晚灯火通明且望不到顶的高端写字楼。一边是如影随形的过往,一边是白雾茫茫的未来,我活在现在,摸不到过往,望不见未来。

云层叆叇,似有雨意。

下了公交车,我发现自己又忘记带伞,只能加快步伐。往本次的终点——那望不到顶的高端写字楼之一,一路小跑而去。

这次的采访让我暗自下定了违反约定的决心,不再逃避我以后要做的事情。当我穿过一条条迷宫般的街道,挤过一层层满是汗臭与香水味的豪华电梯,在并不算宽阔却是五脏俱全的精装修F—35—608室里,看见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小身影。

茉茉的怀里依然抱着一束白色栀子花,淡淡花香隔着虚掩的玻璃门外都可以嗅到。我从包里翻了翻,找到一片奶白色的巧克力,放在口袋里。然后装作不认识的样子,径直走向前台,简要地说明来意,暗自等待着一旁的茉茉,从陌生到疑惑再到发出惊喜地尖叫。

“呜哇,是刘叔叔啊,又见面了啊。”

她说完一把抱住我大腿,我则顺势从口袋里掏出事先备好的巧克力。

“谢谢刘叔叔,我最喜欢吃巧克力了!”

等她心满意足地离去,我只好向惊魂未定的前台小姐简单解释:“不用慌张,一面之缘。”

当我被前台小姐带到整洁有序的会客厅,被指引在一旁的沙发上坐下,而她递上的温开水已经被喝掉了三分之二,那位日理万机的作家依然在不远的办公室里开视频会议,隐约在讨论执行哪些方案,要怎样优化执行,要如何监督,才能让公司保证最基本的营收,维持正常的运转。

嘈杂的视频会议结束前,她略带疲惫的声音,沙哑地总结:“希望各位,能将改革切实地落实到位,尽管现在的市场并不乐观,还坚守在此的我们,只要大伙同舟共济就一定能度过这个冬天。”

当办公室的门从里面被打开,我看见这样的一名干练的女性正疲惫地向我走来——略显忧郁的双眼带着某种倔强,算不上完美的洁白脸庞有着一些雀斑和两颗痣,雪白如天鹅般的脖颈,左手大拇指处多出的一个手指。搭配一身简约的女式西装与低跟鞋以及一头齐肩短发,似乎和之前见到的余小念有些不同。

在她走近之前,我便已经站起来,正欲自报家门说明来意,她却笑着摆摆手,说:“不好意思,让您久等。”

简单握手,一番寒暄后。

采访进入正题。在黄昏时分,大厦外云层叆叇,大雨将至。我和她的采访是这样展开。

“你好,余女士,关于你写的作品。目前,在市场上反响还是挺好的,我看了读者们的评论,其中不乏对你本人的经历有所好奇者,那么你在成为作家前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是什么原因让你决定开始创作的呢?”

“嗯,其实我在开始创作前,是一个比较封闭的人又挺倔,可能是成长的原因吧。那时的自己考上了自己不是很喜欢的大学,毕业以后也找了份不是很喜欢的工作。可能是我这人,比较务实吧,觉得先养活自己才有机会说未来。转折在两年前的五月发生,那时的自己先是被炒掉,就过了一个月,从小到大的好友因为某些不便透露的原因就此绝交,接着七月份的时候,回到久违的家乡才发现,我所眷念的江南老街和老宅,早已面目全非。其实在那时起,我就觉得身体出现了某种问题,直到我再次回到南柯市才在数不清的求职失败里,接受了自己已经发展成重度抑郁症的事实。”

余小念咽了口唾沫,抿了抿没有血色的嘴唇,继续说:“至于怎么走出重度抑郁症的事情,说实话,我不愿再想起,只能告诉大家,曾经我有位很好很好的朋友,他曾这样对我说——小念,你也去寻找自己的星星吧。不论结果怎样,至少在寻找的旅途里;不说斩获颇丰,你我一定会有所蜕变。虽然过程是痛苦的,直到在最后我变成了自己的星星。而我在去年开公司之前,就遇到了我现在的先生,很幸运,也很幸福,在他的鼓励下我开始把这些经历变成文字,分享给所有爱我,爱这个故事的读者朋友们。”

“看来,美玉的动人还是千百次琢磨才出现的。那你在写本书时,是否遇到了某些挑战,你又是怎样克服的呢?”

“对,在开始写《寻梦环游记》时,就在文风上出现过分歧,初版的风格与现在的有很大不同,一开始我是用现实主义风格,后来在我文字上的伯乐——林辰安先生的建议下,变成了现在偏奇幻的风格。接着就是N次修改与情节上的让步,在对结局没有大改特改的情况下,我记得是改了五版才开始最终定稿的。然后就是出版后的事情了,其实直到这本书在今年年初出版后的日子,我一直对大众是否能接受我的文字,我的作品又是否可以带给读者积极的力量,在无人问津的日子里,我是一无所知的,甚至一度悲观地认为这本书大概率扑街了。还好有我的先生与一路结识的朋友,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才走出悲观的阴影。而现在的成绩,也算是给了我肯定的回答。”

“今天的最后一个问题,余女士,你认为一个作家在创作里,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这个问题,现在的我来回答,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我的作品不管是奇幻的也好现实的也罢,都得反映现实,毕竟你我都不是活在梦里,对吧?所以,不管是写自己,还是写别人,甚至是写一个世界。作品的内核都该与现实接轨,作品的思想主题一定是反映现实某一或许多层面。这样写出的文字才不是空中楼阁,才能有打动人心的质感。”

采访在愉悦的氛围里结束,尽管大厦外已经飘起绵密的秋雨。我准备动身返回报社写稿子,余小念似乎看出了我没有带伞的窘迫,从包里递来一把浅紫色的雨伞。

然后说:“我经历过很多年的彷徨,我走出彷徨的秘诀是——要么放下,要么找寻。人总得走这一步的,时间问题罢了,刘先生,如果你刚好处于这样的时期,希望能帮到你。”

我暗自惊讶她的洞察力,尴尬地笑了笑,说:“谢谢,犹如醍醐灌顶。”

她话锋一转:“刘先生,你我相识也算缘分,年底我和我先生打算补办婚礼。你要是不嫌弃的话,欢迎你来捧场,人到就行,份子钱就算了。毕竟,在这个时代,人们之间的情意最重要。”

我点点头,表示答应。

最后离场的时候,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她这样对我说:“希望刘先生一切顺利,在彷徨的末端,也能找寻到属于你自己的星星。”

我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写好的稿子已经交给编辑了,初版嘛,管它事后洪水滔天,交了再说。

一进门,一股死猪般的气味扑面而来,我不由得心里一沉。打开灯后,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来回踱着步,忍不住调侃道:“百万百万,负债百万。”

其实心里已经有了厌烦的答案。

却还是在打开冰箱时,不由得吓了一跳,忍不住大爆粗口。

只见一丝不挂,此刻瘦了一大圈的陈百万,窝在逼仄的冰箱里一身惨白。他此刻张着满嘴黄牙,满是皱纹的脸上咧出阴森的笑脸:“刘年一,是你在想我么,我刚才打了个喷嚏。”


(四)


陈百万的每次出现和每次消失一样,都让人摸不着头脑。直到我决定找寻自己的星星的时候,才在一个荒诞的梦里,彻底地接受了他曾经的存在。在此之前,我想不到自己还会经历这么多的坎坷。

在将他从冰箱里赶出来后,不情不愿的他才被我推进浴室里。随着一阵嘈杂的水流声停歇,他顶着湿漉漉的地中海,依旧穿着粉色的平角裤,用着沙青色的浴巾擦拭着瘦了一大圈的身体。

我余怒未消,心乱如麻,大声地嚷着:“百万百万,负债百万!!”

他从容淡定,气定神闲地表示:“哎,小刘同志格局小了,负债也某种资产。”

我问起之前千百遍问过的问题:“你为什么姓陈,为什么名百万?你到底从哪里来?”

他还是照例敷衍地回答:“我来自偶然像一颗尘土,就姓陈咯,为什么名百万,可能是偶然希望我有百万身价,谁也没想到我到头来负债百万。你说要欠谁的,那可多了,排起队来两公里起步。”

见他这样,我彻底死了和他交流的心,也想起自己似乎还没吃晚饭。

就从沙发上起身,往后厨走去,简单做了两大碗麻辣抄手,加点香葱与一大把香菜。不一会儿,就端着两碗抄手往客厅走来,他闻着香味两眼放光,可当我将一碗抄手递给他时,陈百万又傲娇地表示:“不吃不吃,拿走拿走,保持身材。”

而我也没惯着他,在狼吞虎咽间,就将两大碗麻辣抄手照单全收。因为这不是第一次了,他总这样,每次出现都不吃东西,以至于我几度怀疑自己是不是被某种脏东西,缠了十几年。

甚至有次还半开玩笑地对他讲:“我觉得我有必要去请大师来做法了。”

他还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神情。

当我终于吃完而躺在沙发开始打嗝,他带着不屑的表情:“我很满意,这样下去,明天的你就是现在的我了。”

我懒得和他理论,只是在心里默默想:“呵,我堂堂一米八俊朗大帅哥,又怎么会变成你这样又矮又胖的家伙呢?”

可能是吃得太多,脑袋开始犯困,双眼皮开始止不住的打架。在被汹涌的困意彻底淹没前,我恍惚间看到陈百万从沙发上起身,端起还没来得及清洗的碗筷向后厨走去,沉沉睡去前后厨传来阵阵水声。

又是那个重复的梦中梦。

他远远地说:“我会在不久彻底消失,现在还不是时候。明天的你会变成现在的我吗?还是希望有不同的可能。”

我在恍惚间惊醒,屋子不知从哪儿漫出的污水,冰冷刺骨。陈百万不见了踪影,我操起沾满污水的扫把徒劳地扫出燃起熊熊大火的漆黑屋外。我不知重复了多少次清扫的动作,直到第五百六十三把的扫把也被折断,而那些污水却越扫越多从脚踝涨到大腿根,漆黑的夜晚依旧烈火熊熊。

我向浴室里艰难地拖动求生的脚步,在进入浴室的一刹那身体彻底僵住了——我看见堆积成山的栀子花花瓣,洁白如雪将浴室外肮脏的污水彻底隔绝。可在梦里的我,望着窗外明媚的夏末午后,那人依旧翩翩起舞,就连心脏也不愿再跳动,带着某种大悲后的安宁任凭洁白如雪的栀子花花瓣,将自己缓慢又彻底的淹没。

当我觉得自己应该醒来时,在梦里醒来的我依旧僵在沙发上,桌前没有及时清洗的两副碗筷布满灰尘与蛛网。冰冷刺骨的污水漫向脖颈,我被恶心的味道臭醒。而不远处的浴室却燃起熊熊大火,自己只能被带有粪便味道的污水没过头顶,在冰冷的酸臭里被迫地窒息,狼狈地逃离这场荒诞的梦境。

日晒三竿,我惊觉自己已经迟到。手机上已经有着好几条老板打来的未接电话和一条短信,说什么:“小刘啊,作为你的叔叔,我很关心你的健康。因此你不舒服就再休息吧。可作为公司的老板,刘年一,你今天要是再不来上班,以后都不用来了!!!”

而两副从未被清洗的碗筷依旧不动如山,任凭几只麻蝇在成群结队地趴在油污上,品尝着来自人类的恩赐。

一阵不安浮上心头,难道陈百万真的彻底消失了吗?难道昨晚的一切都是幻觉吗?可我为什么开心不起来,反而像损失了几百万一样沮丧?自己开始翻箱倒柜,忍不住骂道:“陈百万,你再不出来就去见鬼吧!”

他当然没有去见鬼。

伴随如雷鸣般的鼾声让我从恍惚中清醒,我在自己的床上发现了婴儿般睡眠的他。我怒从心起,从浴室里用盆接了一盆冷水一股脑往他头上浇去。

杀猪般的叫声持续了两分钟,最后在我准备去接开水时戛然而止。

他冷冷地说:“小刘同志,你就这样讨厌我吗?你就这样讨厌——”

他顿了顿,没有说下去。

恢复到死皮赖脸的往日模样,说什么:“我不是一无所有,至少我还欠债。”

我冷冷地回答:“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比你感受到的多出千万倍,我不想再见到你。”

听闻此言,不知他有几分悲怆,几分欣喜,几分不甘与释然。徒手比划着,仿佛手里拿着一个透明的高脚杯,沉醉其中地向我做出对饮的动作。

见我无动于衷。

陈百万苦涩又打趣地对我说:“喝下这杯友谊的美酒,我们就把那月亮拿下来,泡在装满云顶赤霞的高脚杯里;哪怕美酒也是分期。"

我没有耐心和他耗,简单洗漱后就往报社里赶去,做好挨老板责骂的心理准备。

他是我的亲叔叔,也是我的债主。我大学毕业的那年父母创业失败后,妈妈改嫁,爸爸面对高额债务下家庭破裂的失败人生,自此一蹶不振。而他的人生最末端,是在浴室里用安眠药和水果刀了结。

父债子还嘛,既然要守住他们留下的院子。我也毫无悬念地背上了高额债务,我不想再赘述这些年的艰难。总之,我只剩最后一个债主,那就是我的亲叔叔,而一百万的债务如今也只剩五万了。在我还清债务之前,他不会让我离职。

如此一个损人不利己的计划,只有他能想得出来,他曾实事求是地说:“小刘,看在我们是一家人的份上,你来我这里干。每个月的工资你只要拿七成抵债就好。毕竟报社也要运转嘛,在此期间我也希望你能尽最大努力为报社创造价值。你也放心,我会做好账目,等你还清所有欠款后,我就还你自由。那时,你也能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了。”

十年弹指一挥间,三千六百多天,我又在彷徨的煎熬中重生了多少回?

而重生的前提是要杀死精神上的自己。

漆黑的天空就像被撕开一个口子,晚秋罕见的大雨像断裂的珠子发疯般倾泻而下,让我这般总是忘记带伞的人几度狼狈不堪。垂落在窗台的紫藤萝算是彻底入了土,没有栀子花的废墟旁,晚归的自己不愿回顾今天去报社的事情。

脑海里只记得,潮水般的阴阳怪气,锈钉般的污言秽语,还有无形地缠在身上的数不清的用于道德绑架的绳索。我在老板智者与独裁者的无缝衔接中,好奇地疑惑为什么他的“训诫”能三个小时不喝水。为什么他那戴在脑袋上的粉色耳麦没有一丝松动的迹象?惊讶于他那深不可测的肺活量。

而他说的话,百分之八十我都选择性的倾听,不是免疫,只是麻木罢了。只要我把被“训诫”时的精神上的自己,提前几分钟“杀死”,在那段漫长的时间,我就没什么所谓了。

打开已经出现锈迹的房门,不出所料陈百万又失踪了,因为那股死猪般的气味早已被不知何时飘来的栀子花气味所替代。打开灯,栀子花的气味开始慢慢消散,将一天都没洗的两副碗筷艰难地拿到后厨清洗。

当栀子花的气味已经无法让鼻子察觉时,我开始自言自语:“呵,百万百万,负债百万。”

手机里传出短信发来的提示,我看了内容,说是什么:“最近怎样?有时间出来聚聚,虽然灿灿现在还没有回来,我们也想替她了解你的近况。你的两位好同学——大树和柒柒。”

我想了想,回:“谢谢你们的关心,近况还好。两位有空可以来我家,还是老地方。我做菜招待你们。”

短信那边没有回复,不知道是默认还是拒绝。

不知为何,我又想起记忆里那个最珍视的女孩,在那段日子,明媚似晴空的她,半醉对着狂风大作的深夜,念着我们一起写的短诗:“如飞逝而过的带着蝉声轰鸣的灿烂盛夏啊,大概一去不返。这徘徊在彷徨中的人啊,请抬起头继续走吧。漫长的路途终有尽期,要耗尽热血去追寻,不论路的末端是蔷薇或墓碑。”


(五)


小雪来得无声无息,同样寂静的还有很久前逝去的第十四个秋天。

新冬的狂风将东南侧的枫树林的枫叶,一股脑地刮飞在深灰色的天幕下,而狂风转瞬即逝,失去了动力的枫叶们,须臾间在地心引力的拉扯下,落在恋人依偎的怀抱里;落在流浪猫的小窝。落在锈迹斑斑的垃圾桶里;落在人流如织的斑马线——变成了无人在意的枯枝败叶。

我踩过一片游乐园废墟旁的枯枝败叶,迈开试图走出彷徨的将军般的脚步,在陈百万也随着秋天一同归去后,重获自由的自己,无比坚定地踏上找寻属于自己星星的路途。

九月初的晓秋依旧如火如荼地燃烧时,彼时的自己依然坚守着约定——主动地等待着,被动地找寻着,不晓得是自己对于约定的诚实,还是出自内心不敢戳破幻想的怯懦。

总之,那场阔别已久的聚会的到来,并不是很顺利。在日常忙碌的生活里机械地重复着每一天:每天起来往报社里赶,一早和主编聊天,做外访前的准备,赶外访,下午就开始写稿子,打回再重写N次再上交,熬到大半夜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老式小区旁附近,那处屋顶总长满紫藤萝的陈旧宅院。在这个时刻酝酿着巨变的时代,这所宅院是父母唯一留给我的物质上的财富。

那一大片老式小区里,已经陆续传来拆迁改造的小道消息,一时间人心浮动,有人欢喜有人忧。而那座变成废墟的游乐园如今依旧浸泡在淫雨霏霏里,更遑论那所早被人遗忘的旧南柯市三中。

而我几乎忘记了与昔日同学们的约定,潜意识里觉得,他们也可能只是说着玩罢了——毕竟,那时的他们时常说话不算数,在第十三个夏末的那件事终于发生后,两人才发生了转变,变成我和杨灿的好朋友们。

时间总在绕圈圈,可人总得往前走,哪怕是如同行尸走肉般的自己。因此,趁今天自己得到来之不易的调休,便打算往陈叔的旧诊所里跑,想看看最近的自己得了什么毛病。顺便拿到足以启程的理由。

一大早便挤着大巴,往这座城市更荒僻的地方赶,当车上的人们从零零散散的下车到只剩我一人,大巴还在往旧诊所附近的站点跑。我开始怀念起陈叔这数十年如一日的倔强,彼时的他是沉稳而俊朗的,平日里常常一身白大褂,而一副金框眼镜让他显得更儒雅,儒雅的外表下不乏有着一双回春妙手与一对洞察人心的火眼金睛。

大巴车停在了竹林旁的站点,我终于在长途的疲乏中得到解脱。晃晃悠悠走出车站,早秋的晚风拂过,那些翠绿的竹叶们跟着发出一阵清脆的声响,纤长的躯干被透明的大手随意拨弄发生形变,待暮色染红了有着七个大理石台阶的旧诊所,它们又恢复到挺拔的姿态。

我沿着布满青苔的大理石台阶,一步一步往上走。每走一步,似乎就听见了多年前自己冒着雨骑车,只是为了在流星雨到来前,到最高的山上拍几张模糊的照片。然后将它当成换一大桶米酒的筹码,却到头来在山上被雨水浇了一夜,次日在陈叔这里打着吊瓶听着英语听力的呻吟声,以及那时的杨灿和大树还有柒柒在夏末,院子里传出大碗喝米酒的笑语欢声。

“来,再喝一碗,米酒可凉快?”

“对喽,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

“年一呢?要留点不?”

“不必,吊着他。”

这些声音或许是经过了记忆的滤镜,并不觉得嘈杂反而更加鲜活。

我轻轻推开了旧诊所虚掩的门,想着旧诊所后面的小院又被多少次落叶拂过,陈叔的白大褂安静地挂在衣架,一尘不染。反而是空空如也的透明玻璃柜连同木兰色的地板,都无一例外地染上了时间的灰尘。

虚掩的门被推得大开,积压在外界的浓郁暮色终于流到屋子里,随之而来的还有一阵苍老的问候:“年一啊,她说得没错,你终是过来了。”

他继续感叹道:“你也还是老样子啊,连穿的衣服十多年来,都没变过。”

循声回头望去,在橘红色的黄昏里,年华不再的陈叔伫立在微冷的秋风中。

他接着说:“你来找我看病,我一眼便知,心病还须心药医。这里我很快就搬走了,跟我去找你杨姨吧。”

冷清的小院里,没那么显老的杨姨仍坐在凉椅上,灵巧地织着毛衣,那毛衣只织到一半显得不伦不类。

“老伴,去泡壶茶来,来客人了。”

陈叔说完后,杨姨正准备起身,我连忙朝她打招呼:“杨姨!好久没见。”

她对我微微一笑,便去忙了。

我们走过满是落叶的院子,往堂屋走去,在一张圆桌旁,陈叔招呼我坐在檀木椅子上。

回想过往种种,自己难免感慨可却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只好讲:“您和杨姨近来可好?”

陈叔回答:“勉勉强强,我们的过去是比未来还多了。对了,你的钱还清了?”

我坦诚:“没有多少了,下个月就全部结束了。”

杨姨端着茶过来,往陈叔身旁的檀木椅子坐下。

她问:“十年还清一百万,年一你真是不容易啊,先恭喜你自由了。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吗?”

我想了想,说:“我要去找杨灿,哪怕,哪怕她可能已经不记得我。”

杨姨劝我:“唉,孩子,你还年轻啊。至少还有接受的时间,犯不着。”

见我无动于衷,陈叔反而说:“老伴,把杨灿留下的纸条给他吧。她说过这孩子一定会来的,毕竟我们只是代为保管罢了。”

在从杨姨手里接过跨越了十四年的纸条后,我平复好情绪,向两位老人简单致谢后,便匆匆赶回家里。

手机里接收到一条短信:“年一,我们本来打算两天后再来找你的,但是最近工作太忙,只能约改天了哈。”

我权当做是推脱,回了条:“嗯,常联系。”

终于熬到十月的最后一天,当我终于还完最后的一部分欠款后,顺势递出了自己的辞职信。老板难以置信地戴上上眼镜再仔细地看了一遍,叹了口气说:“我们是一家人,我也没什么恶意。本想明年提拔你做副主编的。你的人生才真正开始,你把信收回去,我就当没发生。我们还是一家人。”

得到我婉拒的回复后,他耸耸肩膀,冷酷得不像一个人:“好吧,你自由了。就当我培养了一个白眼狼,你明天也不用来了,辞退你的补偿会和这个月的工资一起在下个月转你工资卡。刘年一,做完交接,你就可以走了。”

是啊,我自由了。像只有了方向的鸟,可我恍然发现,我一直有着目标,只是被困在现实与命运的泥沼里,欲求不得才会彷徨罢了。现在有了自由,大概是可以找到阔别了十四年的人吧。

脑海里,又回响起那句话:“笨啦,飞蝉都不知道?当然是——飞逝而过的带着蝉声轰鸣的灿烂盛夏了!”

无债一身轻的自己脚步轻快地回到了弥漫水雾的家,在刚开门的一刹那,一切又回到沉寂的模样。我本以为陈百万就此一去不返,内心已经释怀。可又在一瞬间看见他湿漉漉地从浴室里钻了出来,他变得挺拔,不再没有恶心的死猪味,也拥有一口洁白的牙齿。

在空旷的屋子,我们开始一问一答。

“好友,近来可好?没有了那些发腐的铜臭味,就是舒服。”

“如释重负,我在准备去找她了。”

“哎呀,可喜可贺,你总算想通了!”

“想通有什么用?钱没还掉哪儿去不了。”

“哦,那你肯回来,说明已经有重大进展了。对了,给你说,我要走咯。”

“好,一路顺风。”

“可恶啊,我没开玩笑,你就这么讨厌我吗?那你还在讨厌我吗?”

“我——”

正准备回答,才发现陈百万又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一刻,某种预感让我明白,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预感的应验不过是幻梦里的真切,不久后的夜里,我坠入了一个梦。这是一场盛大的戏剧,盛大的舞台上高潮迭起,模糊的观众们掌声雷动。而我则待在帷幕后面,头上顶着一盏大灯,射出金属般的光芒。此刻的我被捆在一张镶嵌着劣质宝石与绣着浮夸的花纹的红色真皮椅上,捆住我的只是一圈圈用纸币做成的锁链。金属般的光芒更强烈了,我几乎睁不开眼,隐约间从漆黑里,有一面全身镜飘在半空,慢慢地移到我面前。

而镜子里,空无一人,只剩暗红色幕布后的持续狂欢。慢慢的,陈百万微笑着从我心脏的位置穿着一身黑色西装出现在镜子里。

他笑着说:“老友,又见面了。”

我想打招呼却没法开口,嗓子里满满的异物感。

他似乎知道这样的情况,安慰我,说:“别怕,这是最后一次了。回到之前的话题,你就这么讨厌我吗?你就这么——”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力地扯开自己的侧脸,带着奇丑无比的五官;带着地中海般的早衰,带着我的震惊与惶恐。他的动作实在太粗暴疯狂,发出一阵阵痛苦的呻吟,发出皮肉被牵扯断裂般的声响。

“讨厌你自己吗?”

他终于说完这句话,最后在彷徨且孤独的镜子里,露出了我自己的模样。

大梦在我的痛悟里醒来,原来夏末的邀约只是我一场真实的——虚妄。“陈百万”,已经彻底消失,可他也未曾离开。

新冬的微风让人痛苦,经过十字路口的人们来了又走。

大树和柒柒在前天徬晚敲开了小屋的门,跨洋归来的二人已经结成了夫妻,并且已经结婚七年。令人惊讶的是,两人幸福得就像热恋的情侣。

我忙活了大半天,往圆桌端上宫保鸡丁,麻婆豆腐,红烧蹄髈,肉沫茄子,清蒸鲈鱼来招待阔别十四年的好友们。两人光是闻着气味,就同时咽了咽唾沫,以同步的夸张表情和手势,表示赞不绝口,要说嘴呢?忙着往用筷子塞菜呢,要说这样的吃相才是对一名野生美食家的最大赞扬了。

我趁机拿出红酒与三个高脚杯,两个吃货依旧在狼吞虎咽,将高脚杯倒入三分之二的红酒后。两人终于吃撑了,看见高脚杯里的红酒,直接一口闷。

我将装着红酒的高脚杯举起,邀请两人:“喝下这杯友谊的美酒,我们就把那月亮拿下来,泡在装满云顶赤霞的高脚杯里;哪怕美酒也是分期。”

两人纷纷拍手叫好,然后一口闷。

之后的闲聊显得琐碎,一番抚今追昔,愤世嫉俗后,两人得知我要准备去新加坡找她时。

纷纷苦口婆心,好言相劝,大意就是:“年一,其实你比我们都了解杨灿的性格,她的病你也知道。她要是能来找你,又怎会拖到现在?十四年了啊,一个大人应该有放下的力气,忘记那些不现实的想法吧,重新开始。”

两人还是拗不过我,最后在离开的时候,给我留下一笔钱。

我正想退回,大树说:“年一,我们也不是白吃你这顿饭的哈。谢谢你,作为好朋友,我们该说的都说了,没有改变你想法的意思。我们要去海边的城市打算奋斗几年,再定居。我们衷心地希望你好。要是她知道这件事的话,也不会同意你的想法的。所以,常联系。”

我回答:“谢谢你们,常联系。”

在浴室的窗口外,依旧是那个夏末的午后,十八岁的杨灿依旧在草地上翩翩起舞,一旁的梧桐树正是繁茂,沉默无言。

栀子花的气味愈发浓烈,屋顶上已经死透的紫藤萝似乎萌芽着生机。

忽然,电脑上收到一封精美的邮件,内容是:“我的人生也来到新进程,一直追寻星星的人变成了自己的星星,并且找到契合灵魂的另一个人。值此佳期,特邀您与家人的共同见证。冬月二十下午,小念与陶俊在维也纳酒店5F大厅,恭候您与家人的到来。”

我揉了揉眼睛,才看清楚,落款人:“陶俊,余小念。”


(六)


幸福围成一个圈,抱住所有人,玫瑰花瓣漫天飞,粉色气球拱成一道门。

沉浸在幸福中的一对新人,双双立下此生不负,苦乐同享共进退的誓言。言毕,男方的家属们眼含热泪般鼓掌,林茉茉头顶着洁白的栀子花花环。作为女方唯一的家属,身着与新娘同样洁白的裙子,小小的身子待在台下望着新娘,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流露出一丝憧憬与渴望。

婚礼进行曲行至结尾,新娘将双手拿着话筒,准备为来到这里的所有人献上祝福。就在刹那间…

三个小时前,那时的自己早早来到了酒店外面,包里带着请帖惴惴不安。昨晚甚至还梦到自己迟到的事情,因此今天醒的特别早。带着聊表心意的份子钱匆匆赶来,以及一套不太合身的西装,潦草刮过的胡子,近来失眠导致的一对熊猫眼。

为避免独身的尴尬,自己只好无聊地玩手机,在屏幕上看腻了俗套的爱情故事后。鬼使神差地看起了新闻,出人意料的是,今年夏末的那场车祸,如今在网络上依然余波犹在,他们说什么:“时代的燃料”,“人心不古,冬天太寒冷”,我还记得事件的讨论最激烈的九月,一位网友说出了那句经典的话:“究竟是路人不上网,还是网友不出门?”

我开始想到了林茉茉,想到与余小念的一面之缘,想到两人的缘分,想到他们可能会拥有的幸福与坎坷。

直到,林茉茉大老远就认出了我,并独自向我跑来。

一边跑一笑着喊:“嘿,刘叔叔,Meryy Christmas!”

我向她打招呼,说:“茉茉,怎么就你一个人?你余阿姨呢?”

她回答:“妈妈忙着化妆呢,她试穿了好几条白色的裙子,说陶叔叔以后就是茉茉的新爸爸了。”

见我还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她伸出两只小手讨要礼物,我摸遍身上的口袋,糖果没发现一颗,倒是有解馋的一小包辣条,思索一下后,就将辣条放在她的小手上。

她好奇地眨着眼:“叔叔,这是最新口味的糖果吗?”

我回答:“对,是的,很好吃,记得回去吃。”

小姑娘一瞬间欢天喜地,还往羽绒服的口袋里掏出了两封精美的贺卡,递给我的同时笑着说:“刘叔叔,这是妈妈和我送给叔叔的贺卡。妈妈说,有些话只好在这里讲,你拆开就知道了。”

简单答谢后,小姑娘像一阵风似的跑走了,她跑到远处我才发现,她不知何时已经辣条塞进嘴里。两片被辣得红肿的嘴唇在配合它的主人大喊:“刘叔叔,再见!!”

我找到无人的角落,将两封贺卡陆续打开。第一封贺卡的主人有着稚嫩的笔迹,简短地诉说着自己的祝福:“刘叔叔,我听妈妈讲,你似乎过得不开心。妈妈猜你可能会出远门,那茉茉就希望叔叔,每天都能吃到藏有开心的零食,这样叔叔就能开心些了吧。记得来找茉茉玩!”

落款是:“林,余茉茉。”

看来当初的勇敢,还是有甘甜的礼物。

第二封贺卡的主人留下隽永的字迹,内容是:“刘先生,再次感谢你那天的挺身而出,让我得以继续保护我生命中另一束光。而最诚挚热烈的感谢往往难以言表,可你我的相似,在第二次见面时,我就已经察觉。两年前,我是个挣扎于彷徨中的人,并且在接连不断的变故里不得不深陷抑郁症的泥沼。以至于靠着意志强撑到否极泰来的今天,当然我说出自己的经历也并不是自怜或自夸。而是在那段无比艰辛的日子,有人曾希望我也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星星,不论终点几何。所以,我想这句话是有力量的,也想将它送给你:如果你依旧在彷徨里,如果你还有尚未要做的事情,不论结果怎样。请去找属于自己的星星吧,因为旅途里总有不同!”

落款:“你的朋友:余小念。”

而此刻,一刹那的断电让大厅的陷入昏暗的不安,惟独新娘依旧波澜不惊。酒店工作人员开始忙前忙后,过了好一阵供电才恢复。大厅一时冷场,所有人注视着站在台上的新娘。

新娘深吸一口气,双手拿着话筒说出自己的腹稿:“小时候,妈妈曾要我多吃点苦瓜,等长大了吃苦的时候,就不会觉得苦了。可我今天也不爱吃苦瓜,在遇到陶先生和茉茉前也没有触摸过真正属于我的幸福。人生苦短,对此我深有体会。而我向来也不是什么喜气的人,说不出什么喜气洋洋的话。此刻,我只想对在座的朋友们说——只要还有一丝可能,请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星星。”

婚礼在高潮里走向终幕,再次漫天飞舞的玫瑰花花瓣,淹没了视线,令人难以呼吸的是,更是那种看不见却沉甸甸的——幸福。

记忆里的“飞蝉”又将掠过第十四个年头,那双洁白如雪的手悄然间隔开了天涯海角般的距离。我想,对我来说,尚未完成的事情就剩这一件。

一月中旬,签证终于搞定,彼时的天气晴空万里,那些盘踞在屋外的阴冷似乎被突如其来的晴朗一扫而空。游乐园的废墟已经被清理掉,而在废墟之上的是一座正在新生的高端写字楼。旧南柯市三中终于等来了肯接盘的慈善家,踩在那片久远的废墟上,西装革履的傀儡信誓旦旦地表示:“要将这里打造成普通家庭的孩子们,也能读得起的精英般的高等学府。”

我寻遍了附近,只差掘地三丈。事后,不得不承认,那棵“飞蝉”曾掠过的梧桐树,只能在我的记忆里重温。

当我收拾起行李,只身登上前往新加坡的飞机时,自己难免目眩头晕。一阵阵担忧与恐慌再次涌上心头,哪怕嘴巴嚼着栀子花味的口香糖也无济于事。为缓解这种不可避免的沉重彷徨,自己再次打开了,那张阔别了十五个年头的灿烂末夏且已看过了千百遍的纸条。

纸条上的字体隽永,字迹依旧清晰,带着似有若无的栀子花气味。难以想象十五年前的她,在写纸条时,是怎样的心情。

只见她这样写:“笨蛋,说好了,你不许来找我。要是我活下来了,就一定会回来找你,就像之前一样。要是我没有回来,你就好好生活。”

文字隔一行,还有这样的一句话:“刘年一,如果多年以后,我还没有回来,你还记得我,还要找我的话。就来罗兰路九号五栋五零二室吧。


(七)


她曾说:“在时光里有来无回的你我,要尽情享受最灿烂的夏天。在大有可为的时间里,做最想做的事情。这样就不会在错过以后,用遗憾或和解来填满。”

后来,她还说了一些我记不清的话,我记不清的事还有很多,比如她离开的那年她是十七?还是十八?她最爱吃的是麻婆豆腐还是宫保鸡丁?让她不得不离开的是白血病还是淋巴癌?

太多了。

可我在持续的耳鸣和晕机反应里,却委顿不堪地记起她和“飞蝉”的大概。也许最美好的感受往往与最强烈的体验相关吧,哪怕是如今毫不相干的晕机感受。我在昏昏沉沉与停不下来的呕吐间求死不能,已经空荡荡的胃里仍在翻腾,登机前吃的早餐早已躺在马桶里变成引发下次呕吐的东西。心里一阵苦涩,嘴里一阵发酸。

昏沉像潮水将自己淹没,支撑着身体回到座位。多年前,蝉声轰鸣的热烈夏天,自己背着书包从小巷里经过,准备去上学。偶然看见,一群闲来无事的小混混正准备用砖头砸迷路的流浪狗幼崽,可能是自己平时里看多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剧情,赤手空拳上阵,满心以为自己是武艺高强的绝世大侠。不出意外地和可怜的流浪狗幼崽一起被揍到墙角,当我抱住惊恐的小狗蹲在角落背对恶徒们的拳打脚踢,而其中一名恶徒准备操起红砖向我后脑勺招呼过来时,我连遗言都想好了。

突然,几近疯狂的恶徒们被一桶飞来的冷水浇醒,纷纷一脸狼狈地望向一名背对阳光的小女孩。

红色的水桶破了个洞,气氛降至冰点,小女孩一手拎起扫把,一手叉着腰,先开口说:“以多欺少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单挑啊。”

为首的混混一头黄发,满脸麻子一嘴的污言秽语,正要发号施令。小女孩又说:“来啊,反正我爸是警察!”

随着越来越近的警笛声,麻子的表情从一开始的不屑到后来的惊恐,以至于这帮乌合之众作鸟兽散,撂下狠话:“你给我等着!”

那天的事情我大多记不清了,惟独记得她在阳光下,向狼狈不堪的我一边伸出手一边关切地说:“你没事吧,我叔叔是大夫。”

我本能地问了句:“你叫什么名字啊?”

她回答:“我叫杨灿。”

一股强大的气流让飞机变得颠簸起来,依然昏沉的自己扶着座椅把手,忍受着双耳的刺痛。不安的气息在机舱里弥漫开来,空姐们开始安抚众人的情绪,说什么:“飞机遇到了气流的影响,机长正在调整中,大家不要慌张。”还有这样说的:“请各位坐在座椅上,不要担心,我们的机长有着丰富的经验,这样的情况是可控的安全范围,我们的团队正在密切地关注飞机的状态,请不要慌张。”

就在这时,一名年轻的空姐,用微微颤抖的手向我递来带着栀子花香味的白色手帕,一脸镇定地关切道:“这位先生,你还好吗?请不要担心,现在是可控的安全范围。”

我接过毛巾,点点头,反问道:“你也喜欢栀子花吗?”

自己不记得她的回答了,因为我想起了另一个重要的人的回答。

她坐在我旁边,栀子花的味道弥漫开来,我很好奇地问:“你也喜欢栀子花吗?”

此时十五岁的杨灿已经扎起高马尾,和我一样穿上了南柯市三中的浅蓝色校服,更好奇地嗅了嗅自己的衣袖,嘴里念念有词:“我今天没有喷香水啊。”

教室里讲台上的老师正神采飞扬地讲题,台下的同学们全神贯注。连杨灿也是,正聚精会神地做笔记,我转过头望向窗外操场上的男男女女,一时间被金属般的阳光刺得睁不开眼。下意识望向杨灿的雪白的侧脸,却发现再也看不清。

那名空姐以为我在搭讪,露出戒备的眼神,带着职业的假笑婉拒道:“不好意思,先生,如果你还有其他需要的,可以再叫我。”然后便溜之大吉,对此我没有放在心上,并不是我宽宏大量,而是飞机依旧在颠簸,稍稍清醒的自己,想破脑袋也没记起今天可能会有“诸事不宜”的提醒。这时,我靠近窗口才发现飞机外的云层几乎都变成了黑色。

机舱里又开始混乱,飞机一会儿往上飞一会儿往下飞,广播里不停播放着让乘客们保持镇定的广播,让我们相信一切都会相安无事。空空如也的胃里又翻腾起来,自己本能地起身,脑袋却不小心磕在前排的椅子上,整个人又变得昏昏沉沉。

我觉得自己在下坠,无暇顾及他人。脑海里响起杨灿的声音,那声音轻柔灵动像潺潺小溪,声音的主人在说:“快醒来,别打瞌睡!”

自己恍然醒来,发现自己在英语课上又睡着,而她也苦苦支撑。终于到了下课铃响起,我忍俊不禁地问:“灿灿,你自己也听不懂,你干嘛还不让我睡觉?”

她清了清嗓子,说:“好邻居,好同桌,因为我是纪律委员!你再在课上睡觉,我就揍你了。”

然后就将粉拳捏的咯咯作响。

旁边的柒柒一脸不屑地说:“哎哟,就知道欺负老实人,有本事你把食堂经理揍一顿。他管的食堂做饭又贵吃又难吃。”

大树也在补刀:“好啦,班里谁不知道班主任老杨是你小姨?看谁不顺眼小报告一打,不就解决问题了吗?就不必我们纪律委员动手了吧?”

柒柒这时又开始阴阳怪气:“哎呀,我失言了,什么老实人啊,年一和你是什么关系,班里谁不知道?”

杨灿理论不过他们,一脸气鼓鼓地跑到草地上,我跟在后面,直到我们都气喘吁吁地停下来。

我提醒她:“你不要再跑了,陈叔说过的,你的身体不适合太剧烈的运动。”

刺眼的天光穿破云层,远方飘来的桔梗花花瓣落在她的校服上,杨灿背对着我,带着哭腔说:“刘年一,你是我在这里最好最好的朋友,我决定了明天就跟我小姨说,说我影响你的学习。让你坐到前排去,这样,我就不会拖累你了。”

我走近点,没有说话只是递出了一包纸巾,她迟疑了一会儿,接住了纸巾。我想了想,开口说:“这不是谁拖累谁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你也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

她点了点头,我以为,我们会回到教室里,将那些流言蜚语自动屏蔽。然后她就这样出人意料地晕倒在草地上。

而我在一片重归宁静前的嘈杂里醒来,清醒的时候发现机舱里已经平静如初,窗外已经是万里无云的好天气。我看了看手表,纳闷怎么才过了两小时?这时,刚才那名年轻的空姐又推着餐车过来,询问我是否需要缓解疲劳的特制饮品。我好奇地问:“什么口味的?”

她带着职业假笑回答:“苦瓜味的。”

我点了一杯,苦得旅途的疲惫都一扫而空,自己似乎又回到了能拯救世界的自信巅峰。

说到自信,这是我丢了十几年的东西。那种少年的气息和俊朗的样貌,似乎是很多敲开许多大门的“敲门砖”,而我却将它荒废了以至于不知所踪。自己将残留栀子花气味的手帕放在鼻子前嗅了嗅,想要抓住什么。

直到第二次消失的她,再次出现在我身旁。那时的自己,已经上高二了,她笑说:“好巧,我们又是同桌,还是最好的朋友吗?”自己这才想起,足有一年我的同桌都是空气。

我点了点头,说:“是。”彼时齐肩短发的她,开始地说:“耶!那我的学习就拜托你了!”

然后两个成绩一般的人,在一个学期的刻苦用功下,硬生生纷纷考进了全年级理综的前十名,一度让众人刮目相看。高二上学期结束的那天,我在那棵梧桐树下,问起她不在学校这一年的过得怎样?

杨灿沉静地说:“吃药,打针,动手术再住院。那天晕倒后,我被送往市区的大医院,诊断出白血病。就,就是治疗会头发掉光的那种。”

见我没说话,她继续讲:“然后爸爸就开始拼命加班,只为了多挣点钱来治我的病。”

我想自己可能被骗了,连忙问:“你爸不是警察么?”

她坏坏地笑了笑:“不是啊,他是做金融的,你还记得啊?那时是我急中生智才这样说的,不然我们就完了,警笛声的出现也只是巧合。”

我问:“你还会走吗?”

她摇摇头,秀发在风中起舞,接着说:“不知道,可我会记住你,哪怕我收到的情书堆积如山。我都会记得你,因为你人好,我也很喜欢你。”

随着一阵悠扬的小提琴乐声从广播里响起,我一时寒毛直立,某种即视感出现在当前,可又难以置信,只好不安地问她:“你有做过这样的梦吗,梦里的某刻与此时对应。”

她没有表现出或茫然或失望的神情,反而看向我点了点头。而这首歌,在后来我才得知歌曲的名字:《一步之遥》。

苦涩的味道在嘴里消散,沉积到心里去。距离到达新加坡还有一半的路程,可而距离第十六个夏天的到来,也只有四五个月了。“飞蝉”似乎一去不返,追寻着自己星星的人和命运较着劲。当然考验无处不在,在两分钟前,没有人会想到此刻的飞机会再次深陷险境。窗外的天公发着狂,狂风暴雨敲打着雷暴中的所有东西,颠簸的程度和频率有增无减。机舱里重回战场般的混乱,空姐们再度登场以同样的话术安抚着所有人的情绪,包括她们自己。

我将救生衣套在自己身上,恍惚间看见同样套着救生衣的空姐们,纷纷拿出手机似乎在发送什么东西。颠簸的程度超出之前的预期,我看见戴着眼镜的城市精英狼狈不已,看见了之前镇定的中年男子正颤抖着哭泣,看见了结伴同行的姐妹紧紧抱在一起,看见了抱着小孩的父母正忍住泪水强颜欢笑。

昏暗的过道里,传来安慰所有人的广播电子音,一时间呕吐物的气味夹杂着香水味以及粪便的气味在机舱里弥漫开来。没有人在意,因为人们都忙着做告别的事情。

我甚至在想,如果要写下遗言,生怕五张A4纸都写不下我对世界的眷恋。可又当掏出手机向某人发送最后的告别时,大脑里却又一片空白。

就当所有乘客都不抱任何希望时,一丝微妙的转机被一些人死死攥在手里,变成带来希望的火苗。

极其专业的机长及其团队,奇迹般地将我们带出雷暴区。劫后余生的人们,为这趟即将到达终点的旅途献上激动的眼泪和热烈的欢呼。纵使命运的考验无处不在,前方的灯火晦暗不明。

而带着一身呕吐的污秽,狼狈落地樟宜机场的自己,望向前方未知的天空。耳畔再次响起那句话,并且越发清晰:“笨啦,飞蝉都不知道?当然是——飞逝而过的带着蝉声轰鸣的灿烂盛夏了!”


(八)


未知的天空,云层叆叇,深灰色的云层挤成一团。

自己穿着来不及换下的衣服,操着一口中式英文,带着简单的行李穿过形形色色的人群和夜景,入住了一家算不上物美价廉的酒店。不为别的,只是希望一路的狼狈消解。当自己痛快地洗漱后,云朵般柔软的大床,只在刹那间便将自己拽向“飞蝉”到来的半年前的幻梦中。

“刘年一,我问你,怎么委婉地拒绝那些天天给我塞情书的甲乙丙丁?”

在梧桐树下靠着长椅乘凉的自己,正在盛夏的燠热中做着乱七八糟的梦。自带栀子花香的杨灿从长椅后面说出这句话,冷不防地吓我一跳。

她继续说:“你替我想想办法,暑假就要结束了。一开学就又会往我书桌里塞情书,文科生都这样爱玩浪漫的吗?”

正当我要回答时,在院子里刚跳完健美操的陈姨,打笑着说:“哈,灿灿在那些能排起队的男生里,就没找到合适的?”

她几乎抓狂:“小姨!你再这样说,我就搬走了。”

我懒洋洋地讲:“不晓得,你得到幸福,我会很开心。再说马上就高三了,我们还剩多少时间呢?好好珍惜吧。”

杨灿马上接过话茬:“好,我这就答应隔壁班王千浩的表白!”

我和杨姨几乎异口同声:“哎,别搞,别搞,这人爱抽烟还劈腿。”

她哈哈大笑,装模作样地说:“哎,我就发,手机在我手上,就发就发。”

杨姨立马慌了神:“别乱来,你爸把你交给我。可不能让你被二流子糟蹋喽,手机给我。”

说完就准备去抢,杨灿早就看穿,在前面一边笑一边跑,陈姨就在后面追。一时间场面真是好不热闹。

那年的夏天就在这样毫不起眼的带着欢乐的琐碎中结束。

秋天到来的时候,上次杨灿晕倒的事情,让大树和柒柒倍感愧疚,两人忍耐着长达一年的良心上的折磨。而在霜降到来的两天后的徬晚,两人终于带着字面意义上的薄礼,找到我们主动道歉。其实就此事而言,我们早就忘却,毕竟要是把这些流言都记住,怕不得烦到头发花白。

这次的大度也换来了两个好朋友,沸沸扬扬的流言偃旗息鼓,而我与两人的交情直到多年以后依旧惦念。

在他们散场后,两人留下一封鬼屋探险的邀请函。天色渐晚,秋雨开始淅淅沥沥地浇透着黄昏的街道,杨灿借口送大树和柒柒回家,打着雨伞一路找到我。那时的自己正困在数理化的迷宫里,她走到我面前,很自然地拉着我往外走。爸爸妈妈听见我这里的动静,纷纷从院子里探出头来笑而不语。

蓦地,我们又来到学校附近的梧桐树下,绵密的秋雨让草地变得湿漉漉。她还在牵住我的手,可我却并不感到奇怪。因为早在院子里瞥向秋雨的某一刻,强烈的既视感让我们的内心激动不已,所以,我明白她想验证着什么。

她深吸一口气,接着断断续续地说:“刘年一,我想告诉你,我前年还在新加坡的时候。就做了一个梦,这个梦很有意思。我们算是最好的朋友了,我想验证一些东西。”

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冷静:“你慢慢讲。”

“呵,是这样的。这是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的秘密,在那个梦里,我身处一大片花海,风里飘来栀子花的气味。我戴着脚链往花海中心巨大的梧桐树下走,到树底下一眼望见树干里长出一颗金色的苹果。我伸出手去接要掉下来的苹果,可它穿过我的手掌,掉在地上后,却变成彩色的蝴蝶飞走,直到第七颗苹果掉到地上时。似乎有人在我背后拍了一下,一转身就是现在的场景。”

我思索着问:“是不是还差了点什么?”

果不其然,《一步之遥》的高潮片段从秋雨下的晚风里传来,带着淡淡的栀子花的气味。

她惊愕地转过头来:“难道,怎么可能?梦里就是这一刻,我的右手不知何时被系上了一根红线,而我一转头时,就....”

我连忙打断她:“不要说了,我,我也做了相似的梦,不同的地方就是在梦里,我的左手也被系上了一根红线,当我转头时,梦就醒了。”

她连忙松开我的手,我遵从内心向她靠近一些,本以为她会保持距离。却不曾想,我自然地看向她的侧脸时,正好迎上她盈满笑意的双眼。于是,我们变成了——“我们”,在那天带着栀子花的气味的秋雨晚风中,照亮梧桐树下的路灯,一对恋人的身影自然地交融。

就像所有俗套的爱情故事,总得保留些陈词滥调的同时,也会藏有糖果堆里的玻璃渣。

是否会刺伤听众尚且不论,倒是让当事人遍体鳞伤。

自己在漫长的旧梦里苏醒,新加坡的天气此刻狂风大作,一夜就从指缝溜走。醒来的自己带着一身苍凉,顶着足以掀翻摇篮的狂风,要去寻找阔别了十五年或许还存在的人。一辆漆黑的灵车顶着硕大白色纸花,带来溢出的肃穆和冰凉,像条黑色的鲨鱼在早高峰的车流中自如穿行。灰黑色的天幕,从万里高空的云层里时不时响起的滚滚雷声,压抑着胸口里一切喜悦流淌的可能性。

不可避免。正往地铁站里赶去的自己,还是见证了“迅猛的鲨鱼”在早高峰“搁浅”的一幕,跟在一辆迈巴赫后面的灵车不耐烦地等着绿灯,也许是灵车司机对于自己技术的自信,在红灯结束的三秒前,他提前踩了油门,让灵车一头撞在前方的迈巴赫的车尾。于是在警察到来前,一场激烈的争执一瞬间爆发,这样的插曲本事不关己,奈何两位司机的意气之争,让整条马路的车辆与行人饱尝苦果,早高峰的车流减缓了变成一团巨大的焦虑,让习惯了踩点的人们加快了速度,酝酿着意外的可能性。就在刹那间,一名骑着摩托车的男子如疾风般掠过正我的后背,彼时的自己正赶着最后三秒的绿灯,只为了早些赶上前往罗兰路的地铁。

就在我赶到地铁站外惊魂未定时,脚踝的突然扭伤,为这场蝴蝶效应般的“搁浅”分到了苦果的百分之一。而这样的变故与“飞蝉”到来的三个月前相比显得微不足道。

那时的杨灿刚在医院里过完了十七岁的生日,前来庆祝的除了妈妈,陈叔杨姨,大树和柒柒外,只有她的爸爸没有来。简单却欢乐的聚会随着众人的礼物和祝福献给寿星后,众人各自离场,只剩下我们时。

杨灿一身病号服,顶着纸做的皇冠,还是露出强颜欢笑后的憔悴模样:“唉,我就猜到,爸爸会很忙,他一向如此,更别说我生病以后。也许我该知足吧,至少我明白他这样忙的原因。”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果,哄着她:“不哭,不哭。小太阳吃完甜甜的糖果,痛痛就飞走了!”

上次说类似的话时,差点被她一记粉拳把胆汁打出来,那时的她还没又一次晕倒,当时她的表情气嘟嘟:“去你的,别把我当小女孩,我不要谁来照顾。”就在我说完这句话做好迎接她的又一记粉拳时,她却轻轻地说:“好,那你喂我,你喂我就吃。”

直到将我口袋里糖果一一吃掉后。我永远也忘不了她那时如孩童般稚嫩的脆弱。

她抽泣着说:“嘿,你说过好几次,你爸妈都很看好咱俩。我也看得出来,可是,如果我活不了太久,又会不会耽误你了呢?我,我的意思是,我们分开吧。”

“我才不喜欢你,虽然你又笨又土个子还不算高,那天只是我一时糊涂,对吧。”

我默默掏出纸巾,擦着她的眼泪,我尽量让自己保持镇静,可右手还是控制不住地微微颤抖。

她说了许多许多狠话,可依然没有抗拒我在她的身边,而狠话的停止是在她不经意间看向我后的惊愕与慌张:“哎呀,笨蛋,我都是说谎的,你,你别再哭了。”说完就起身用袖子一点点地擦我的眼泪。

这时,才发觉自己不知何时早已泪流满面。

自己轻轻地握住了她冰凉的手,说:“灿灿,不管怎样,我都不会主动离去。如果真有一天,你要离去的话,我也一定会去找你。”

她点点头。

“飞蝉”到来前的一个月,杨灿的各项指标均奇迹般恢复正常,在医生的建议下她很快地出院。我们想起之前错过的鬼屋探险,在挤出来的时间里,和相互暗生情愫的大树和柒柒一起为终将逝去的平淡青春染上略微疯狂的色彩。

那天的风很大,从早吹到晚,哪怕夜深归来后也没有罢休。杨灿刚喝完三碗米酒,就开始醉醺醺的。我只好扶着她,生怕发生意外。

她一时诗兴大发,嚷嚷着要作诗,过了好久,作为理科生的我们才“拼凑”出这样的句子——如飞逝而过的带着蝉声轰鸣的灿烂盛夏啊,大概一去不返。这徘徊在彷徨中的人啊,请抬起头继续走吧。漫长的路途终有尽期,要耗尽热血去追寻,不论路的末端是蔷薇或墓碑。

“飞蝉”如约而至。

“刘年一,你要好好考试啊,带着我的那一份。”

这是她十五年离开前的倒数第八段话。

距离高考只有三个礼拜,又一次晕倒后,早已退学的杨灿一身白裙,立在夏末的那棵梧桐树下望向我。正午的太阳最烈,可她毫不在乎,只是为了等我。燠热的环境下,一层薄汗黏在她的脸庞,我准备拿出湿巾,她却摇摇头。

而是自然地搂住我的脖子,在我耳边呢喃:“笨蛋,我最近好了一些,还学了点芭蕾,就让我送你一支舞吧。”

说完,便像一只再也抓不住的蝴蝶,在盛夏里一片萎靡的草地上翩翩起舞。而梧桐树下的蝉声依然在轰鸣。

舞毕,她带着薄薄的汗走到我身旁浅笑着说:“看,飞蝉多灿烂啊,哪怕它就要飞走了!”

我问:“什么是飞蝉?”

她一记粉拳锤在我胸膛,小脸气嘟嘟:“笨啦,飞蝉都不知道?当然是——飞逝而过的带着蝉声轰鸣的灿烂盛夏了!”

我忍不住翻白眼:“我去,竟然这么长,你这谁记得住啊?记住了谁又懂啊?”

她双手叉腰,装模作样:“哈哈哈,没有人记得不重要,反正日子还长,飞蝉走了也还会来。刘年一,你我记得就行,我们明白就好。”

就在我想上前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时,她却往后退了一步:“等等,其实我今天是来,告别的。刘年一,我不想骗你。其实我在第一次遇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虽然到现在你也是又笨又土个子还不算高。我不清楚自己怎么会喜欢你,可我就是喜欢你。”

说完,她的眼泪又止不住地流下来,一时涕泪交加。

我也开始压抑不住悲伤,强颜欢笑:“我有这么不堪吗?”

她带着泪眼哈哈一笑:“算你有自知之明,可我还会喜欢你,不管多久。虽然,我就要回新加坡了,爸爸在那里赚了大钱,落了户。他认为国外的医学技术能彻底治好我的病。”

我想留下她可又不能真留下她。

她深吸一口气,接着说:“可我的身体我知道,你能不能答应我,别来找我,要是我死在了手术台上,我可不想让你看见我的样子,太不好看了。要是我活着,一定会来找你,然后我们就结婚吧。”

我艰难地摇了摇头,表示拒绝。

她克制着痛苦,冷冷地说:“我们立下一个约定吧,如果我活着,我一定会去找你。你会照顾好自己,好好吃饭。你会经常锻炼,尽量早睡。你会不讨厌自己,哪怕以后再彷徨。你会记得我,很久很久。”

我艰难地一一答应后。

杨灿献上最后一个苦涩的吻,带着“飞蝉”离开了,过往的念想吹遍每一处执念的角落,似乎幸福真的存在似的。

随着我敲响了罗兰路九号五栋五零三的门,直到一位苍老的老人接待我后,我才得以拥抱走出十五年彷徨的鲜血淋漓的最后谜底,而那扇门关上后,彼时的自己还不知道原来钥匙就在那双手里。


(九)


我叫杨灿,从十八岁起,就在这里等一个叫做刘年一的人。

在那场手术里,我活了下来,却无法履行我跟他的约定。长话短说,自十五年前离开他的那天,我去了小姨家,将我最后没说出口的话写在了纸条上,内心预感他一定会来找我,就把家里的地址也写了上去。可还是觉得自己时日无多,就把地址简单地划掉,加上爸爸就在外面等着只好匆匆离去。爸爸为了我治病的事情而散尽家财后,在巨大的压力下猝死后的那天起,到现在已经是第十个年头,如今,他也这里获得了永恒的安宁。

刘年一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还是小孩子的时候,看见他为保护弱小挺身而出后,就觉得他是个英雄,美女爱英雄嘛,虽然他又笨又土个子还不算高。而让我逐渐接受这一切的是,我们第二次相遇考上同一所高中,还是一个教室的同桌,每次我晕倒后他都会不顾一切的保护我,那场冥冥注定的梦境,似曾相似的既视感,让我们从好友慢慢变成恋人。

可变故无处不在,自己一次又一次不争气地晕倒,住院,动各种手术,就连好好学习都变成不可能的事情。看见他即将高考的关头,又怎么舍得耽误他呢?正如前面说的,我活了下来,可是爸爸也逝去。于是,在将爸爸安葬这里的不久后,正准备回去找他的自己,在日复一日的腰痛中,查出了肾癌。

与其说我在活着,不如承认我在死去。还有什么厮守的可能性呢?哪怕我找到了他,嫁给他,又能怎样呢?再经历一次生离死别么?算了吧,我是个软弱的人。

而我就留在了这里,至少还能陪着爸爸。

年复一年的老去,哪怕“飞蝉”还活着。可他真的会来吗?我好盼望着这一天。可悲观地想,只希望他别太快忘记我就行。

可当我日常地往回赶,对此生不抱希望时。

在太阳升起后,一个熟悉的身影好似多年前的幻觉,直到自己再次注视到那双眼睛。


(十)


在我敲开那扇门后,一位苍老的老人接待了我。

我问:“您好,我是杨灿的同学,请问她在吗?”

老人深沉地望着我,说:“哦,你就是灿灿之前经常提起的那个刘年一啊。看来是我输了,她啊,早就说你一定会来的。”

老人咳了咳,继续讲:“这孩子命苦啊,好几年前就闹着回去找你了。可惜了,这么多年,她等你很久了。”

我问了老人,杨灿现在在哪里时,他的回答让我倍感绝望,只听他慢悠悠地说:“她在蔡厝港,蔡厝港坟场,已经很久了。”

自己忘记了是怎样向老人告别,因为自己慌张得无法控制决堤的眼泪。

终究还是一场梦么?像陈百万,像“飞蝉”。像我所有感同身受的漫长彷徨,真讽刺。

那晚的自己徘徊了一夜,到了清晨才决定看她最后一眼,一路上自己还打着久别重逢后的腹稿,幻想着怎样在墓碑前倾诉衷肠。

或许是一夜的疲乏,自己在公交车上竟然睡着,梦见了漫天的栀子花花瓣,梦见了带着眼泪的泪痣与梨涡,梦见了那棵梧桐树落下金色的叶子,梦见了自己回到“飞蝉”的那天。

不知为何,空气里似有若无地飘来栀子花的气味,恍惚中下车后,来到蔡厝港坟场的自己,被明亮的天光刺得睁不开眼。

我拖着沉重的步伐,去往前台登记,一脸听天由命的表情的工作人员,见到她眼前的客人是这样地一脸悲痛,忍不住揪心地问:“请问您是来祭拜亲友的吗,有什么能帮您?”

我颤抖着两片嘴唇,冷冷地吐出两个字:“爱,人。”

那人的眼睛似乎湿润了,轻轻地说:“您节哀。”

在太阳开始缓慢升起前,自己买了一大束黑玫瑰,抱着它像寻找家的孩子,彷徨地穿越一阵阵肃穆的喧嚣,路过一座座墓碑,寻找着那个熟悉的名字和照片。

太阳已经升起,冰冷的坟场被染上了温暖的色调,让自己发痛发僵的脚踝好受了些。我踩着台阶继续高处走,不愿放弃一丝丝念想。

起风了,在零零散散的人群间,一阵熟悉的栀子花的气味再次飘来。

那人出现在朝阳下,恰似当年初见。

这样的惊喜让自己一时不知所措,我很难确定眼前的人会不会又是一场灿烂且真实的幻觉。

直到她走近了一点,带着同样惊愕的泪眼,当第三滴眼泪淌过她的泪痣与梨涡,才忍不住先开口:“笨蛋,你怎么来了?我是说,你终于来了。”

我扔掉了黑玫瑰,挪动着受伤的步伐艰难地走到她面前,涕泪交加地向她致以时隔多年的思念。

之前打好的腹稿全都付之东流,因为身体只能发出苦乐交加的抽泣。

而她也正如我一般,此刻我明白,我的彷徨结束了,因为我再次牵起了那双手,时隔多年的“飞蝉”才得以在触碰里重生。

在平复好心情后,我们的手仍不愿松开,尽管命运暗自改变一切。只记得她一如当年初见,笑魇如花地说:“这去而复返的飞蝉啊,在我们活着的期限,从永远至永远,永生不灭。”

                                                                                                                                                                                                                                                                                      (完)


《飞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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