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凌晨两点的北京吗?我见过的,和顾迟一起。
那时的我们不知疲倦,带着对世界莫大的希冀,走过无数个路口和红绿灯。
现在想来,路途风景如天堂。
1
这个世界上,总有人不相信一见钟情,而它的确是存在的。第一次见顾迟是在夜晚的体育场,我都忘了自己是为什么心情低落而抽风般地跑了五圈。只记得在我要离开的时候,耳机里的晴天刚好结束,可是歌曲还在继续,声音很温柔。
我还没有来得及回头看那个唱起晴天的人,他就从我身边过去了。
我往往把这种事情称为缘分。
硬生生的收回自己即将踏出去的脚步,然后开始追着那个男生接着跑。
年少时喜欢上一个人到底是因为什么呢?也许是他刚好在漆黑的晚上穿了件白色的运动衫,也许是他跑步的姿势很潇洒,也许只是他刚好唱起了晴天。
说起来倒有点好笑,反正我也追不上他的速度,索性慢慢腾腾的散步,等着他跑过来。可是七八次擦肩,他也没有回过头,我们的第一次相逢无疾而终。甚至就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
2
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第二次见面是在超市门前,他看见了我。我不知道是因为记得我还是因为我看他的眼神太直勾勾,总之他看见了我,他的脸上还挂着一丝意味深长的笑。
目光相遇的那一刻,我好像突然听见了清晨走动的时钟般,心跳紧接着露了一拍。
他依旧穿着白色运动衫,侧脸特别好看。
天知道我本来是要上去搭讪的。我不是个外向的人,但对喜欢的人可以做到极其不要脸。
我拦在他面前,没讲出一句话。下一秒,我夺过了他手中的紫皮糖撒腿就跑。那刚好是我喜欢的糖。
他果然三两步追了上来,倒没有被我耍到的样子,也不生气,问道,“你要做什么”。
我把糖藏到身后,要他拿联系方式来换。
“不如把你的联系方式给我,你喜欢吃的话糖就送你了。”
我真的没想到最后发愣着回宿舍楼的人是我。
我当然不是真的一点不害臊,只是,这是我的一种方式,如果你不喜欢我也没关系,我可以伪装成本就是一个浪荡的人,这样也丢不了什么自尊心。
3
这场爱情来得顺其自然又莫名其妙。在那之后,居然是他开启了撩我的历程。
下雨天的图书馆,我们在窗边一起带着耳机听歌,播到周杰伦的最长的电影。顾迟问我是不是也喜欢周杰伦,我说喜欢。还没来得及说我喜欢到听遍了他每一首歌,他就盯着我,像在期待着什么。
“比喜欢我还喜欢吗?”
我很意外他会这么问。我们聊过很多,谈过我们的初见,我也不认真地间接表白过好多次,却都没有深入过这个话题。
我以为,他只是当我在玩。
这一次,顾迟却是认真的。
“和我在一起吧”。
我喜欢你,像风走了八千里,不问归期。莫名想到这句话,很符合我当时被雷击中般的感受,傻傻地点了头。
开始总是分分钟都妙不可言。
和他在一起的感觉很奇妙,好像奶茶上的奶盖变得更甜,黄焖鸡还有了火锅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