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之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 天才的乖癖缺点。
----张爱玲《天才梦》
我猜,这应该不是一篇自我介绍吧。为了忠诚于我自己,我向来不跟别人讲太多关于自己的事。我有勃勃野心,立志成为一个天才。其实不管最终成为了没有,我始终以这自封的名义自居,并洋洋得意。可当我打开窗,透过我的世界看另一个世界时,我就彻彻底底地明白,我是成功地成为了一个十足的笨蛋,那么毅然决然地,带着天才光辉的笨蛋。
我不会告诉你作为一个十足的笨蛋我今年有多少岁,事实上这并不重要,或许你也不大喜欢听,如果你非要知道,我也只能告诉你:我已经非常非常老了。那口气仿佛我参加过几次世界大战一样,其实那会儿连我妈都还没生出来。我只是觉得有些疲惫,有些困倦了,面对人生那些无端的纷争,我已然看得很清楚了。
也许是过于早熟的原因吧,这世界的关于封锁和逃脱、囚禁和自由、爱和恨、虚伪和真诚的部分,我都有些许理解。从小到大被圈养,大部分时间都在父母身边的我,变得懦弱胆小、哀伤多感。是各种各样苦痛的记忆给了我那样的洞察力和敏感度,我异样地敏感,对别人而言不痛不痒的东西就可能在我眼里显得分外刺眼。
借敏感给我带来的灵感,我13岁时向报社投了一篇诗,我的第一首诗,篇名恕不详述了,现在想起觉得当初真是既幼稚又可爱,那篇诗进了复赛,但要拿奖还需另外加五十块钱,所以最终放弃了。
小学六年级。从那时候我开始喝咖啡。一直到现在,还是改不掉这毛病。捧着一杯咖啡靠在床上椅上慢悠悠地看书、看电影,意甚快哉!
好像所有的故事都从一杯咖啡开始,又从一杯咖啡结束似的。那种悠长醇厚的回味是一辈子都不能忘记的,无论是提拉米苏、卡布奇诺还是摩卡、拿铁,每一种口味的咖啡都在温情又华美地诉说着它的故事,也是我的故事。哪怕是雀巢的速溶,也在很长时间里成为我心灵的依靠和慰藉。
我在初中的时候拿了五次奖学金(总共五次),高中的时候就少了,并不见得多聪明,只是爸妈想让我读书谋出路。那是我最为轻狂的、最不成熟的时候。在阳光下奔跑,我们是排球少年。在考场上厮杀,我们只笔平天下。不过最有趣的事不在此,在于我初中还尿过三次裤子,都是来不及跑到厕所或刚好走到厕所前了没忍住,其窘态可想而知。
初中和高中六年,我都被蒙蔽在应试教育的阴影下。以至于到现在,我对学校和家都没有什么好感。社会就是这么个不三不四的东西,有时候让你觉得温馨,有时候让你觉得恶心。别人都一致认为我应该成功地当个天才,应该考上名牌大学,找一份高薪工作,嫁个富裕的好人家,生儿育女,相夫教子,成为万人欣羡的对象,如同千千万万个过去的成功案例般。可惜我不是,我是滑铁卢,顿时从天才的云端被众人的口水拖下地面来,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笨蛋了。面对他们自顾自地一个劲儿地失望和沮丧时,我却觉得异常轻松,我真的差点就大笑起来,就像个狡黠的恶作剧鬼或者什么大坏蛋一样。
我只是觉得有些滑稽,很多东西在他们眼里是珍宝,而我却视之如粪土。比如大学,靠按铃上下课能学到什么东西呢,还不是要靠自己么。没有谁能应允、答应给你什么,这一切要靠你自己去掌握。而我依旧是我。
泡在书堆里的我。贪玩的我。沉浸于爱和幻想中的我。轻抚竹枝、细嗅花香的我。被淹没在人海中的渺小的我。抬头仰望月夜和星空的我。笨拙地划着龙舟桨的我。拿着毛笔手发抖的我。努力把笛子吹出音的我。在冷雨寒风中兀自站立的我。伤感落泪的我。穿着拖鞋想象自己是济公的我。
一切的一切加起来,又大于一整个我。或者说,我已不再是原来的我了。我正这么努力地孜孜不倦地向我未来的模子迈进呢,这时候读什么样的大学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在哪里都是这样的,为我渴望的追求的为我爱着的东西而活着。我应当成为我,而不是任何人。不在乎别人什么眼光,我过我的生活。
哪怕有时候会感到无比沮丧,会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好,会有非常强烈又刺痛的挫败感,但是就像《飞跃疯人院》里男主角讲的“至少我试过了”,至少我提起勇气尝试去改变了,至少狠下心卖过力了,那就算不成功,也不遗憾了。
我在小说和电影里看到的多是别人,可人生的戏台上,看到的却是自己。我一下扮演威风凛凛豪情万丈的霸王,一下又扮演妩媚多情心系霸王的虞姬。在一出戏里我要同时扮演很多种角色,而这角色往往不是我能够选择的。只因这出戏的导演叫命运。命运它已经很老很老了,跟天地一样。它留着很长很长瀑布样的胡子,银白光亮,而我就是这胡子上爬着的虱子或跳蚤,它不过是轻轻地将胡子一抖,我的世界就掀起了惊涛骇浪,我一下子被弹入云端,一下子又坠入深渊万丈,就像任性的夏天一样阴晴不定,而对它来说,不过是玩罢了。
我是无力扼住命运的咽喉的,能抓住它的一根胡须,在这快速前进信息剧增的时代不被完全剥离,就是万幸了。不过这时代和我的联系是极少的,虽然我活在这个时代里。但总归是那么不真实的。我依旧在我的世界里徘徊着不曾离开。这一颗心依旧是崇拜古人的心,自始至终不会改变。可这躯体存在的世界,却那么地现代化和骨感。这双手捧起的是温热浓香的咖啡,这双眼看见的是发黄或米白的书页和集聚现代人孤独焦虑、充满奇思妙想的悬疑大片。即便如此,我依然不在这个时代里,不在它对人思想和肉体的蛊惑里。并不是我清高,只是我无奈地抗拒了这个世界。我是活在我的世界里的,在那里,黑暗给我光明,给我自由,让我重新认识自己。在那里,我卸下尘世华美的外衣,静静地向那澄蓝的湖水走去,粼粼的,水里撒落了些许月光,我伸出手,把那月光捧在手心里,用双唇轻触着,生怕扰了手中那沉睡的神明,然后缓缓地把它饮下去,庄严地、神圣地、毫不犹豫地,这甘甜又苦涩的生命之水啊,这清澈又孤寂的神明啊。我尝你的味道就像品这生命,就像饮这蓝紫色血管里的液体,疯狂里带着淡淡的恬静。那一颗心热血沸腾着,那一颗心平静安宁着,就这么在胸腔里此起彼伏着,一齐望着那晕染在深蓝色丝绸上的憾人魂魄的月娘。交织着的情绪也如月娘般浓了又淡了,近了又远了,清晰了又模糊了,聚了又散了。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想。只是静寂着,静寂又苍茫着。沁凉的晚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浩浩汤汤的空气从我头顶流入,又从脚下流出。过了很久。四周的景物开始摇摇欲坠,慢慢地向下沉,我呆呆地站着,看着这一切的发生。然后晕乎乎的,睡着了。安然地入睡,却又潜入古怪奇幻的梦境中遨游。
可当眼睛一睁开,戴上貌似很斯文的高度近视眼镜,透过树脂镜片和匍匐在其上的零星的头皮屑渣看着这个依旧模糊的世界时,我就又变成这时代里微不足道的一员,一个可怜的不知何去何从的笨蛋了。
这世上大有栖身之所,却难得安心之处。所以我不断寻寻觅觅着,跌跌撞撞着,向前走着。我要找到真正的光,用它来唤醒混沌着的黑暗。
无论我是天才还是笨蛋,这都将成为我毕生的事业----我注定要为之牺牲。我一定要试着让它开出鲜妍的花来,直到曲终人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