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皆在苦难中活着和死去(上)

暴力、血腥和死亡,这些读起来便让人不寒而栗的词语却被余华赋予了另外一种含义,它们在书中承载着刺骨的荒诞和压抑着的悲痛,在引人嚎啕大哭之后,又从一堆白骨中捧出闪烁着人性至真至纯光芒的结晶。

查阅前人的研究成果,大多数人将《在细雨中呼喊》视为余华文风转变的分水岭,而余华本人却在文中说道:“……真正的转变还是从《活着》开始的,什么原因?就是换成了一个农民来讲述自己的故事,只能用一种最朴素的语言。”文学不是精确的学科,在此不去深究哪部作品象征着余华从先锋实验向朴素现实主义的回归,显而易见的是九十年代之后他笔下对于罪恶、杀戮和暴力场景的描述逐渐消退,对平凡人的命运悲剧和生存困境的刻画占据了更多篇幅。

尽管在小说创作中增添了温情和悲悯的情绪,但余华不曾放弃“苦难”这个母题。在他的文学世界里,多是如同野草般胡乱生长着的小人物,光是活下来就必须拼尽全力,他们也许是天生乐天派,也许朴实而善良,也许自私卑劣,都无法和残酷的现实握手言和,只能在饱受命运捉弄和摧残之后,做出一个终极决定:是忍受苦难活着,还是死去?当然,描写苦难并不是目的,通过每个渺小脆弱的个体面对苦难时产生的不同人生态度,来体现人的尊严和价值或许才是余华的本意。因此,本文将回归文本,选取《活着》、《兄弟》中较为典型的人物来着重分析其面对死亡、苦难的态度与思索,从而展现作者的内心世界。

最早接触到余华的小说便是《活着》,虽然书名叫做《活着》,但实则小说讲述的是围绕主人公福贵身边发生的死亡故事。

至今还记得书的开篇刻画了一幅宁静、祥和的田园风景画,下乡采风的“我”在午后偶遇了一位冲着老牛吆喝着的老人,这个和牛同名的老人叫做福贵,他跌宕起伏的一生就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中娓娓道来。

出生在富裕的家庭、从小被溺爱的福贵“不负众望”,吃喝嫖赌样样都行,最终把祖辈积攒下来的财富全部挥霍殆尽,拖家带口的住进了茅草房。尽管生活条件落差巨大,但妻子家珍的不离不弃让福贵重新担起了身为丈夫、父亲和儿子的重任,改邪归正之后的福贵第一次对未来有了展望,他迅速投入到了新的身份和地位中,穿粗布衣裳、吃粗粮、下地干农活,此时的他才意识到只要一家人团聚便是最大的幸福,苦点累点都不算什么。但是命运的捉弄再次降临,当福贵怀揣两个银元进城,为病重的老母亲请大夫看病时,被国民党军队抓壮丁强行带走,一走便是两年。当他从战场死里逃生,风尘仆仆的回到故乡时,母亲已经病故,凤霞也因病变成了聋哑人,这样的横祸同样没能打倒福贵。

头天晚上我怎么都睡不着,我和家珍,还有两个孩子挤在一起,听着风吹动屋顶的茅草,看着外面亮晶晶的月光从门缝里钻进来,我心里是又踏实又暖和,我一会就要去摸摸家珍,摸摸两个孩子,我一遍遍对自己说:

“我回家了。”

这段朴实无华的文字却看得人百味杂陈,作者用最简单的话语展现了一个有血有肉、真实的人。当命运无情的铁锤一次次捶打在福贵身上,他便不再是那个脆弱的纨绔子弟,而变成了一个有担当有希望的人,他能够忍受苦难。

看到赢走自己家产的“新地主”龙二被当众击毙,他既后怕又感激,自言自语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因贫困而不得不送给别人的女儿凤霞独自逃回家,福贵心疼的决定“饿死也不会再送走凤霞”;他盘算着如何维持生计,盘算着送儿子有庆上学,盘算着为凤霞找个好归宿……脚踏黄土,沐浴在质朴的幸福下,福贵不曾发现死亡的阴影始终笼罩在他的头上,儿子因献血救人而死,女儿因难产而死,妻子郁郁而终,女婿在工地上惨死,最为荒谬的是外孙因多吃了黄豆而被撑死。一桩接一桩亲人的死去带给了福贵沉重的打击,也剥脱了他对于幸福的最低要求,但是,福贵依然活着。他买下了和自己一样年迈的牛,给它取名“福贵”,终日与牛为伴,用去世的家人的名字虚构了其他几头牛,为的是哄骗“福贵”好好干活,其实这何尝不是对自己的慰藉呢?

福贵的一生可谓命运多舛,在经历了种种苦难后形成的“为了活着而活着”这样的价值取向更像是一种面对苦难积极而又无奈的态度。作者余华在书的序言中解释道,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让他明白了,“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讲述了福贵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一种微妙无比的感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从殊死抵抗到超然洒脱,耗费了整整一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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