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每个女生都会遇到一个以闺蜜的名义爱着自己的人,在这个故事里,朱诚是我闺蜜。
高二刚分了文理科,重新分了班,调了座位。本来我与朱诚八杆子打不着的,可偏偏他同桌与我同桌是情侣,一到自习时间俩人就往一起凑,一来二去好像朱诚才是我的同桌。
朱诚不愧姓朱,皮肤比我都白,整个人圆咕隆咚,熟悉了以后我常开他玩笑,“你的肉做梅菜扣肉肯定很好吃。”朱诚则追着我满教室跑,非要打死我。
我们也常在上自习的时候偷着打闹,我趁他不注意在他手臂上画了一只猪,他则掰着我的头,在我脸上画条狗。我想,他这样又调皮又不懂怜香惜玉的男生,肯定会孤独终老。
我们就像好哥们一样,经常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他问我“素素,你喜欢比你大的男生还是比你小的男生啊?”我说,“比我大的吧。”“原来你喜欢老男人啊,哈哈哈哈。”“切,你不也比我大吗?”
说完我就后悔了,我并不是那个意思,我怕朱诚误会,不过还好朱诚姓朱,脑子也跟猪一样。
高中的男同学好像都比较流氓,就爱占女生便宜。
班上一个同学经常管我叫“小媳妇”,有一天被朱诚听见了,他搂起面色尴尬的我,对着那个男生半开玩笑似的说,“怎么,敢调戏我家亲爱的啊?”可我明明看见当时他的表情是那么严肃。
从那以后,我也不知怎么的,便开始慢慢疏远他。可有的时候,冤家就是冤家,有一次会考要坐车去别的学校,我因为找准考证最后一个上的车,环顾四周只有朱诚身边是空的,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朱诚仿佛啥也没发生一样,对我说,“彪样,傻站着干嘛呀,过来坐下吧。”
在车上他说他困了,想靠着我睡会,我说你靠着靠背睡,这家伙非得死乞白赖的往我这边蹭,我没辙,只能贡献一个肩膀。我一句话也没敢说,就怕别人看见,该死的还是被看见了,而且被班级最能咋呼的人看见了,他一跳老高,跑到我们面前,大声唱着“找个坏蛋就嫁了吧”。
我们没有下文,因为我是班上学习最好的孩子,全年级都知道我最听话。朱诚则是我们班最调皮的学生,我不是瞧不起他,我只是不敢越雷池半步。
毕业典礼那一天是我的生日,尽管我千叮咛万嘱咐,同桌还是把这件事说出去了,下午开派对的时候,我唱完一首歌,大家竟然集体开始唱生日快乐歌,后来我被一块写着“友谊地久天长”的蛋糕抹的面目全非。
再后来,朋友告诉我,蛋糕是朱诚买的,我同桌说出我过生日以后,朱诚就飞奔出去了,不久就拎回来一个蛋糕。可我当时并不知道,甚至派对结束后的那个晚上,我在路上遇到了朱诚,他正在跟几个好哥们聊天,远远的,他喊住我“素素,过来跟你说句话”,可我拒绝了,“太晚了,以后再说吧”。
朱诚想说什么呢,他是不是想跟我表白?也许不是,因为高考的时候,我们坐车去另一个区,朱诚跟我们班另外一个女生坐在一起,他还约她去湖边玩,他怎么可能喜欢我呢,真是异想天开。
暑假时跟同桌聊天,她问我跟阿涛怎么样了,我一脸疑惑的问,什么怎么样?同桌说,你不知道吗,阿涛也喜欢你,朱诚为了这件事差点跟他打起来。所以说……朱诚也喜欢我吗?
后来我考上了大学,朱诚没考上。前不久听说他结婚了,就快要当爸爸了,他也搬到我们小区了,同学问我有没有随礼,我说我们早就不联系了。同学说,你们当时关系那么好。我说,哦,是吗,我都忘了。
时间真是个好东西,它仿佛可以治愈一切伤痛,即使是曾经心头的伤口,也会缩小成一颗朱砂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