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最痛苦的不是和一个人告别,而是结束一段生活。
他是我曾经认为上天派过来拯救我的天使 ,而我,也被他认为是这辈子最合适的人。
我和鱼叔曾经有着相同的工作,每天睁开眼第一件事情,想到又可以见到他一整天,连每个月免费三次迟到的机会都舍不得用。我喜欢偷看他认真工作的样子。因为在我心里,在更多人心里,鱼叔一直是一个逗逼,而他工作的样子,安静又专注,与大多人默认的样子那么不同,我觉得这是我一个小秘密。我常常幻想,是不是他想念我的时候,也会是相同的表情。
而最幸福的时刻是每次下班,拖沓着,着急着,小心翼翼的,为的只是和他看似巧合的一起关闭屏幕。等电梯的时候,故意大声说:“要不要一起吃饭呀!”这是我们共同的秘密,也是我们共同的默契,巧妙的躲避着同事,又看似偶然的踏进一家餐馆。而日子,就是在这些小心思里面慢慢的揉进了蜜糖般甜了起来。
我们还有相同的精神食粮:跑步。第一次去奥森,是他带着我。那个五公里的跑道,是除了旅行之外,给我最多风景的地方。那些我以为不能完成的距离,在他的带领下一次又一次被刷新。那是个让我爱上北京这座城市的地方,后来我甚至把家搬去了那里,而现在,这是唯一不敢去的地方。
我们第一次跑马拉松,是山地越野,却很天真的穿了公路跑鞋。那个时候还没在一起,鱼叔本可以拿到更好的成绩,却在最后一个山头放弃比赛等我。当我一个人在罕见人踪的山里跑了近10公里接近崩溃边缘的时候,听到鱼叔在山上喊我的名字,那一刻,我真觉得我看见了天使。直到现在,我还清晰的记得我们一起跑过挂满深秋颜色的枫树,哗啦啦的落叶就像渐开的情愫一样的美妙,闭上眼睛仿佛还能听得见。还有晚上回来鱼叔对我说的鼓励和肯定,我知道鱼叔肯定不记得,我也早就想不起话语里的内容,但现在还是能感觉到力量。
甚至,在没有商量的前提下,我们对未来有着近乎相同的打算。在那个不大不小的城市,有一个我们的家。家里面养着我们两只大逗比,以后会再养两个小只,还要有一只乖乖的狗狗,可以和小逗比一起长大。我们都不喜欢太过浮夸的欧式风格,家里就要简单温馨。因为在一层的缘故,可以有一个大大的落地窗,周末的时候就可以躺在沙发上晒太阳。我们还想要一间地下室,你说一半给你,一半给我,你要变身一个小木匠,而我的那部分,正好可以做一个小暗室。
文章写到这里的时候,应该转折了。但我却舍不得。
后来我们发现那些默契下面还是隐藏着些许小褶皱,你的漫不经心,我的针锋相对,你的独立自我,我的朋友成群。你喜欢自己做决定,而我凡事都要跟别人商量...... 褪去热恋的外衣,当所有的缺点都坦诚相见的时候,我选择了最任性的手法。幼稚的以为那些不合都是你的缺点,是应该被改掉的习惯。后来我们又异地了,我们越来越没有聊得来的话题,你越来越逃避我的质问,而我不仅没有理解你到一个陌生城市的不易反而步步紧逼。大概再美的感情也抵不过日后这些琐碎的鸡毛蒜皮吧,更何况,我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错。聚少离多让原本可以消化的情绪积累成怨气,互不相让让原本就脆弱的感情终于不敢重负了。
直到你说不爱。你知道么?那个时候对我来说,不爱,是比失败还不能存在的词汇。那些费劲心思想要掩盖的事实,以及找遍理由的强词夺理,带着不甘被掀开了。除了恨,找不到第二种感觉。
后来的幡然醒悟,是在某个辗转反侧的晚上,看到了这样一句话:爱情是一件小时候的童装,你越早穿它,他就越小;你穿它穿的越久,他就勒得你越是喘不过气来。只有你的身体停止了生长,你才知道什么尺码的衣服,能够让你穿很久。你这件御寒的风衣在我一往无前狂奔的路上已经成为了负担,而我这件看似光鲜的外套,却再也无法在那个寒冷的城市里为你御寒。
你看啊,爱情真的会让人成长,那些我曾经撞破脑袋都想不明白的道理,好像突然就豁然开朗了。我们的故事看似和妥协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每一步走错似乎都是因为不妥协,直到最后的相去甚远。怪只怪幼稚的我,只懂取,没有舍。哪有百分百合适的两个人,哪有能完全改变的性格,哪有不吵架的情侣呢?而我给你的,都是以爱为名的要挟,带着道德手铐的质问,一旦与我的想法有所不同,便定义为不爱。你看啊,如今这些我都懂了,你却不在我身边了。
不放手。因为不知道下一个会遇见谁,因为不甘付出的过往,因为害怕没有你的未来。放手了,因为明白这个年龄,是大多数人决定一生的决策年,你有你的选择,而我也有我的不甘。
终于可以心甘情愿的对自己说:在爱情里,妥协,不应该是一个形容词,而是一个名词,选择的代名词。因为爱,因为想要未来的生活和你一起,而无关委屈与忍让。
谢谢你的不爱,成年人的爱情就该还原它本身的样子,不能彼此欣赏携手前进,那就互相放手各自为营。只愿余生各自安好,都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