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青少年的性问题早有耳闻,我也不知道为啥,感觉他们成年人也没有特别开放啊……看着书里写的十三岁kiss, 十七岁要避孕药,老母亲已经要昏过去了……
这章读下来,我觉得书里的态度有点……嗯……模棱两可,不够慎重。这个问题上,我是准备中式教育的。在不激起叛逆的前提下,我需要让孩子知道这事的后果很严重。
1. 十八岁以前不许发生性行为。可以相爱,但是不可以有性。这个我觉得不能让孩子自己决定/负责,因为初尝禁果对人类的诱惑太大了(圣经里都写了)。更重要的是,李玫瑾老师说的“随便发生关系的女孩子容易遇渣男”,“好男人会喜欢九点要回家的女孩子”。我很同意。
2. 婚前发生关系要有保护措施。性行为本身我觉得没啥,但是性行为的后果是很多年轻人没有想到的。男人就算坐牢了出来还有机会从头开始,女人生了孩子就是一辈子的捆绑。年轻的单身妈妈在我看来比身患绝症还可怕……
所以我对于书里女儿要避孕药还不给的例子持非常保留意见。你让十七岁的孩子为自己和另一个生命负责,她付的起吗?!我的话,应该会明确表示反对,然后给她一个避孕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