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投放简历,但如果没被录用,应聘材料该不该退还?”日前,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如果求职者不要求,招聘单位不会退还应聘材料,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如果担心信息外泄,求职者可主动索回相关材料,尤其是个人的作品。
遭遇 应聘材料成了打印纸
“没聘上就算了,谁还想着把应聘材料要回来啊?”在一家广告公司做过兼职的王同学讲述他的遭遇。毕业后,他和舍友一起到这家公司应聘广告业务员,交了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干了一星期之后他就辞职了,舍友继续留在那里。
不想有次聊天,舍友透露:为节约纸张,该公司竟会继续使用求职者的应聘材料,有时翻过文件背后一看,是某个人的简历,这其中就包括王同学的。
“你小子原来还有个特长是朗诵啊,真看不出来。”听着舍友的调侃,王同学心里很不高兴:“应聘资料里一些信息还挺隐私的,这么做太不尊重人!”
调查 有的存档下次再用
3月4日,银川国际会展中心南区的户外展板前,不时有求职者驻足浏览招聘信息。记者以应聘者身份,随机拨打了展板上部分招聘单位的电话,问到“未被录取可否退还求职资料”时,所有单位均告知可以。
一家太阳能发电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坦言,从未遇到过有求职者要回应聘材料的情况,该公司会把未被录取的求职者材料存档,下次招聘时再用。
记者在智联招聘等招聘网站看到,鲜有单位在招聘启事中告知是否退还应聘材料,一家百货公司在招聘“预算核算会计”岗位员工时,标有“本公司对应聘资料保密,恕不退还”的提示。对此,该百货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解释:“我们面试有一整套程序,最后还要给老总看应聘材料,所以要退的话很麻烦。”
说法 涉及个人作品需多加注意
宁夏浩晟律师事务所的郑秀芳律师认为:“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扣留原件,但对复印件没有提及,如果求职者索要的话,用工单位没有权力扣留。如果遇到有单位不退还,可以试着找相关劳动部门投诉。”此外,郑律师还提醒求职者:“像文案或设计这样的岗位,用工单位会要求提供个人作品,这就具有知识产权,如果对方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则可以采取法律手段。”
银川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中心主任王梅兰告诉记者:“如果没被录用,求职者要应聘材料的话,这合情合理,用工单位应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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