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例分析:
一个销售同事和一个办公室副主任合伙办了一公司,最初的想法就是挣点钱,头两年两人都很满意,第三年关系出了问题。问题:第一公司发展方向上,双方分歧大,谁也说服不了谁。第二公司里哪个是老大,两个人意见不致时,究竟谁说了算?第三原办公室主任曾经拿私人发票到公司报销,原销售同事心里有了死结。
2. 为什么要分家
深层次的原因,一当年合作的资源互补没有了基础。如办公室主任又在跑销售,公司的事大部份也是自己在管,销售同事没有了互补优势。而销售同事由于报销的事对办公室主任的信任度也不够。二,中国人说一山不能容二虎,领袖只能有一个。所以一定会有人出局。
3. 散伙的本质:
企业就是一个资源集合,所有参与企业的人,都是提供他们的资源,然后获得相应的回报,这是企业本质。但是有一样最核心的资源最无法估价:股东投入的人力资本。股东投入企业有两种:真金白银,管理劳动。管理劳动最难估价,更重要的是其他股东对这个估价认账。一旦其他股东对这个估价不认账了,合作的基础就丧失了。
4. 给创业人员的建议
和他人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本质是资源合作,一定想想到什么时候资源的互补性消失了,散伙的基础的条件就到了。做好最坏的打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5. 徐小平的演讲中最有哲理的话
不以兄弟情谊维持共同利益,而是以共同利益来维系兄弟情谊。
6.思考:
想想我当年与六姐的创业,一个销售服装的小店,我多出资,六姐经营,当初分配机制就是六姐经营先拿一份工资3000元加上提成,如有盈利双方再分成。一个小店,六姐投入精力经营,这份精力对她来说,远远不能用工资来衡量,又没有盈利,当年没有更好的方法,说服双方,最后和平分手。现在想来,是否应该就是六姐投入经营精力,单独请人单结工资,我可以让出10%的分成。六姐60%,我40%。会不会坚持得更久?我想最终结论应该是一山不能容二虎,特别是小生意上应该一个人作主。
用工作现状来分析合伙制:工作团队也是共同利益者,一起完成目标,一起拿到应该得到报酬。但不能以感情投入取代团队成员应得利益。应得利益应该由领导者充分考虑,合理公平。员工通过劳动换取企业报酬,企业通过员工劳动获得发展。
对员工来说付出劳动所得应该得到合理物质报酬和精神报酬。物质报酬提高对部门领导说,根据行业特点,目标行业水平,员工水平尽可能去争取;精神上报酬是员工表现好就应该表扬,鼓励,为他们找到下一步进步的目标。资源互补和交换,员工在企业学习成长,企业因为员工成长而成长。我想这两方面都应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