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几件事儿,着实让人恼火。
其一,客户的账户被公安冻结,据说涉及了10万元左右的诈骗资金流入,但是冻结的金额高达几百万。客户收到的资金全都是合法且有据可查的,但公安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要么把10万元左右的资金退还给被害人,要么就等查清楚后再说。无奈,客户只能和公安协商,并最终退还了5万元才把账户解冻。
其二,客户的案件在某地的区级司法机关办理,但找的辩护人是某一线城市自称和最高司法机关关系较铁的律师。当然,律师费也相应高出不少。仔细想想就知道,最高司法机关和区一级司法机关差了四级,这种所谓的关系能起的作用十分有限。实际办理中,审查批捕时没和检察官沟通,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也不提,所谓的关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起作用。
其三,某个律师明知幕后老板涉嫌犯罪,反而出主意让其他人顶罪。为此还不惜组建团队异地办公,制作假合同用以干扰侦查,给顶罪人培训来应对公安讯问。这么高的风险,当然获得了高额回报—300万的律师费。只可惜,伎俩被公安识破,没能保得住幕后老板,律师费也大概率要被追缴。
每个做律师的人,都会有一个追求公平正义的初心。但是正义是什么?每个人站的角度不同,对正义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就像第一件事儿,公安认为能追缴赃款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就是正义;律师认为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才是正义;而客户则认为,为了查明事实花费的时间会使得资金的收益减少,虽然损失5万元不情愿,但相比后期收益的损失,花5万元解冻要比资金一直被冻结更能接受一些。
律师追求的正义不能是空中楼阁,必须建立在客户的认知之上。正义的实现需要成本,不仅是金钱,还有时间、精力、人际关系、现实环境,甚至是自由和生命,都是客户在判断正义与否会考虑的东西。所以,律师的妥协不是缴械投降,仅仅是尊重客户利益罢了。
但是,律师的妥协应有底线,这个底线是高于法条规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为了赚钱罔顾事实,帮助明知有罪的人逃避责任,这不是律师该干的事儿。尽职尽责,是对律师工作最起码的要求。为了揽下案子吹吹牛,谁都能理解;但该做的工作不去做,或者不尽心去做,就不对了。当然了,有些客户找律师目的就是要求律师帮助作假,或者把律师当作司法掮客使用。面对这样的客户,是欣欣然接受委托赚上一笔,还是坚决地说不。
不同的答案,决定了律师不同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