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开始这个故事之前,我想先讲讲我的初恋,准确的说,是讲讲我的初暗恋。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我觉得人类一旦冲动,脑子就只会成为你试图证明自己有脑子的华丽摆设。冲动的人类喜欢用嘴和手来解决问题,男人和女人使用的方式和对象略有不同而已。因此在我看来,女人大多是浮躁的辩论家,而男人大多都是肤浅的视觉动物。不过众生之中总有异类,而这样得异类往往就是出类拔萃的人才。我喜欢的就是这么一个异类,他是我校辩论队的队长,蒋明皓。
我和他初遇在校食堂。他第一次见到我时,我正和排在我前面的男生就“打菜是不是该遵循先来后到”的问题展开一场激烈辩论。
我一向能忍则忍的性格在那一天被挑战了,因为前排的家伙居然拿走了校食堂每周四才有的最后一份大盘鸡。我一周的心心念念,一周的殷切期盼,瞬间就成了泡影,我当下就爆发了。
“同学,你可以把你手上的鸡让给我吗?”
他打量了我一眼,用鼻孔对着我仰视的方向,看了一眼我颇为客气的表情,无情地说道:“为什么?不是都讲究先来后到的嘛。”
我耐着性子想跟他好好地讲个道理,搬出“君子成人之美”的理论想给他扣个“君子”的帽子,哄他把鸡让给我,谁知这个肚子里没有墨水的家伙却把重点落在了“美”字之上,又从上向下又细细打量了我一番,约么觉得我跟这个理论毫无匹配性,冷冷回绝道:“不觉得。”
我怒了,不是因为他不觉得我美,而是因为我即将失去我的鸡,我提高了声调:“同学,你谈过恋爱吗?”
这一下他愣住了,旁边的同学也愣住了,都把八卦的目光投向了我们,他瞬间成了新闻发布会上的明星,在万众瞩目下斟酌着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你知道被人横刀夺爱的感觉吗?”
我在他即将退去犯蒙的状态,欲吐出“关你屁事”的之前,继续抢先一句,让他继续陷入沉思。
“同学,你看看我的眼睛。”我盯着他手中的那盘鸡说道,“我的眼里是不是只有这盘鸡?!而你,”我用手指了指别的菜,引开他的视线继续道,“没有了这盘鸡,那边还有猪,有牛,有羊。我对这只鸡的热情远远在你之上,你夺了这只鸡考虑过我的感受,鸡的感受吗?”
“况且,”我决定不给他大脑喘气的机会,继续胡扯下去,“你可能以为吃鸡肉会变肌肉,但其实你吃了这盘鸡,鸡还是鸡,你还是你。你吃鸡不会增加你的魅力,把鸡让给我才会增加你的魅力。你感觉一下,今天你把鸡让给我了,那边注目着你的美女们会怎么看你?鸡会怎么看你?”
我不知道他最后是被我说服了,还是真心败给了我的絮絮叨叨,总之,他最后把鸡让给我了。
我就这么端着鸡,在惊掉下巴的围观群众的目送下,大摇大摆地离开。他们可能从没见过惜字如金的季晓尧一次性爆出这么多话,都急着打完菜到窗边探头看看今天日出的方向。其实我受惊的不止他们,还有我自己。我习惯性得弓起背,埋下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细思着是什么力量能让一开口不上三句话的我能够一口气鬼扯这么多东西,一不留神就撞在了什么东西之上。
“嗨,同学,你有兴趣参加校辩论队吗?”
蒋明皓就这么出现在了我的世界里,带着一抹温暖人心的笑容,以及一身被鸡汁温暖的白衬衫。我见到他的第一眼是充满了厌恶的,因为他撒了我千辛万苦抢来的鸡。但之后我渐渐开始觉得那张总是挂着恰到好处的笑容的脸变得不那么讨厌了,因为我在他的严重发现了欣赏之意,而人们总是没办法讨厌一个独具慧眼的人的。我觉得,一个懂得欣赏我的人一定一位能透过世俗之眼发现人们内在光亮的智者,而我崇拜智者。
虽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不明白,男人和女人都是由同样的化学元素构成只是排列组合的方式略有差异,我们为什么要突然喜欢上另一堆的化学物质组合体,并且卑微到尘埃里去企图开出一朵花来,但在我想明白之前,体内的多巴胺和羟色胺在大盘鸡气味的引领下,怂恿我进入了那一种我不理解的状态。
我想我约么是在发现他的智慧之后悄悄喜欢上他的,只是习惯性的消极思维让我不确定他对我的喜欢中有没有向超出朋友之外的方向发展的可能。于是我陷入了拔花瓣也解决不了的自我斗争之中。我调动大脑中所有的知识储备,寻找自己对异性的理解以及两性吸引的原理,试图分析出我这样人能够吸引异性的原因,但在镜子面前站定之后,我的大脑迅速遗憾地通知我,在它的容量赶超我的腹部之前,它无法解决此类难题。
我最后还是决定放弃挣扎,加入辩论队。原因很简单,我要寻找更多跟蒋明皓接触的机会,以便从蛛丝马迹中获得来解答心中的难题的线索。这样的主动而大胆的行为不像我一贯的风格,为了给自己压惊,我告诉自己,这绝不是像那些花枝招展的女生们的青春期躁动而是人类可敬的求知欲。
我怀着崇高的求知精神进入辩论队之后,“人生何处不相逢”地发现戴肖肖居然是我的队友。由她从不平视我的眼神里,我发现了我心目中的女神对我的到来,在惊讶之余更多得表现出一种担忧,于是我给自己订了满满的学习计划,起得更早睡得更晚,怀着“勤能补拙”的信念加倍努力,争取不在赛场上拖女神的后腿。
蒋明皓对我表现出的热情和努力很满意,有时候他还会主动留下跟我探讨辩题,帮我找材料,给我建议。在我不安分的心乐得正要拐向歪处的时候,我发现蒋明皓和戴肖肖之间也有一些逾越常人的亲近。我的心一下又跌倒了谷底,如果戴肖肖喜欢蒋明皓,那我恐怕要重新投次胎太有赢过她的可能了,不过事情似乎没有我想的那么糟。
我发现在准备比赛的时候,蒋明皓会给戴肖肖带一块巧克力,然后也悄悄地在我桌子上放上一块;戴肖肖的家在我家和学校之间,回家的时候蒋明皓会跟我一起送戴肖肖到家,然后默默地陪我走完剩下的路;天冷了,蒋明皓会递给戴肖肖一件外套,然后转头也问我冷不冷,需不需要帮我借个披肩。蒋明皓是绅士风度地对队里仅有的两名女同胞照顾有加,一开始我这么安慰自己,以便让那颗每次都活奔乱跳的心能稍稍安定,到后来我就彻底无法淡定了,蒋明皓在我值日的时候主动留下帮我一起打扫卫生,甚至给我打包大盘鸡,问我女生喜欢什么样的男生,这不是赤裸裸的暗示是什么,我简单的世界里想不出其他更合理的理解。
虽然心里渗着一丝甜,但我却从不敢期望过高,从小到大,除了美食,美妙的事物一向与我绝缘,真到揭晓答案的时候,我怕我会很怂地跑开。
不过事情到了这个程度却也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了,蒋明皓对我的好似乎一只在玻璃板外飞翔你的花花蝴蝶,看着赏心悦目,但要伸手,能感受的就只剩玻璃板的冰冷和折了手指的痛。同时,我一向不敏锐的神经却敏锐地感觉到了戴肖肖的变化。一直以来戴肖肖都拥有大批簇拥者,但她对男生的态度一向高冷,像屹立在塔尖的一尊高贵的女神像,我想她应该是因为那一阵子我们在蒋明皓的带领下连续赢了几场比赛而心情不错,于是由起初对蒋明皓的爱答不理到后来变得有所回应,再后来他们变成得出双入对,而我渐渐地成了他们身后的一只兔子,被蒋明皓在脑袋前挂了永远够不着的一个萝卜,一蹦一跳上下扑腾,看起来十分滑稽。
能和蒋明皓说上话的机会越来越少之后,我好像明白了怎么回事,但心底深处还有一丝侥幸在残喘,一向嫌弃自己木讷而愚笨的我,第一次害怕有一天会变得敏锐而聪明。
那一年春天,老天很应景地送了我一周的细雨,雾蒙蒙湿漉漉的天十分符合我当时的心情,连绵不绝的春雨在滋润了大地的同时估计也不吝惜地灌进了我的脑袋,于是在蒋明皓向我借了一次伞后,我那进了水的脑子又一次焕发了生机。
一天放学后,蒋明皓在人群中搜索到了我,径直走了过来。
“晓尧,你手头有多余的伞吗?我现在急需借一把伞。”
一般人都不会没事在包里放一打伞等着借人,我包里自然也只有一把伞,但是不知道是因为太久没跟他说话,心情过于激动,还是因为他殷切的目光融化了我的心,我鬼使神差地对他说:“我有的是伞。”在接过了我慷慨递出的伞后,蒋明皓如获至宝地笑了,感激地对我说:“明天放学后你在这里等我,我一定把伞还给你。”
那一天的雨并不大,从教学楼到礼堂的距离也并不远,如果按蒋明皓一贯的风格,应该是毫不犹豫地小跑进雨帘,然后潇洒地甩一甩板寸头上的雨花,他为什么要向我借伞?又为什么要约在放学后还伞?难道他有什么话要单独对我说?
我一度跌落谷底的心一下子又被提到了嗓子眼,脑子抽搐了一下,浮现出白娘子和许仙西湖相会的画面,很多故事不都是从有借有还,你来我往开始的吗?那一天,我安奈着自己激动的心情不要往下想,情不自禁地哼起白蛇传的主题曲,傻乐傻乐地冒着雨走了回去。然而我忽视了自己不是蛇精,不会退下笨重的鳞甲变成美女的这个事实,所以第二天,我擦着鼻涕等到太阳下山也没等到蒋明皓。不对,在我擦完最后一卷卫生纸的时候我还是等到他了,不过出场的人数跟我预期略有不同罢了。
他搂着戴肖肖的肩从我面前而过,眼角余光瞥到我的时候恍然醒悟般地回过了头,一脸欠意的说:“晓尧对不起,昨天送肖肖回去,伞还搁在她家里,忘了给你带过来了。”
我的脑袋像三天没吃过肉的肚子一样,一片空白,但是肚子里却像消化不良般鼓起一股气,喷发了出来。
“你知道这把伞对我来说多重要吗?!你现在就要还给我!”我几乎是吼出来的,音量大到让所有人吃惊,这所有人中也包括了我自己。空气凝结了三秒之后,我从自己的吼声中清醒过来,看着两双呆望着自己的眼睛,我瞬间就怂了,弱弱地开始给自己的行为寻找一些能够圆场的借口:“……这把伞,这把伞是我大舅的外甥女今天抓周要用到的,家里人急着让我取回去。”
话一出口我就恨不得扇自己两嘴巴,我希望蒋明皓不要认为我大舅就我这么一个外甥女,并且觉得抓周或许是要用到伞的。
“对不起,对不起,不知道你这么急,我这就去把伞给你拿回来,你等我一小会儿。”
蒋明皓估计是见到平日温顺如绵羊的我第一次发了这么大的脾气,被惊得丢掉了基本的判断能力,他居然相信了我的一篇鬼话,一脸愧疚,连声哈腰道歉道完就朝校门口奔了出去,留下我一个人尴尬地面对戴肖肖扯动嘴角似是而非的笑容。
我不知道自己在羞愧什么,可是单独面对戴肖肖的时候,我总是很难抬起头与她直视,不仅仅是因为她一米七二的身高使得我们天生就没有平等而视的机会,而是在精神上我一直觉得自己无法抵达她的高度,于是我只能低头看着她的脚趾继续沉默。
“好看吗?这是今年最流行的颜色和款式。”
戴肖肖估计误以为我对她新做的脚趾甲感兴趣,带着一副你还挺识货的神情对我说道。我这才注意到她涂得花绿绿、亮闪闪的指甲。她的脚趾又白又细,配上这样精心的点缀真心的好看,我从来没发现一个人的脚趾甲可以打扮得比有些人的脸还让人赏心悦目,同时也明白了连别人的脚趾甲都配不上的滋味。
蒋明皓很快把伞拿来了,我头也不抬地一把接了过来,发疯似得跑进了雨里,那速度真的是像怕耽误了大舅的外甥女抓周的心情。狼狈地逃离了他们的视线之后,我把伞随手丢进了垃圾桶里,同时一起丢掉的还有心底那一丝可笑的希望。
在度过一段尽力与蒋明皓和戴肖肖避道而行,“鸡不下咽”的日子之后,我那被多巴胺和羟色胺蒙蔽的自知之明随着渐渐恢复的味蕾也醒了过来。在我重新开始觉得能用食物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并且在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全市的中学生辩论赛上时,蒋明皓又让我蠢了一回。这一次,他让我从放弃希望滑到了彻底绝望的深渊,不过幸好此番我蠢的时间很短,蠢的方式很隐蔽,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进步?
那是个风和日丽的午后,蒋明皓单独约我到天台上去。这很像偶像剧开篇的场景差点又忽悠住了我,不过我很快清醒过来,对自己说,第二天就是比赛了,他应该是想跟我探讨一下战术的问题,不过可惜这样清醒的认知并没有维持多久,特别是当我在天台上见到他之后。
那一天,蒋明皓穿得特别精神,发型也明显经过了精心地打理,我想我永远都忘不了他在天台上转身,冲我微微一笑的神情。阳光穿过他的鬓角滑入我眼中,那明晃晃的光线照耀得我脑袋又开始迷糊。
“晓尧,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对你说……我……我……”
我从来没见过蒋明皓如此紧张的模样,他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走向我时,我的大脑里,整个非洲草原的动物迁徙而过。我压抑着比他还紧张的心,本能地双手护住胸口,生怕他听到我雷鼓般的心跳声。他似乎误会了我的行为,以为自己的鲁莽吓到了我,于是在离我一米的地方停住了脚步,掏出了一个粉红色的信封。
“这封信我一直想给你……”
之后那几秒钟内,我丰富的内心世界像坐了好几趟过山车,我觉得自己又感到了这个向来残酷的世界偶尔不经意间流露出的一点善意。我想,也许世界依旧像童年时感觉到得一样美好,也许是我一直过得太过自卑。人生最难的就是用自己的眼睛看到客观世界的自己,我们要么妄自尊大,要么妄自菲薄,我想起严歌苓的小说《苏梅.埃》,也许我跟女主一样,都犯了“to good to believe”的病,总是不敢相信自己可以拥有美好的东西,当机会来来临的时候却没有伸出双手的勇气。在我还要激情澎湃地想下去的时候,蒋明皓磕磕巴巴地说完了话的后半句。
“请你帮我转交给戴肖肖,我喜欢她已经很久了,你可以站在女生的角度多帮我说说好话吗?”
话音落地,他如释重负,我如临深渊,虽然脸上强堆着招牌式的憨笑频频点头,但我明显感到自己被一道雷劈得外焦里嫩了。从此,我见到任何一个说话大喘气的男人,总控制不住自己不觉外翻的白眼。
蒋明皓走后,我一个人站在天台,百感交集地攥着这封信,望着十楼下的水泥地,真有过一念抱着信一起同归于尽的冲动。我想了很多,比平日饭点想到的菜单还多。为什么同样是两个字,别人的青春里是“爱过”而我的青春里只有“蠢过”?为什么同样是两个字,前者点燃了别人青春里的烟火,后者却熄灭了我世界里的星火?眼里有一些酸酸涩涩的东西想要往外冒,我赶紧用手背捂住了双眼,小声地爆出了生平的第一次粗口:“妈的,风太大了!”
多年后回想,我很感激自己当年的习惯性的懦弱和抽风性的乐观。在我走到天台边缘踮起脚尖的时候,有人从九楼的窗户丢了一个苹果核,望着在坠地瞬间四分五裂的果核,我突然觉得自己的人生貌似还有远方和诗,辩论和吃,还有鸡肉和饭,烤肉和蛋,火腿和肥羊,黑森林和虾饺皇,杏仁豆腐和棉花糖……太多太多的牵挂最后让我平安下了天台,并且在脑子花式吊打了千百遍手中的信后,我还是尽职尽责地做好了邮差的本分。
蒋明皓在天台上殷切期盼的眼和款款深情的脸以及戴肖肖接过信后高傲不屑的笑在我脑中盘旋,只要一熄灯就阴魂不散,害得我整夜合不了眼,幸好第二天就是辩论赛的决赛,让我有了一个堂皇的理由彻夜不眠。我坐在了堆着厚厚参考资料的书桌前,那封粉色的信成了对方辩友的脸,我一腔斗志整出许多可以强击的论点、论据、论证,恨不得三言两语就能将他们击溃在地。
有乐极生悲就有塞翁失马,所以说福祸一向不定。我绝对想不到蒋明皓对我的打击反倒激励我一夜奋战从而赢得了全市辩论赛决赛最佳辩手的荣誉,这绝对是我平凡得不能再平凡得人生里难得的一点荣光,但即使这样我也没有开心起来,拿到这张红色的荣誉证书时,我多么希望它是戴肖肖手上那张粉色的信纸。但老天就是爱折腾人,在我想要她手上的纸时,她也正想着我手上的。不过一向后知后觉的我是在很久以后才明白了这一状况,所以当时我根本就不理解戴肖肖为什么冲我发那么大的火,我不过是惆怅地想在学校的花坛边独自坐一会,并顺手拿证书垫了垫屁股。
那一天我的心情很不好,但是辩论的状态却出奇地好,于是在戴肖肖走过来拿些莫名其妙的话题挑衅我的时候,我依旧还在比赛的状态里,完全刹不住车。我从未如此英勇地回击了我心中曾经的女神,并且说得她哑口无言。
我想戴肖肖那天一定很生气,因为她居然放弃了自己女神的风度,突兀地转向,对我进行人生攻击。
“你以为大家不知道你喜欢蒋明皓吗?”她突然冷笑一声,问我:“你也不想想你有什么好,蒋明皓怎么可能喜欢你呢?”
我像穿着白衫却屋漏偏逢连夜雨般,一下子被浇了个一身通透,又羞又恼又悲伤。我努力寻找着自己身上哪怕一丝可以回击的闪光点但却一无所获,我又习惯性地低下了自己那本就很少抬起的头,支支吾吾地说:“我是没什么好,我是没什么好,但……但我自我感觉良好啊。”
原来这就是我入社要探寻的那道难题的答案,长期被自卑浸没的我之所以敢放开心扉去喜欢一个人,原来只是因为“自我感觉良好”而已。虽然答得很理直气壮,转头就走的姿势也很潇洒,但我知道自己的背影在戴肖肖眼里一定蠢爆了。我哭了,小时候跟老妈的“政见”不合,被罚一个月不能吃鸡的时候我都没哭过,隔壁班的男生嘲笑我胖,给我取外号叫“小白猪”的时候我都没哭过,挑灯夜战了一个月,放榜时排名还倒退了两个名次的时候我都没哭过,但今天,在自己做了个这么潇洒的姿势之后,眼泪却不争气地下来了。我想,我一定是饿了,饿到心脏都隐隐作痛。
既然找到了问题的答案,我想我也应该离开辩论队了。我突然很想回家,很想我的老妈,很想我的大盘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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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没谈过恋爱也见过许多奔波在爱情中的人们。你们是不是觉得这么类比像在骂人,我真不是那个意思,你们别误会,更别侮辱了猪,猪其实是一种智商很高的动物,而陷入热恋的人们智商往往变得很低。所以在矛盾发生的时候,恋爱中的男人总是试图跟自己的女友谈谈道理,而恋爱中的女人其实只想跟自己的男友谈谈感情。男人和女人在恋爱中有时候根本谈的都不是同一个东西,自然会有谈不到一块去的时候。蒋明皓和戴肖肖的闪电式爱情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他们在一起后,我多次偶遇两人闹别扭的场景,我总看到蒋明皓拉着戴肖肖的衣袖说“你听我解释,你听我解释。”而戴肖肖总是费力抽回袖子“我不听,我不听”,甩头就走。每次看到蒋明皓目送戴肖肖远去,孤零零一个人站在操场上的身影,我的心还是有点痛,我不敢深究这点痛楚的来源,更不知道我是在心疼他还是心疼自己。不过深究这些似乎也没有什么现实意义,我很快给自己找了一个合理的解释,这一定是胃的空虚影响了周遭的器官,从而让善良的心脏产生了感同身受的问题,这一定是一块黑森林蛋糕可以解决的问题,于是我赶紧迈开了双腿,心无旁骛地觅去食。
蒋明皓和戴肖肖分手的消息在我离开校辩论队之后很快传遍了校园,如果是从前,那个还活在自我感觉良好的世界里的我一定会欣喜地抓住这样的机会,但现在这样的事情对我来说却没有任何意义了。
虽然懊恼,但偶尔我还是会感谢蒋明皓,感谢他带给我的那段自我感觉良好的日子,在我波澜不惊的人生里,那是一段难得的有滋有味的时光。虽然有小小的纠结,但更多的是期待中的愉悦,像夏天里灌下一碗清凉的酸梅汤,胃里尽是酸酸甜甜的满足感。
能够及时清醒,没有傻得更彻底算不算一种幸运?有时候我不禁会想,如果没有蒋明皓的情书,没有戴肖肖惊醒我的那句话,我是不是能够凭借自己盲目而勇敢的乐观一直活在自我感觉良好的世界里?这算不算一件更幸运的事情?也许“傻人有傻福”才是一种内心安定喜乐平安的最高人生境界。人生最痛苦的事情不正是做了蠢事之后的清醒?人生最可怕的事情不正是发现自己还有不可预知的犯蠢的可能?对于前者的后悔和对于后者的后怕往往会成为裹住前进步伐的缠脚步,让你顾此失彼地龟步在人生路上,并且败坏了看风景的心情。
在这段初暗恋落幕前我找到了新的思考方向,那就是我到底要不要撬动我似乎觉醒的智商去做一些看似高端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