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市场化工作已经渐渐接近尾声,现在正在和所有的聘用职工签订解除劳务关系的协议,并给予每位职工一定的补偿金,补偿金按照每一位职工的工龄和月平均工资的乘积计算而得,因为入职时间不一样,所以大家的补偿金金额都是不等的。
大家相互询问,比较,“这样算不公平”,“她来的比我迟,为什么补偿金比我高”,“为什么我的才这么少”,你一言我一语,争论不停。
其中一位工人因上报的入职时间有误,算出的补偿金过高,引起大家的不满,整个场面一下炸开了锅,都在谴责他。
其实,不管那位工人拿多少,和你们都没关系,他拿的再多,也不会给你们,相反他拿的再少也不需要你们补贴,你们一个个激动个毛啊?你们只要确定你们自己的补偿金没有算错就行了。
当然,因为一件事和事实不相符而产生疑问很正常,但是,为什么要带着那么强烈的谴责的情绪感,这种激动的背后难道不是因为自己没有占到便宜而感到不公平,感到不服气,感到愤怒?
最后,关于那位工人的事,单位重新核查计算,补偿他应得的补偿金。
这个世界安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