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日]松浦弥太郎
译/陶芸
----------------
我一直想做个商人。我每天从早到晚都在思考,作为商人,我应该销售什么? 我以前经常两手提着沉沉的、大大的帆布包行走在大街小巷。我把旧书、旧时尚杂志塞进我用惯了的帆布包里,提着满满的一袋,去拜访各种时尚品牌设计师,也去拜访亲手制作杂志和广告海报的设计师和摄影师。 二十年前,市面上还很难买到被称作“创意宝库”的西洋杂志(20世纪50年代左右的过期期刊)。而且,我充分自信,这些都是日本人没有看过、极其稀少的艺术类书籍。 如果一个人能够发现大家都未察觉的价值,最后又被某个人认可,获得共鸣,我想这种喜悦是任何事物都难以替代的。 反过来说,自己认为好的东西,如果得不到他人的认同,就算倾注心血拼命地介绍也会无人问津,这种失败的感觉让人痛苦难受至极。比起单纯地卖不出去,更让人失望的是自己的价值观被他人彻底否定。 没有一点生意的日子一直在持续。我向当时一位经常见面、备受尊敬的商人吐苦水:“为什么我选的书卖不出去?其实这些书真的很棒!” 他当时这样劝我:“你想卖的东西,可能真的很好,很不一般。但是,在卖东西之前,你不推销自己是不行的!” 我大吃一惊,内心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他的这句话,在我三十岁出头的时候,决定了我今后的方向。 “在推销商品之前,最好先推销自己。” 听了这位受人尊敬的商人的忠告后,我放弃了自己以前的销售方式。 以前,我去拜访设计师事务所时,都会马上将带去的书籍摊开放在桌上,并推销道:“这些都是我精挑细选的书籍,很罕见的书籍!怎么样,很好吧?” 后来,我开始改变这种销售方式。首先,我尽量以自己的方式来和对方寒暄。我仔细地观察并思考什么样的交际方式才能让对方感到愉悦。在此基础之上,再决定自己要跟对方说的话。 我会和对方聊,我是怎么去的美国,又是为什么想去的;在美国我有什么感动之处,我又热衷于什么;现在,我又想传递什么想法。 总之,我会充满热情,并以让对方愉悦的方式来展开对话。这样,对方也开始愿意倾听我的谈话了。 “你说的话很有趣!”他们会以这种方式让我继续谈下去。所以,我也越说越高兴,越说越多。于是,时间也转瞬即逝,约定的时间马上就到了。 这个时候,我一般不会强行推销书籍,而是说:“您那么忙我还来打扰,真是抱歉。差不多到了约定的一个小时了,今天我就先回去了。” 他们看到我这样,一般也会对我说:“请等一下!你今天不是来卖书的吗?” 我回答:“是的。但是,今天能和您聊这么多,我觉得这就足够了。非常开心,我下次再来。” 但对方往往会说:“这多对不住啊!你还是让我看看你带来的书吧。你介绍一下!” 听后,我会很高兴,饱含热情地给他介绍。对方往往也会很感动于我的介绍,并买下我带去的书籍。 慢慢地,买我书的人越来越多。提着轻了很多的帆布包,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感觉我学到了让人们购买你的商品的原理和原则。 推销商品之前,先推销自己。首先要让对方喜欢上你,愿意“买”你。只要让对方了解你,对你感兴趣,对你有好感,我坚信,不仅仅是书籍,你什么都能推销出去。 但是,这不同于一味肤浅地进行推销的营销方式,既不是不顾别人喜好地推销,也不是去做一味讨好别人的角色,而是在与人的交往中用自己的真心与努力,赢得别人的尊重与兴趣,实现平等的交流。 首先,寒暄时,要创建第一个要点。然后,你的自我介绍要让对方感兴趣,这是另一个要点。 这些要点十分细小、简单,谁都能做到,并没有特别的技巧。 不过,因为你需要不断地增加要点,需要把要点与要点有效地连接起来,所以需要你全力以赴、竭尽所能的努力。这也是表现自我的一种方式。也因此,诚实相当重要。如果能连点成线,对方就会信赖你。我觉得这一系列的推销,正是你自己的真正魅力所在。 展现自己的魅力,不只限于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