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联网公益这个概念和电子商务(电子手段解决商务问题)有类似之处,简单来说就是用互联网的方式和思维来做公益,尽管我们看到的互联网公益和传统公益并没有大的不同,但是深究下去,在思维和模式上,互联网公益都有自己独特的地方。
2、互联网的方式,首先是基于互联网的技术,譬如高德在雅安地震期间提供的免费导航服务,其次是基于互联网的服务,譬如百度的搜索服务和支付宝的交易服务。在技术和服务基础上,互联网商业实现的个体公益创新,自然而然就会带有互联网的影子。
3、互联网的技术和服务,最主要的是解决了人和信息的链接问题。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在操作《网商公益报告》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在淘宝某个公益项目中,募款最多的不是救灾救急教育等等公益项目,而是小动物保护。难道这种需求原来不存在吗?当然存在,但是捐助人和需求信息之间,此前并没有一种工具可以帮他们建立链接,并没有一种支付工具可以帮助捐助人完成小额捐款(低至1毛钱),但是在淘宝和支付宝的服务支持下,大量小动物保护组织可以通过网络低成本地完成信息发布和资金募集,这就是一种进步。这类需求在线下是长尾,但是在线上,长尾同样可以创造奇迹。
4、还有人和人的链接。大家可能都听说过“多背一公斤”,驴友在出行前准备少量文具和书籍,带给沿途的贫困山区学校和学生,并且和孩子们面对面地交流互动,传播知识,然后通过网站把这些经验分享出来。网站上的信息均来自于驴友,由驴友上传和维护,而驴友在这个过程中又拉动了更多人参与到公益活动中来,在聚集了一定人气后又开始自发组织更多的公益活动。这种人群的自组织正是互联网的特性,而“多背一公斤”也改变了传统以物质捐赠为主的方式,以和学生之间平等的精神交流为主要目的,这也是一种改变。
5、为什么能够实现有效甚至高效的链接?因为互联网有效地降低了公益成本:因为交易成本,也就是搜索成本、发布成本、支付成本等等费用的降低,让人人都能够接触到更多的公益项目,而且都有可能参与到公益中来,这解决了人和信息、人和人链接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则让公益中一些原本难以解决的问题也有了解决方案,譬如募款(互联网募款),譬如财务透明(免费的第三方支付工具和管理软件等等),譬如有效传播(社会化媒体)。
6、通过互联网降低成本的方式被大量使用。我看到一些小的NGO办法很简单,用支付宝或者其他第三方支付工具管理所有出入账目,然后公布所有账单,各项成本大大降低;大的NGO通过互联网采购商品或者获取服务,事后公布账单,不仅透明,而且高效低价;部分淘宝卖家也主动加入一些公益计划,每售出多少商品,就有多少费用自动转到NGO的支付宝账户。
7、对于个体而言,不管是个人还是商业个体,互联网都扩大了他们的选择范围,降低了他们的选择和搜寻成本,也降低了他们的参与成本——更多的选择、更低的费用、更透明的信息、更好的技术支持、更大的平台,这一切都让“人人参与公益”成为可能。
8、个体参与公益还只是互联网公益的第一层次,更重要的是,互联网通过人的聚集和信息的聚集,充分发挥了群体协同的作用,这是互联网公益的第二层次。
9、个体参与公益,是由于互联网减少了中间环节,让个体的公益行为可以直接有效地传达到NGO或者受益方。但是群体协同,则让每个个人和商业个体都重新认识到自己在公益中的价值。
10、有专业技能的人,可以捐出自己的技能;淘宝上的卖家,可以捐出自己店铺的首焦;驴友可以负责监督公益项目在当地的执行情况;……通过互联网,每个人或者商业个体都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低成本的参与方式,各司其职,各捐其能,聚集在一起。前述的“多背一公斤”,或者是雅安地址后网商群体自发的捐出当天卖货的款,或者是网商联盟组织的救灾捐赠活动,乃至百度、腾讯、阿里、360等等公司在雅安地震后首度打通平台,共同救灾。
11、越来越多群体和个人加入公益的结果就是,基于互联网的公益出现了自发的分工合作行为。以网商为例,越来越多的网商选择的不是简单的捐钱捐物,而是把公益结合进自己最擅长的卖货之中,比如皇冠寝饰买下了卖画奶奶的画的版权,然后制作成四件套售卖,每卖出一套就付给卖画奶奶十元,结果一次聚划算就给卖画奶奶带来了14.6万元的收入。注意是收入,不是获赠或者获捐。
12、如果说个人参与公益是互联网公益的1.0时代,那么群体协同、分工合作就是互联网工艺的2.0时代。但是在这两者之上,还有一种最宝贵的东西,我称之为互联网精神。
13、互联网精神是什么?网商在自己还很弱小的时候,就愿意拿出自己的一部分利润,分享给其他需要帮助的群体;那些最透明的NGO获得了更多的捐款和声誉;不仅仅捐助钱款和东西,而且注重和受助者平等的交流;开放的选择,开放的环境,让更多人了解和参与到公益中来,哪怕是用自己的微薄之力用各种方式去帮助他人;为了救灾,素不往来的各大互联网平台同心协力打破隔膜。
14、这或许才是互联网给公益带来的最大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