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阅读,喜欢写字,这大概是10年前的事了吧。
我从小就偏文,相比数学的空间几何,方程数列,我更愿意之乎者也。
因为性格文静,不太爱说话,写的字还不错,当时也是英语和语文老师面前的红人。曾经我的作文总是被当做优秀范文来进行传阅,曾经我会被老师推荐在全校师生面前进行脱稿朗诵,曾经我的日记被老师评为‘已拜阅’,曾经我在初中时代就已阅读高考优秀作文,会引用其中高质量的句子加以雕琢运用到我的作文里。曾经这些都是我炫耀的资本,但都是曾经了……
不知道是环境的原因,还是自身的自制力不强,升入高中我就很少再去看书了,除了对于感兴趣的科目稍做一听之外,其余的时间都在花痴,听歌,聊qq,睡觉,或许每个高中时代的宝宝们都是这样子过来的吧,所以,我就脸皮厚厚的归结于环境的原因吧。
因为肚子里没有货,所以每次作文我都会用初中时积攒的一些来东拼西凑,长此以往,大概也就入不敷出了吧。语文是这样英语也是这样,其实,我是喜欢语言的,我喜欢富有诗情画意的东西,我喜欢通过文字来倾听他人的故事,进而思考自己的人生。如果,高三全力以赴,顺利考取本科,或许我就不用对自己已学五年的财管专业嗤之以鼻,又费劲周折的想要多涉猎点其他我所喜欢的而搞得自己身心俱疲,但事实就是,我就是得费点力,谁叫我高三偷懒呢?
通讯网络的发展在带来便捷服务的同时,也在毒害着年轻的一代,而我也是其中的一员,似乎我很入流,顺利的加入了‘低头一族’,你要现在问我每天盯着手机干嘛呢,我还真不知道,我从不看美国大片、韩剧、泰剧,就连国产电影我也很少看,的确,我跟无趣。我喜欢刷朋友圈,可以说是五分钟就要刷一次的那种,即便没有人更新动态,我喜欢看生活剧,即便都是看了开头就猜中了结局的烂俗套路,我喜欢逛蘑菇街,看里面的潮人潮装搭配,即便我还不是很潮,我喜欢看娱乐八卦,谁劈腿了谁生娃,即便和我半毛钱关系没有……
就这样,恍恍惚惚,大学生活都被我迷糊过去了,总说要看书看书,但也一直仅是嘴上说说,就在朋友创建了公众号,开始每天一篇的时候,我才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原来,这么多年,我一直离最初的那个自己越来越远,我过上了一种茫然空虚无人救赎的生活。不,这不是我想要的,我一直着力改造着自己的容貌装束,却忽略了心灵的净化,如果我现在试图找回那个自己,是不是还不算晚?
我想,应该是吧。
我正在路上,邂逅当时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