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很多写作都太没有自尊。年轻人当中,不乏博眼球、挣流量的作者,其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接广告,这就像唱歌的目的是为了当明星挣大钱,成功者终归是小概率事件。也有年长色衰者,沉浸在不堪的陈年往事中,憧憬着无可名状的未来,面目自是可憎。
互联网时代,传播变得十分便捷,但也十分低效——我说的低效,是指每个单一的渠道都失去了权威性,于是那些没有自尊的作者们不约而同地釆取大水漫灌的做派,不由分说地到处发帖,使大量的傻缺无脑文在网络上泛滥,以致成为公害,令很多读者避之唯恐不及。
很多人不明白,自己写得那么用心,又发得那么辛苦,为什么总是出力不讨好,反倒招致厌烦和唾骂?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你不是一个诚实的写作者,总想偷机取巧,故弄玄虚,忽悠广大的读者。可是如今,谁又比谁傻多少?“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才是写作的极佳境界。
写文章这种事情,像是跳脱衣舞,应该尽量做到三点:其一,你的胴体要美,不美勿需展示;其二,不脱则已,要脱就脱光,遮遮掩掩很没意思;其三,脱的姿式要尽可能的撩人——第三条是写作的语言和技巧问题,允许逐步提高,但前两条是必备的,否则就不必写了。即便如此,自尊的表演仅限于舞台,若是下去坐到观众的腿上,就有些贱了。
我从前是个教员,早年弃文经商,近来写些散碎文字,有时自诩“弃商从文”,实在是个笑谈,无非喝多了酒或睡不着觉时的呓语而已……心血来潮便发到网络上,如今能有几百人看到或者喜欢,倒是件惬意的事情。
过去的两三年里,我写了大几十万字,想来还是有些多了——能否再认真些?写得再少一些、再好一些呢?我得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