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少儿老师,我常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两个孩子吵了起来,一个孩子说对方先打他,另一个孩子也说同样的话。两个孩子争执不休。作为老师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自从中心有了自主招聘权,我在招聘老师的时候常常会拿这个问题去考前来应聘的老师。
有的老师说,当面责问两个孩子到底谁打谁。有的老师说,单独找孩子谈话,问到底是他先打还是被打。有的老师说问其他同学看谁先打了谁。还有老师说根据孩子平时的表现和性格特点来推测。更有甚者说,抽调监控查明事实真相。通过这些方式方法弄清楚后,再让先打人的孩子道歉。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
我先来说说我对以上做法的看法。
如果当面责问两个孩子谁先打谁,这好像有点在利用老师的权威,让孩子主动承认,但孩子一般不会承认,不然就不会吵起来了。如果单独找孩子谈话,假设先叫出去的孩子正是先打人的孩子,他可能更不愿意说实话。如果问其他同学,可能会听到片面之词。如果根据平时表现和性格来推测,那纯粹是主观臆断。如果抽调监控,可能只是发现了那个时刻的情形,却忽视了更早之前的起因。
这么说来,这些方法可能都搞不清楚到底谁先打谁了。当然我刚才说的可能也只是极端的情况,说不定孩子很快就承认了。但问题是,即便孩子承认了,或者老师搞清楚了真相,那又意味着什么呢?批评那位先动手的孩子,轻责或者安抚那位后动手的孩子?然后两个孩子就都好了?就能够和好如初了?
我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真相意味着什么?表面上是公正,但或许带来的却是伤害。
当面责问,带来的是强权下的屈从。单独谈话,带来的是审讯和猜疑。向其他同学佐证,带来的是第三方同学关系的破裂。根据表现和性格推测,带来的是不信任。抽调监控,带来的是一颗冷漠的心。
所有以上这些弄清真相的解决方式,都是“对事不对人”。“对事不对人”,这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是我们工作中常常用来解决事务性问题的法宝。但是如果用它来解决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就是极端错误的。因为它忽视了一颗颗脆弱的心,而心,是需要关爱的,尤其对于孩子来说。我们常常会看到,真相弄清楚了,孩子下次还会继续打人,会更自卑,甚至自闭。
那么到底应该怎样处理这类问题呢?
既然“对事不对人”不对,那我们只要做到“对人不对事”就好了。比如我们可以这样:
1. 疏导两个孩子的情绪:“我知道你们两个都很委屈。”
2. 肯定他们都是好孩子:“我相信你们都不是故意打对方的。”
3.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但是打人是不对的,不管谁先谁后都要说对不起。”
4. 给予鼓励:“能够说对不起的孩子都是勇敢的孩子。”
5. 明确希望:“握握手,你们以后还是好朋友。”
你可能会问,还是不知道谁先打的谁啊?
真相重要吗?孩子们不会自己解决吗?为什么不能放手去锻炼他们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呢?为什么我们一定要插手剥脱他们成长的机会,甚至给他们带来伤害呢?
信任是最好的解药。相信孩子天生就是好孩子,相信孩子解决问题的能力,真相不查自明。
这,就是我们学校倡导尊重孩子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