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叶薄荷
我看小说有一个癖好:看完后喜欢搜罗出同名电影重温故事。
前几日看完茨威格的代表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北京燕山出版社),序言是一位叫朱白的书评人所写,其中提到了关于小说的两版电影改编,并且对美国导演奥菲尔斯版本极力推崇,而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徐静蕾导演版的不屑。迫不及待找出这两版电影对比着看,看完微微有些生气。
怎么徐静蕾版就比美版差了呢?作为一本严肃出版社出版的严肃书籍,怎么能在序言里引导性地胡乱褒贬呢?!先表明观点:徐静蕾版优于美国导演奥菲尔斯版。
1.
原著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作家R在41岁生日晚上收到一沓厚厚的来信,信上说她对作家爱慕了整整一生,如今她已濒死,而作家对她一无所知。
原来,十多年前,13岁的小女孩爱上隔壁儒雅俊朗的青年作家,搬家后仍难忘情。成年后女孩重回旧地,与作家有了三夜风流。作家并没有认出她就是曾经的邻家女孩,离去后音讯全无。女孩在绝望中生下了他们的孩子,为了让孩子过上优越生活而成为依附上等人的交际花。多年后女孩再度遇见作家,他又一次不记得她。而看完来信,他依然不识得她:
他两手哆嗦,把信放下。然后他长时间地凝神沉思。他模模糊糊地回忆起一个邻家的小姑娘,一个少女,一个夜总会的女人,可是这些回忆,朦胧不清,混乱不堪,就像哗哗流淌的河水底下的一块石头,闪烁不定,飘忽无形。阴影不时涌来,又倏忽散去,终于构不成一个图形。他感觉到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可是怎么也回想不起来。他仿佛觉得,所有这些形象他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也只是梦见过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女孩对作家的爱既狂热炽烈,又冷静克制。13岁之前,她的生活郁郁寡欢、杂乱无章,直到他——她挚爱一生的他,天神一般地闯进她的生命,照亮了她卑琐黯淡的生活。
她暗恋他,窥伺他,知他,懂他。小时候,她经常看见形形色色不同的女人出入他的住所,她一直都知道,作家是一个具有双重人格的人:他儒雅俊朗、学识渊博,待人温柔,事业上严肃专注、有责任心,生活上却寻欢作乐、放浪形骸。然而她爱的就是这样诱人的谜一般的他啊!
多年后,小女孩出落得亭亭玉立,如愿与作家有了一段露水情。她爱他,爱得隐忍,爱得卑微,爱得不可理喻。即便后来她独自生下他们的孩子,她也从未想过去找他,并向他吐露心扉。因为她是多么懂得这个逍遥自在的浪子,不愿以爱之名绑住他、束缚他,令他为难,令他反感。她把一生都奉献给了他,尽管终其一生,他都没有认出过自己。
女孩的痴情让我想起张爱玲的金句: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头上去。
2.
因为情感的隐忍克制,使这个外国故事具有一种奇异的、含蓄的东方美,所以徐静蕾版将故事背景放在四十年代的中国,不仅不别扭,反而出乎意料的巧妙合适。
而美版电影显然没有掌握到这种含蓄美的精髓。
在剧情改编上,电影已然就输了一大筹。
美版将原著中我最喜欢的小说家人设改成了钢琴家,而且还是一个最后荒于练习、泯然众人的钢琴家。
钢琴家是什么鬼?!!是肖邦、贝多芬那样的作曲家,还是只弹不写的钢琴演奏家?这二者的差别可就大了。而且,原著中作家对于女孩,从始至终都是神仙天人一般的存在,她一直仰视他、崇拜他。电影人设的更改,让原著中作家温文尔雅、书卷气质的男主光环瞬间黯淡了一圈,故事美感也失了一大半。试想,一个一生潜心于故事创作的小说家,在不惑之年竟有这样一番奇遇,这封来信难道不比他创作的任何一部作品更令他心摇神荡吗?据说茨威格这部小说有自传的成分,我想作者有生之年,也不愿意自己笔下的小说家被胡乱改成钢琴家吧。
再者,原著中女主生下孩子后,为了让孩子接受高等教育而自甘堕落做交际花,但她并没有结婚。原著清清楚楚写道女主为什么不结婚:
“我不愿自己为婚姻所羁绊,我要随时为你保持自由。在我内心深处,在我的潜意识里,我往日的孩子的梦还没有破灭:说不定你还会再一次把我叫到你的身边,哪怕只是叫去一个小时也好。为了这可能有的一小时的相会,我拒绝了所有人的求婚,好一听到你的呼唤,就能应召而去。”
可是美版电影里让她结了婚,婚后再约炮这叫出轨,OK?她的丈夫难以忍受她对钢琴家难忘旧情,提出要和钢琴家决斗。而影片最后钢琴家看完女主的来信,终于记起女主的面貌,并勇敢接受了决斗的邀请。决斗个鬼啊!这完完全全是违背了原著的精神,削弱了女主痴情与男主薄情的强烈对比,也削弱了故事的震撼力,将一个新鲜奇幻的爱情悲剧硬生生掰成一出男渣女作的狗血剧。
3.
徐静蕾版最为人诟病的是旁白太多,豆瓣上有人刻薄地称电影为“配乐诗朗诵”。但我恰恰很喜欢用旁白来呈现情感的表现方式。茨威格的小说本来就是书信体的形式——一个女人临终之前零零碎碎、絮絮叨叨的感情倾诉,这封信中饱含着女人一生从未倾诉过的炽热情感。而旁白恰恰具备书信体的最大特点——第一人称叙述,带入感好。除了用旁白,我很难想出第二种能细腻、完整地呈现小说中女主情感的表现形式。并且,徐静蕾的声音还挺好听的,同样的情感充沛,却又冷静克制。
再说音乐。点开电影的瞬间我就为一阵熟悉感惊住了,背景音乐竟然是林海的《琵琶语》,曾经多少次在入睡前单曲循环的曲子。一直以来,《琵琶语》忧伤凄美的旋律对我而言像是一段模模糊糊的影像,就像男主看完信后脑海中对女主的记忆一样,构不成一个图形。而徐静蕾版《一个陌生的来信》给了《琵琶语》一个精准的故事内核,二者天作之合般在我头脑中完美融合。
徐静蕾版对于细节的拿捏更为妥帖。有两个细节:
第一个细节是少女时代的女主爱上男主的那一瞬间。原著里写道,那一天女主与男主差点撞个满怀,男主“脉脉含情地微微一笑,并用一种极轻的、几乎是亲昵的声音说:‘多谢啦,小姐!’”多么暧昧浪漫的氛围啊,无怪乎女主会从这一刻爱上他。所以,你告诉我,美版电影这一场戏中,男女主还隔着张门是怎么回事?看到这个场景时,我很是失望。
徐静蕾版打开方式是这样子,男女先是撞了个满怀,然后男主低头轻声说:“sorry,sorry。”
哦,对了,美版的女主,从小到大都是琼·芳登饰演,我承认女神很美,可是演小时候真是违和啊,长相太老成,完全没有少女感。而徐静蕾版的女主小时候是林园饰演,灵动清新。
第二个细节,算是电影的一个小高潮,徐静蕾版显然是精心设计过的:
已为妇人的女孩又一次和作家相遇并共度良宵,然而作家依然没有认出女孩,甚至第二天早晨偷偷塞进一沓钱在女孩手包里——他竟然把她当成了街头任人召唤的妓女。女孩匆匆逃出卧室,碰巧和管家相遇,两人都怔住了,管家在那一刻认出了她,满脸震惊,颤声道:“早啊,小姐。”
是啊,连管家都认出了自己。
可偏偏你没有。
这时《琵琶语》又悠悠响起,女孩把作家塞给她的钱给了管家。
她走了,头上还别着作家送给她的白玫瑰——她每年生日悄悄送给他的白玫瑰。
而相比起来美版就显得有些草率:女孩匆匆和管家擦肩而过,管家只是回过头看了看她。本来应有的小高潮处理得平庸无奇。
徐静蕾版的画面也很美。比如外面飘着雪,男女主角在小酒馆喝酒笑谈。比如夜色中女主一手拿着糖葫芦,一手握着烧酒瓶,从狭窄的胡同那头跑过来。比如结尾作家看完信,缓缓推开门,深情望向对面小女孩曾经住过的房间,镜头慢慢推进,推进,小女孩的轮廓隐隐出现在窗前,模糊着,模糊着,渐渐清晰可见,镜头语言唯美而忧伤。
当然,徐版电影也是有硬伤的,主要是男主外形不够贴切。虽然姜文很有味道,但要表现出原著中作家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形象还是缺点说服力。
我心中的“作家”是赵文瑄式的:
或者梁朝伟式的:
反正不是姜文式的。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