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呓语》
这是一个疯子的呓语,大家大可不必理会:
和小颖的婚礼就要在三天后举行了,不得不说我的内心满是惊喜。然而,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噩梦。我梦见亡妻掉进水里拼命地向船上的我呼救。可是我也不会游泳,我只能徒有焦愁,满怀心痛,眼睁睁地看着她一点点死去。醒来后,我打开房间里的灯,从饮水机上到了一杯水,我坐在床上,一边喝着,一边沉思,我发现曾经的我越来越陌生,想不到我是这么可怕,想不到我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那是二十一年前的一个晚上,也就是2000年1月5日,正逢快过年期间。我和瑶都洗完澡,瑶坐在床上,我坐在靠窗处的书桌上,孤灯常伴,埋首笔耕。不一会儿,就下起雨了,越下越大,瓢泼大雨,并且从就在我伸手可及的窗帘缝隙处可以看到闪电的刺眼光芒。时不时又雷声作响,我书桌上充电式的绿色台灯忽然就停了。“停电了吗”我问瑶,叫她开一下枕头旁边的开关。她不快地说:“我要睡觉!别吵我,你自己有手不知道开啊!”我无可奈何,只好站起身来,在一团黑暗中,走向床的左侧。我开了一下,没有电,然后转身回去。妻子一点都不会体会自己,我有点抱怨地说:“开一下会怎样。”不料这一句无关痛痒的话,竟然让她勃然大怒,喋喋不休。“房子就是一层,还没有装修,那你把房子做起来会怎样啊!嫁给你一年多了,你给过我什么,还有本事对我颐指气使!别的男人都知道赚钱养家!你呢,窝囊废一个!就知道天天做白日梦,痴心妄想用写作赚钱养家!我靠你,饿死!说生个孩子吧!又说责任重,承担不起那么多压力!”我没有去理会那些不堪入耳的话,从书桌下面拿起上次未用完的蜡烛,从裤子上的口袋里拿出打火机将其点燃。烛火照亮了房间,也让我们的身影显得庞大。我拿起笔,打算继续写作。无奈,她以为这是我对她的漠视。她更加怒气冲冲,竟然从床上一下子冲了下来,连脚下的拖鞋也没有穿,就将我摆放在旁边的书稿一把夺下,然后一张张撕了又撕。那都是用16K素描纸和密密麻麻的黑色小楷写成。书名为:《孤灯常伴,埋首笔耕,长夜无穷终有尽》,这部书花费了我两年的心血,好不容易就快完成。
那是我最心爱的无价之宝。她不是不知道。她故意视若无睹,故意要刺伤我的心。我没有控制住自己,砍柴用的斧头刚好就放在我旁边的靠墙处。我猛地将其一下子拿起来,突其不意地像她的脑袋上挥去。斧头狠狠地砍在她的额头上,她来不及闪躲也来不及叫喊。一瞬间就死了。我就这样将她杀死了,举起斧头的那一刻,房间里的烛火映出一个恐怖的黑影,那把斧头的影子在一瞬间变得巨大,砍向瑶的影子的额头。这一幕真是似曾相识!真是颇有戏剧性。此情此景,简直是烛影斧声的又一次回顾。
事后,我坐在床上,看着她的死尸,看着她的斑斑血迹,一根烟接着一根烟抽。想着怎么解决这件棘手的事。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来回踱步。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凌晨二点多来电了,我从晚上十一点一直坐到凌晨三点。本来只有三根烟头的烟灰缸上,此刻已经摆满了密密麻麻的烟头,我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根。
我走到家中的楼梯下的物品摆放处,那里摆了许多铲子,锄头等各种各样的东西。我从中白色的、黑色的、黄色的、绿色等各种颜色、许多个麻袋里拿出一个白色大麻袋。接着,我将妻子瑶的尸体装了进去,把血迹什么,还有我那变成碎末的书稿一一处理干净。我在房间的抽屉里,找到一根黑色的绳子,然后打了一个死结。我从楼梯物件摆放处拿出一把铁铲,从厅堂里木柜的抽屉里拿出手电筒,打开自家门口的房门,用肩膀背着沉重的麻袋,走进乌漆麻黑的夜色里。
雨停了,地面污泥满是,潮湿不堪。孤零零的高压线,郁郁葱葱的树木和杂草,我经过两处小小的鱼塘。来到自家的田地里。我将麻袋放下,将手中的手电筒放在近处地势较高的地方,刚好照亮在青菜和白萝卜的交际处。我在其中很快就挖出一个很大的坑,便将麻袋放了进去,然后一铲铲地将泥土填平。时逢下雨,真是天助我也,谁也看不出来。我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我家的菜田地处偏僻之处。大概不会那么引人注目,故而实行此策。这是我苦思冥想了两个钟头才想出来的,我对于自己的冷静还算满意。
第二天早上,我便去了警局。我来到王警官和李警官的面前,神色慌乱、面带忧愁地说:“我的妻子失踪了,一晚上都没有回家。”
面色红润、胖乎乎的王警官说:“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什么时候?”
我说:“是在昨天下午,她说她出去买菜,然后就一直没有看见她人影。”
个子高挑,有点瘦,皮肤白嫩,长得蛮帅气的李警官说:“她平时都到哪里买菜?”
我说:“我已经问过了。经常在他家买菜的那人说没有看到。”我在去警局之前,先去了一趟那儿。
“她有没有有可能去别的地方买菜?”王警官说。
我说:“不可能,我和她结婚一年多了,她都是在那户人家买菜,从来不去别的地方。有时候,是我买菜,我也是去那儿,从来不去别的地方买。”
李警官将我们的谈话都记录在一个小本子上。然后我填下我的姓名、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还有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他说:“你可以先回去了,我们得知相关信息,会第一时间通知你。”我不胜感激地说:“谢谢你们。”
次日下午,王警官和李警官开着警车来到我的家门口。李警官怀疑是我杀了我的妻子,然后将其藏了起来,话中不无含沙射影之处。“好好的人,怎么会失踪呢。你们有没有感情不和的地方?”我顿时勃然作色:“你什么意思,难道你觉得我会杀掉自己的妻子!”王警官制止住了我的冲动,他解释到:“他还是不久前刚刚成为警察,没有什么经验,平时总是看福尔摩斯探案集,所以比较疑神疑鬼,请多包含一下。”他们在我的家里翻了又翻,王警官对我的经历不无同情,他说:“我们知道你的心情,会用最快时间调查清楚。”李警官的神色凝重,仿佛一直在思考。我知道,他正在费尽心思,绞尽脑汁地想找出是我杀妻的证据来。说真的,在那一刻,我真想将他也了结掉。
然而时间过去很久,他们最后还是苦于没有一点证据,找不到蛛丝马迹。遂以失踪案结束。
不得不说,那时我做的真是天衣无缝,故而直到今天已经过去二十一年,仍然没有一个人知道是我杀害了妻子,更没有人知道我妻子的白骨此刻正在我的菜田下渐渐腐烂。
然而,对于相爱已有七年的瑶,我直到今天仍然有愧疚、悔恨和爱意。我和瑶虽然结婚才一年多,但我们在学校时就已经相爱。我至今仍然记得,自从杀死她后,我就一直良心不安,饱受罪恶感的煎熬。我是冲动杀人,那时怒火连天,没有控制住,才犯下了这么大的错。
在半年后的一个晚上,我手握瑶戴在脖颈上的珍珠项链。那是我花了一个月的工资送给她的。她那时真的很开心,我们玩完旋转木马后,她立马跳了下来,给了我一个既美丽又温柔的快乐之吻。我坐在床上,不断地陷入回忆里,在结婚纪念日之夜里泪流满面。
除了她之外,我最爱的就是写作。我那时正在为我的文学梦,在无边的绝望中痛苦地挣扎。我从未想过放弃。我是那么地喜爱写作,她为什么就不肯支持我呢?反而一张又一张无情透顶地撕碎我视若珍宝的书稿。如今,我已成为了一个可以凭借写作赚钱养家的作家。我能给她满意的生活,可是她已经不在了。我站起身来,从白色抽屉里拿出亡妻的珍珠项链目视良久,又一次悔恨交加,痛心疾首,泪流满面。
此时坐在我床边的小颖听到了我在床边的呜咽声,她在我的背后缓缓地用双手搂着我。她温柔地说道:“又想起她了吗?”
“是的,毕竟三天后,我们就要结婚了。我曾经打算为了她从此孤独终老,终身不娶。如今违背了誓言,所以有一点伤感。”
“她在天堂上,如果知道,肯定也会希望有一个人陪你。她也不希望你的余生在落寞和悲凉度过。”她说。
我转过身来,眼角里还有泪痕,轻轻地摸着小颖的可爱的脸颊,眼神一直注视她的美丽脸孔。她趴在我的怀里也仰着头看着我,沉默的空气中爱意十足,大约一分钟过后,我说:“谢谢你。”
我们zuo了love之后,小颖关掉了灯。她很快进入了梦乡,我依然没有睡着。在一团黑暗中,我仿佛置身于无底深渊。
自瑶死后,我一度陷入于生活所迫中,不得不去挣钱谋生。我挣了一年的钱,不再买书,然后玩一年投身于写作中。积蓄快用完之后,我又去挣钱谋生。工作一年,写作一年。如此反反复复,才在两年前发表了我的代表作兼处女作《孤灯常伴,埋首笔耕,长夜无穷终有尽》。这部自传性小说终于取得了胜利,虽然没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畅销不绝的地步。但可以让我凭借写作赚钱养活自己了,此外也让我成功加入了作协。
那时,身为编辑的小颖说:这是一部好作品,说实话,我被吸引住了。但书名取得这么冗长,可是不利于销售量的喲。我建议你直接取名为:《长夜无穷终有尽》。
我不为所动,依然固执地说:“就算一本都卖不出去,书名也要这么取!没有人知道,对于一个出生又农村、没有文化基础的我,究竟为写作遭受了多少爱的折磨。”于是,我的书以原本的名字出版了。人们诚然喜欢好听简洁的书名,但更喜欢书中内容和质量,因此,我的书仍然卖得不错。
一次,我们一起在溜冰场上玩滑冰,小颖满是好奇,她问我,“你为什么笔名取为:无梦幻世界者。还有书名:取为《孤灯常伴,埋首笔耕,长夜无穷终有尽》,这其中究竟有什么寓意呢?”
我和她说了我和亡妻瑶的故事。当然,我没有傻到想她说我的妻子是被我杀死翻。我们突然停了下来,各自的手握在扶手上。溜冰场上男男女女飞檐走壁,络绎不绝。我的目光看着一对情侣,男生正在细心地教女生滑冰。我说:“自从她失踪以后,我一直以来深爱不已的梦幻世界从此消逝不见了。从此只有长夜无穷,但我始终相信,长夜将尽,有朝一日,她会重新回来,来到我的怀里。”我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说“可以说是痴心妄想了。如今已经这么多年了,她不可能再回来了。”
小颖说:“真是抱歉,勾起你伤心的往事。”
我说:“没有关系,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其实,心里一直在隐隐作痛,之后,滑冰都心不在焉,为此还摔了一跤,虽然不太严重,只是轻微地摔了一下却在大庭广众中在小颖的面前丢尽了脸。
我仍然睡不着,悄悄地走出房间,来到我的书房。我不胜孤寂、惆怅地点开灯,我翻开石黑一雄的《长日将尽》准备读第二遍。我觉得自己很像他,如果不是有幸遇见小颖的话,我将和他一样在悲凉中度过余生。去年,我就开始写我的第二部小说,《孤灯常伴,埋首笔耕,志高难遂,空负悲凉》。这也是我的自传性小说。人都是不满足的,我不是圣人,也是如此。一旦达到可以养活自己的目标,我又有了新的目标,那就是写出一部更加完美的作品:赚更多的钱。然而我却意外地发现,实际上我已经江郎才尽了。我的第一部作品已经掏空了我,任我再怎么去写,也是徒劳无功,灵感丝毫不垂青于我。我发现,在这部书里面,写了四千字后,我再也不知道如何去写了。一如既往,我又一次遇到了创作的瓶颈。我深刻地反省自己,为什么那些功成名就的伟大作家可以写得出来,自己就写不出来呢?是我读书太少,还是急于求成?我带着这种复杂的心情,又一次研读石黑一雄的《长日将尽》。在阅读,分析史蒂文斯的过程中,我想起奥尔罕帕慕克在《我的名字叫红》一书中,不惜以身殉绘画之情的狂热画家橄榄所说的话:“当我画一匹骏马时,我也变成骏马!”我觉得主人公史蒂文斯多多少少有一点儿石黑一雄的影子,至少在他的内心深处最隐秘的角落里至少也存在着一个史蒂文斯,否则他根本勾勒不出来的性格和心理。姑且不论,石黑一雄是不是有点像史蒂文斯。我想说的是:“当我分析一个人物时,我也变成了那个人物!”通过阅读此书的过程中,我明白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要成大事必须坚决如铁,冷酷无情。在这个被不堪回忆折磨地形销骨立的不眠之夜里,我忽然想和史蒂文斯全身心地献身于他的事业一样,决定牺牲一切,斩断一切和事业无关的情愫。是的,我第二部作品都写不出来,在此种情况下,我又有什么资格结婚呢?我为小颖已经浪费掉太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我不能继续浪费。不然的话,我的目标岂能实现?我的目标不实现的话,我又怎能给她更好的生活?没有更好的生活,她势必也会瑶一样,失去最初的温柔。女人的天性都是崇拜金钱。自古及今,嫌贫爱富,普天下哪一个不是这样的呢?可能这一切都是我多虑了,但是正如我的书名的寓意,我此生还是想孤灯常伴,埋首笔耕,天荒地老,海枯石烂。其实,史蒂文斯还是幸运的,他已经是一位具有尊严的管家了。虽然成为了Na粹的帮凶、民族的罪人,事业也因此变得毫无意义。但是,他的全身心已经献身事业中。难道不伟大吗?我依然记得多年前,曾经看的沃尔玛创始人山姆沃尔顿的自传《富甲美国》中,有关他个人的第一条原则便是:献身事业。
良久,我的思绪又漂浮到如烟往事中,我的心又一次沉溺于瑶的温柔里。事实上,在我杀死瑶不久前,我们的感情已经出现裂痕。她一直想要孩子,非常非常想体会一下做母亲的感觉。她还说:“生下来了,不需要你养,我来养!”我说:“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幸福世界还不好吗?再说,我也舍不得你太累。”说着说着,她又冒起火来:“别说得那么好听!不赚钱养我,反而天天做白日梦,让我赚钱养你!说白了,不就是欺骗、利用我的感情吗!”
最初,她不是这个样子的。大概是对我的爱渐渐失望了吧。在从前,她一直都帮我洗衣,做饭,还赚钱,任劳任怨,无怨无悔。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从前,她也很支持我的写作。如今却屡次因为我的写作和我大发雷霆。我想,还是因为我,为了更好的写作,反对生孩子的原因吧。从那一刻,她就看透了我,猛然发觉,我是一个无比自私的人。
我记得,在我们还没有结婚,相爱了三年多的一个下午。星期六学校放假,我们在附近的山上玩。夕阳西下,无比浪漫。无奈地面陡峭,上山容易下山难,在下来的过程中我不小心摔了一跤。我的膝盖上都磨破了皮,流血不止。我本来想把裤脚往上拉,无奈裤子很紧,总是拉不上去,反而增加了疼痛。瑶说:“脱下吧,都老夫老妻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我脱下后只剩下一条短裤,赤裸的双腿的右脚膝盖上,只见一大块红色血口,鲜血汩汩而流,一直流到我的脚踝处。她说:“想不到,竟然这么严重。”接着,她用她随身带着的纸巾轻轻地擦了擦。她说:“疼吗。”
我摇了摇头说:“一点都不疼,相反,很幸福。”
接着,她在附近找了一块锐利的石块,将她身穿的长袖用力撕了一块下来。于是她的左手胳膊的一边就变成了残破不堪的短袖。她将撕开来的一块包扎在我的伤口上。她笑着说:“我现在这个是不是很丑?”
微风吹到树叶,阳光十分耀眼,我没有说话,我和她在小山坡上拥吻起来。四周无人,我们都难耐心底深处对彼此的喜欢。在爱的温柔的余波下,热切地做zuo了起来。
如今一切都无力挽回地逝去了。如今,她的白骨在今日早已荒废的菜田底下无处喊冤。我却得意地又要历经新婚的快乐,娶到年轻貌美、比我小二十三岁、才二十岁的小颖。我杀死瑶的那一年,她还没有出生呢。我怎么地对得住她的在天之灵呢!在种种的的思考下,我决定还是不和她结婚了。可是如此的话,我也就辜负了小颖。我是如此的罪恶涛天,以至于正如鲁迅先生在铸剑中,借用黑衣人之口所说:“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次日,清晨,小颖已经起来,她关掉我书房里的灯。她说:“你怎么在这里睡觉。不冷吗?这样会感冒了呢。”我本想说:“身体上的感冒不算什么,心灵上的感冒才是最要命的。”但又觉得文邹邹,未免也太卖弄深沉了吧,于是说:“有点累。”她走上前来,关心地说:“我们就要结婚了,你不开心吗?”
我说:“你知道的。目前,我正在创作我的第二部小说《孤灯常伴,埋首笔耕,志高难遂,空负悲凉》,我有一点绝望,总是写不出来,根本不知道如何下笔。”
她笑着安慰我说:“别急,好的作家都是这样的。在无数个苦思冥想、绞尽脑汁、搜肠刮肚的日子里,费尽苦心地寻觅、挣扎而不得,正当其迷惘彷徨、绝望无助、焦虑不安,如履薄冰之时,才会灵感突然而至,文思泉涌。”
我看着她的笑容,觉得她真像瑶。瑶笑起来也是那么地开朗、温暖、充满活力。可是,我不配。我根本不配享受这一切幸福和喜悦!
我小心翼翼、慎重地说道:“小颖,要不……我们不要结婚了吧。或者说缓一缓。”
小颖的笑容渐渐凝固起来,声音中尽是惊讶和失落,向我流露出一双怀疑、惶恐和不信任的眼神。“啊?为什么啊?明明说好的,你不想要我了吗?”说着说着,她很快就哭了起来。眼睛都红红的。
我对她这一招几乎一点办法都没有。看着她那一副委屈、可怜和幼小的样子,我的心都要碎了。我的态度本来就有愧,不够坚定,看着她那副唯我不可的样子,爱意软化了我那原本渴望变硬的心肠。
我拍了拍小颖的肩膀说道:“怎么可能会呢?我渴望和我的宝宝小颖永远在一起都来不及呢,又怎么可能会不要了她呢?刚才都是开玩笑。”
她的眼泪很快就止住了,眼角仍然残留着泪光说:“我不允许你以后开这么伤人的玩笑。”
我说:“都是老公的错,都是老公的不好,我保证以后都不会开了。”
小颖是一个没有受过什么苦的女孩子,而我的一生可以说是多灾多难,非常不容易。我七岁那年便死了父亲,从此和母亲相依为命。二十岁,成年懂事不久,母亲又患病而亡。独自一人,住在那只有一层、没有做起来,也没有装修、甚至没有粉刷的房子。屋内四壁都是水泥,房间里也杂乱无章。所幸瑶足够爱我,爱怜我遭受丧母之痛,便离开父母家和我同居起来,陪伴我关心我照顾我,对我一直不离不弃。一贫如洗,身无分文最后还愿意和我结婚。
瑶还在世时,我曾写过《无梦幻世界者的短篇小说集》一书,其中有一篇名为:复仇。虽然文笔语言、还有故事情节,如今看来,十分可笑。但因为差不多都是取自于真实经历,可以从中得知,我的生活究竟是多么满目疮痍、千疮百孔。今附录于此:(无梦幻世界者的短篇小说集之四:复仇
无梦幻世界者渴望成为一个畅销书作家,家里连厕纸都要节省、开灯时间也不能太长浪费电。
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他在他的房间里看书。白天没有阳光,室内很暗,他冒着险开了灯。不一会儿,他看得正入迷,被繁重又单调的劳动、以及诸多烦心事折磨的提前年老的母亲打开了门,抬头看了看那盏开着的灯。立马,对他破口大骂,骂他是败家子。不堪入耳,然而他又有什么办法呢?谁叫她是他的母亲。家里也十分不容易。他立马关掉,轻轻地说道:妈妈,孩子知错了。
之后,他的妈妈到菜田里忙去了。他躺在床上,独自沉思,烦恼至极。他对贫穷之刃的愤怒愈来愈深,此刻他想将这把残酷无情、冰冷刺骨的刀刃碾碎成两半。可是他的胳膊实在是太瘦弱了,根本没有这个力气。于是,他觉得自己不能再等了,必须立即成为一个畅销书作家,立马摆脱这死水一般的生活。
三个月后,他的书完成了一半。他的妈妈生了大病:胃癌。家里根本拿不出钱。他到各个亲戚家里去借。人情冷暖,此刻他才有所体会。她的妈妈就在一个礼拜后就去世了,他在照料妈妈、疲惫又失眠的期间,也憔悴了不少。妈妈病逝,他几乎吃不下东西。他面色苍白、有气无力地从被阴暗之雾和死亡之风笼罩下的医院里走出来、街上匆匆忙忙、东走西波的人们,他看也不看。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他才走到简陋又冷清的家门口。他失落、沮丧、绝望万分地,缓慢地走进孤零零、破败、狭小的屋内,物是人非,恍若隔世。他看着长方形桌子上自己未完成的手稿:《贫穷之刃》。他笑了,笑声很疯,随后,号啕大哭,犹如坠入寂静又窒息的无底深渊。
在接下的日子里,他继续写作,带着血泪带着对贫穷的不共戴天的深切痛恨继续写,不眠也不休。
最后,他的自传性长篇小说《贫穷之刃》,登上了世界畅销书的第一位。
他带着他那厚厚的大部头的书,走近他的母亲的坟墓前,将一束康乃磬鲜花和他的精装黄色封面的《贫穷之刃》,一起整齐地摆放她母亲的墓碑前,独自祭奠她的在天之灵……)
多年以后,和故事结尾差不多,只是带着的书不是故事中那部幻想出来、无比畅销的书。而是两年前,我的《孤灯常伴、埋首笔耕、长夜无穷终有尽》获得成功的那段时间,我带着沉重的心情,带着我所出版的这部书,带着我母亲最喜欢的鲜花康乃磬,独自站在我母亲的坟头上泪流满面、嚎啕痛哭。
我安抚好小颖的情绪后,继续在我的书房里埋首笔耕。小颖则在厨房里弄我们两个人的早餐。我仍然理不出一点头绪来,在太多时光被写作占据之后,我几乎越来越不读书,但也越来越明白:写的好几乎无法想象的难。因此,伟大作品的光芒在我的心中越来越耀眼。在一系列光芒万丈的作品者,《百年孤独》无疑是举世公认、最为耀眼的一部。我从我的书架上取出夹在司汤达的《红与黑》和列夫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之间珍藏纪念插图版大本的《百年孤独》,这一部百年孤独花了一百多块钱。很值,纸张清晰,字体也大。这部书,书皮都被我读烂了,不知道读了多少遍。对于我来说,对我影响最深的精神导师加西亚.马尔克斯,不啻万能之神一样的存在。当然了,这只是在文学创作的领域上。
其实,我也曾一度想过封笔。毕竟,作家中的作家博尔赫斯说:“让别人去夸耀他们所写的书吧,我则为我所需读的书而骄傲。”他也是一位让我如痴如醉、爱慕不已的天才作家。我记得十年前,我在上海飘零流亡、背井离乡当保安的期间,曾一度无比迷恋读书,甚至已经超过了写作。我那时,渴望创作一部名叫《心心念念阅读、写作和文学梦》的自传性小说。不过,最后,我的内心又一次被写作占据。所以,不得了之了。
最近,我这种心态又一次重归,再次击败写作。因为,我发现胸无万卷的写作真的是太难了。可以毫不留情地说,简直没有写作的资格。所以,我打算封笔,用用毕生精力,研读世界上所有的文学经典、世界名著。纵使皓首穷年、埋头苦读,所得仍然不过是九牛一毛,微乎其微。
各位读到这里,想必也对我的杀妻之罪,多多少少有点宽容吧。我因为写作杀死了最亲爱的妻子。这不是出于人性的自私,而是出自于对艺术的执着。献身艺术者,多多少少是有点疯狂的。当然,我这样说不是为自己的罪行有所辩护,渴望有所减轻。而是说天上的月亮真的很美,决对值得人们梦寐以求、神魂颠倒,为此遭受人世间一切的不理解。
何必去辩解呢?事实上,我就是邪恶的,不然我就不会杀妻,即使再冲动。冲动不能成为罪行的借口,更不能成为罪行的解脱。然而尤为邪恶的是,我可能还有迷恋邪恶的一面。人们都说作家是双重人格,并且好的作家都是偏执型人格,如此才能忠于写作事业更上一层楼,达到至臻至美的无上境界。不得不说,这一句话说的很对。我觉得我做为人的一面,还有做为兽的一面。一只无比冷血的写作之兽。有时,我觉得兽比人强大,因此与其做人,我更喜欢做兽!这多多少少有一点尼采的味道。然而,在柏杨先生于其《丑陋的Zhong国人》一书所说的酱缸般的世事中经历太多,看到了太多不应该看到的,听到了太多不应该听到的,有时,我的脑海里的确会冷酷发狠地让我感到可怕。
杀了她?我又何罪之有!毕竟,当今的社会实际上就是凶兽互吃。这样无比偏激的言语势必会引得伪君子们狂轰滥炸、口诛笔伐。然而,他们都在昏睡,他们何时睁眼看到过事实。他们说:好人还是居多的!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的社会究竟有没有病?究竟有没有正在快速走向信任危机、爱无能的时代?莫里维亚先生的残忍小说《鄙视》和韩江女士的无情小说《素食者》,我也是看过的。在细思极恐之余,我看的瑟瑟发抖,心中充满了寒意,一如年少时初读鲁迅先生《狂人日记》《祥林嫂》《记念刘和珍君》《药》《少年闰土》《孔乙己》,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还有梁衡先生的报告小说《包身工》,以及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莫泊桑的《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陀思耶夫斯基《白痴》《罪与罚》《被侮辱被损害的人》,列夫托尔斯泰《复活》,高尔基的《童年》等数不胜数直指社会毒瘤、人心之癌,不朽的良心之文那般无限悲凉!
当今之世,皆非善类,乃强凌弱之天下,势利之天下,金钱之天下,人骗人人杀人的狐狸鳄鱼之天下!如此,我又何罪之有!我杀了她,不被发现,就像许多人在法律边沿犯罪、捞钱一样,谁又能拿我怎么样呢?
《资治通鉴》《二十四史》的智慧告诉我们,如果没有明察秋毫的眼睛,关于最值得信任的人,我们也不能去信任。欧阳修先生不也说:智勇多困于所溺祸患常积于忽微吗?我承认,我对我的妻子瑶是有爱的。但不能代表我因此信任她。她再爱我,也可能会有背叛我的一天。特别是她,越来越表现离开我的征兆。因此,我忍无可忍,手举斧头,在风雨交加、电闪雷鸣之夜,一下子劈死了她!这是对于她爱我爱得不深的最佳报复。当然了,这些虽然是深层原因,但是她倘若不去点燃那根导火线,去将我的无比珍爱、无比宝贵的书稿撕得体无完肤。我也不会失了手杀死她,最多只是怒火郁积在心里而已。
唉!回忆往事就回忆往事,我又何必违背我的创作准则呢?我曾经已经屡次告诫自己多次:“无论遭受何等之打击,都不要沮丧,气馁。都不要成为丑化世界的人,那样自己的心灵势必也会被丑化。只有当我们有美好的心灵,我们才会去美化这个充满缺憾、濒临破碎的世界。在作品处多描绘对美好阳光的生活的向往,而不是毫不含蓄地直接批判、揭露生活事实中的阴暗面。因为人们那脆弱的心,已经装不下太多残酷的打击。”
狠恶无情又多愁善感,说起来实在可笑。作家的人格是分裂的。作家不仅仅是双重性格,而是多重人格。如果只有双重,毫无疑问,那只是蹩脚的作家。对于作家来说,人格越多越好。每一个人物都是作家的血与肉。关于多重人格拥有最多的天才作家,毫无疑问是列夫托尔斯泰,其战争与和平人物众多,每一个都栩栩如生。于此可见托翁心灵之浩瀚无垠。就像活着的作者余华评价我的男神加西亚.马尔克斯说:“他是个了不起的作家,我对他除了崇拜没有别的了。”我对我的另一个男神的情愫亦是如是。
餐桌上摆放着牛奶、豆浆、鸡蛋还有苹果。当我和小颖吃完早餐以后,我和小颖一起在书房里,各自手持着一部书津津有味看着。她在第二次重读小仲马的《茶花女》,我则在第十七次重读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须知我是因为阅读、写作和文学梦而死。我是殉情于无比珍贵的文学经典、世界名著。我和博胡米尔·赫拉巴尔的《过于喧嚣的孤独》主人公汉塔一样不甘平庸却又被生活所迫,无以为生。我们都只有死路一条。”
无梦幻世界者对洛瑶说道。
“你不要我了吗?”洛瑶略带惊讶地说。
“你要好好嫁人,嫁一个能让你幸福的人。你还年轻,我们谈谈恋爱可以。但结婚是不可能的。你应该知道我这个人的。我比较好强,不会向生活低头。我根本养不起你。就连最基本的一日三餐,我都养不起你。我也养不活自己。我只想好好地写作。我连看书的时间也没有。”
无梦幻世界者看着远方的夕阳渐渐下山。洛瑶紧紧地握着无梦幻世界者的双手。
“我理解你。但是我希望你没有了我之后,也请务必好好地活下去。”洛瑶说:“能活一天是一天。”
无梦幻世界者说:“活不了,这个世界不允许穷人去做天真美梦。”停顿了一会又说:“但是其中也有热血男儿对此不在乎,甚至轻蔑。命运不让我们做我们偏要去做,哪怕以生命为代价也在所不惜。”
落日已经下山,这一对情侣所在的地方,已无半点余晖。夜幕已至,一切黑暗才刚刚开始。
然而一年后,无梦幻者的母亲因病去逝,洛瑶并没有和无梦幻世界者分道扬镳。她反而不顾家人的反对,和他同居起来。他们一起住在他曾经和母亲一起相依为命的漏水的房子。那房子只做了一层,还没有做起来。房间四壁水泥,没有装修,只有厅堂和厨房贴满一点瓷板砖。这一切都只是他父亲在世搞的。他父亲去世她母亲的收入只能供他读书。如今,他母亲去世了。他已缀学,并且他不得不面临谋生,自己养活自己。洛瑶和无梦幻世界者住在一起的第一个晚上。洛瑶给了他一个小猪存钱罐。“当当当!”洛瑶双脚跪在床上,一只手摇晃着金黄色的存钱罐。“你猜猜这里有多少钱?”她要给无梦幻世界者一个安慰。无梦幻世界者却烦躁不已,只是勉强笑了笑。他抱住了她。他觉得她是他人生最温暖的太阳,仿佛抱住了她,就是抱住了整个世间所有的阳光。一点反之也没有了,都荡然无存了。他说:“我不在乎有多少去,我在乎你。”洛瑶很感动。她将存钱罐打开。那里有一千多块钱。无梦幻世界者说:“你存了这么多?”洛瑶又全部装起来说:“自从和你在一起,我就每天存一块钱,这是我对你的满满爱意,全部给你”她一脸笑容,笑得好灿烂啊。那一瞬间,融化了无梦幻世界者心里所有的阴霾。
可是两年后,他却辜负了她的真心。以至于,她的亡魂都在哭泣。)
结婚前两天的夜里,我在我的方格作文本写下这些字后,不知不觉睡着了。醒来后,本子上全是泪痕。我好想她啊!我好想她啊!然而无可奈何花落去,镜花水月一场空。一切都是我的错。千不该,万不该。我好想自杀!洛瑶,对不起!我真的对不起你!我就是一个十足的畜牲!害得你的亡魂都在哭泣!
结婚前一天晚上,我和小颖zuo了最后一场love。次日清晨便是结婚日。小颖起来没有看到我在床上。非常不安的喊我叫我。最后,她打开书房里的门尖叫了一身。她紧紧地抱着地上鲜血淋漓的我,我的亡魂已离开这个残酷的世界,正在飞往另一个美好的世界,但是我的心里可以强烈地感知到这无比痛心的一幕。我难敌罪恶、良心和爱情之血债,终于鼓起勇气效法三岛由纪夫剖腹自杀了。我用的是一个从过军的作家送给我的尼泊尔军刀。我临死之前,痛苦无比,牙齿都快被我咬碎了。我害怕自己会大叫,吵醒隔壁房间的小颖,在行事之前,我还用胶布封住了自己的嘴。小颖抱着我的头,嚎啕痛哭,对不起,小颖,我不能为你带来幸福,但这是我所给你的最好结局,我不配享受这一切。我在我凌晨三点于书桌上写好的遗嘱,已经说明所有遗产全部归你一人,也算我对你的一点弥补了。别了,小颖,我是如此罪恶,我不配享受你的纯洁之爱,更不配在这个世界快乐地活着。我只能一死。别了。另一个世界是无比美好的,那里有洛瑶等着我。在那儿,我会好好爱她,再也不辜负她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