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开始学习英国文学作品,了解作家生平,是在大三。
记得很清楚,第一首学习的诗歌叫做“十四行诗”,是莎士比亚的,老师跟我们讲,什么是“五步抑扬格”,而且要用英文术语来说。每当她说出一句诗来让我们判断格式的时候,都是最烧脑最有挑战的部分。
从诗歌里才知道,还有古代英语,如同咱们汉语的文言文一般,所以即便诗歌是押韵的,一开始读还是未免拗口。从此以后早读除了背英语单词读精读课文,背德语单词以外,还有了一件事就是朗读诗歌。
一开始对英文诗歌略有排斥,因为它同汉语诗实在相差太多,而且单词的使用与以往语法也大相径庭。对它开始有兴趣是在老师声情并茂的朗读下开始的,看着她美丽的侧颜和优雅的举手投足,那一串串诗歌像是有了生命一般!而那生命的颜色就如正深情朗读的老师一样温和美丽,让人难以抗拒,让人迷恋,让人痴狂!
我便牢牢记住了这首十四行诗,每天早读都要再回味一番,在走路时也要说上几句: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我的小伙伴就会一同接下去:“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在做诗歌翻译的时候,也曾遇到瓶颈,总觉得翻出来十分乏味。后来在了解整首诗的意境之后,可以自己组装改造,加点润色,让它读起来像汉语的诗,让它的意境有增无减。
曾经为完成老师的作业写过一首诗,关于时间的,得了A等,班里只有两位获此殊荣。可惜忘了存下底稿,再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了。
读文学作品时只有选段,但至少读三遍才能理解大意,得知北大地学生都是原著通读的时候,不禁汗颜,并决心要在毕业以后把西喜欢的英文原著通通买下来。
于是买了《简爱》,真的好难读,如果不是我已知道了大概情节,估计几页也读不下去。好在我还有六百页就读完了,全书一共七百页。
我们常说的“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信,“读书遇见更好的自己”我也信,包括北大一校长著名的十句话里有一句说:“到两个地方,一个是图书馆,一个是运动场”我也信。可是在该读什么的问题上总是含混不清,以至于现在读书也只是消遣。
《师说》里讲到“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既毕业后再无课堂上的老师,读书方能撑起“活到老学到老”的重任。现在,很少就有说,看了以后明白许多道理,恍然大悟,受益匪浅的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