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万众瞩目,无数长枪短炮汇聚在一起就是为了抓住明星们的“失误”,因此他们格外注意自己在外的形象。然而百密一疏,不老男神林志颖就因为一个无意间的举动就让他被人抓住,并摊上了官司!
就在昨日,北京海淀法院审结了一件案子:判决林志颖构成侵权并赔偿朱庆福30余万。
2013年8月25日,林志颖为庆祝微博粉丝达到2100万发布一条图文微博,他把自己的头像P在了一张多人照片中,因为图文的搞笑并加上林志颖超高的人气,照片被大量转发传播。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林志颖被照片原作者给告了!知名摄影师朱庆福于1992 年拍摄了这张照片,他认为林志颖侵犯了他的版权,要求林志颖和微博负责公司道歉并赔偿11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认为朱庆福享有该照片的著作权,判决林志颖在其名为“梦想家林志颖”的新浪微博首页置顶位置连续72小时发表声明,向原告朱庆福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朱庆福经济损失30万元、合理开支律师费4万元和公证费5000元,合计34.5万元。
这张图并不是林志颖P的,而是网友P的,他只是在发微博的时候拿来用了一下。对此,网友们都十分同情。
雪姨表情包 周杰表情包
最后小编在想那些一直在网络上疯狂传的周杰表情包,雪姨表情包该怎么办呢,大家会不会一觉醒来收到他们的律师函该怎么办呢,吓的小编细思恐极啊。当然,小编觉得这次法院判决也表示支持和理解,毕竟在这些年网络上侵权的案例比比皆是,至少这次判决可以杀鸡儆猴,让那些装傻不懂什么叫侵权的人,在他们头上悬了一把刀,现在侵权类的法律还不够完善与完美,这就要靠我们大家去提出建议与疑问来纠正法律的完善,这样才可以保护自己以及他人的权力以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