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近遇上一件奇事。在某一写作平台发表文章后,收到一条消息:能加个QQ吗?我心中暗自高兴:莫非是我的文章写得太好了,对方想要授权把文章转载到公众号上去?同意以后,却是一些有的没的的消息,出于礼貌回复了几句,便不愿再搭理了。想必一般人都晓得原因,哪知那人变本加厉,甚至在文章底下评论:遇到了你,一点也不幸运。
What???
我都说了跟你没什么好聊的,你说聊聊人生谈谈理想。可就算聊人生谈理想我为什么非得找你啊?凭什么就该回复你的消息?难道一定要放狠话才能明白?自知之明去哪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权利什么时候要交给一个陌生人去行使?自己的好坏对错什么时候要交给一个陌生人去判断?
很久之前写的文章(详戳→他是如何把女朋友作没的?)突然收到一条评论:我觉得女方也容易被这种爱给绕进去,以为对方这样爱自己就要对他百依百顺。一开始看到这话我蒙圈了好久,过了两三天也就是现在开始写文章的时候才慢慢明白过来什么意思。
因为“请不要亏待每一个真心对你好的人”,所以就该“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一味地“投桃”,却只为了更好地“索李”,这投没投不一回事么?人家也没让你投啊。说到底还是一种“利己主义”。
这跟《贤者之爱》里的百合有什么区别?打着“O型血是照顾B型血的命”、“毕竟我们是闺蜜”的名义,让一切明目张胆的巧取豪夺成了理所当然。
这不就是“我爱你、我对你好”,所以你也该“爱我,对我好”的强盗逻辑吗?
2.
很多时候,我们自称为别人着想,可能只是为了逃避责任,满足自己的愿望: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出自个人的意愿,核心动机是满足自我的需求;不管为别人做什么事,真正的原因都是为了自己。其实,我们真心去爱某个人,是因为我们自己需要去爱别人;我们生儿育女,是因我们自己想要孩子;我们爱自己的孩子,是因为我们渴望自己成为充满爱心的父母。——《少有人走的路》
所以不要轻易拿“我为你做了什么、我对你多好、我爱你、我们是闺蜜”来绑架一个人,更别提“空手套白狼”了。
于小戈在回复自己为什么不愿开放一个小众经验分享的论坛时这样说:没有什么是应该的。有这样一群人花了那么多年,踩了多少坑,花了多少冤枉钱,积累了多少年的知识和见识,才积累了那么一点夯实储备,没有什么可理所当然应该分享给陌生人的。
社会心理学里有一个“吸引的公平”原则:你和你的伴侣从感情中所得到的应该和你们双方各自投入的成正比。也是埃里克·弗洛姆在《健全的社会》中提到的:爱情只不过是一种让双方感到满意的交换,双方在权衡了各自的价值后,都得到了自己所期望的大多数东西。
其实,换成友谊或任何一种人际关系都一样。社会教育我们彼此之间要交换馈赠。
“伸手党”便是一种在感情关系中毫不考虑对方,只追求个人需求的满足的存在。
一个做公众号的朋友A跟我讲他在后台收到过的消息:你好,我是你的老乡,92年的妹子,能给我你的微信号聊聊吗?他当即回复:不能。他向我吐槽:凭什么是老乡就该给她我的微信号了?哪来的自信?心情好或许来个传道授业解惑,这样也可以给我的文章提供点素材,心情差鸟都不想鸟她。妹子可能只是想认识下A,咨询下人生问题,可A不想提供,这就尴尬了。
Krebs&Unger:我们的付出是为了收获。因此我们会最热心地帮助那些对我们有吸引力的人,帮助那些我们渴望得到其赞许的人。
我愿意是我的事。你不能逼我义无反顾。
3.
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尼采
《贤者之爱》讲述的便是一个“你抢我初恋,我睡你儿子”的故事:女主真由子为了复仇,花了20年时间,将自己初恋和闺蜜的儿子,调教成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忠犬。
而这个闺蜜,是一个一生都在伸手的闺蜜。
其实女主大可以在“闺蜜”提出第一个无理要求时就拒绝的,而不是拿生命最美好的二十年,来复仇。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实在太不划算。惹不起躲还不行么?为“伸手党”搭上幸福实在令吾辈扼腕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