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4  过节和不过节各值多少钱,能从十三岁看老的品质,当鸡汤成为经典

熊逸 18.2 | 如果价值是主观的,那么过节和不过节各值多少钱

欢迎来到熊逸书院。今天继续来谈《圣诞欢歌》,你只需要记住一个观点:价值是主观的,因人而异,任何客观标准都不成立。

(1)狄更斯对“买卖”的理解

昨天留下的问题是:斯克鲁奇是做金融信贷的,如果变成一个慈眉善目、乐善好施的人,破产的概率有多高呢?如果转变的代价就是破产,对他而言划不划算呢?

狄更斯不太关心这种问题,他很喜欢塑造的一种形象就是“有钱的好人”,但一个人如果真的好到这种地步,到处操闲心,到处散钱,除非他是梁山好汉。乔治·奥威尔早就质疑过,说这种人就像童话里的教母,“任何哪个那么心急地要把钱送掉的人,首先是绝不可能得到钱的”。

如果请奥威尔来设计斯克鲁奇的结局,很可能会是破产。但我们必须想到,这时候的斯克鲁奇已经脱胎换骨了,人生境界不一样了,对破产这种事早就无所谓了。因为他的脱胎换骨既可以说是被感化的结果,也可以说是精打细算的结果。是的,在狄更斯设计的场景里,同时也是基督教的宇宙观里,一个人的今生今世比起他的永生永世来说实在短暂得微不足道,所以,用今生今世的刻薄寡恩换来永生永世的披枷带锁当然再愚蠢不过,而相反地,用今生今世的乐善好施,哪怕是吃了天大的亏,换来永生永世的幸福喜乐,哪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呢?

狄更斯会为自己辩解说:“这是信仰,不是买卖,请不要把如此悬殊的两个词混为一谈。”但是,这两个词真的很悬殊吗?

狄更斯对“买卖”有一种很原始的认识:它是可以量化的、冷冰冰的、只和“事实”相关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艰难时世》的主人公葛擂硬先生,一个退了休的五金商人,把人生完全看作一种“隔着柜台的现钱交易”。他的为人处世都从这样一条原则出发:“二加二等于四,不等于更多。”所有问题,包括人性,在他眼里都只是简单的算数问题。(附录1)

当然,这样的文学形象难免会有脸谱化的嫌疑,但我并不是要讨论文学,而是想说,这样一个脸谱,完全是一个重商主义者的样子。

重商主义,对这个词绝不能做顾名思义式的理解,因为它与“自由贸易”基本是站在对立立场上的。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花过很大的篇幅来破除当时流行在欧洲的重商主义的迷思,书中第四篇第一章的题目叫做“商业主义或重商主义的原理”,开头一段对重商主义的描述就很能使我们想起葛擂硬先生的论调:“财富由货币或金银构成这一通常流行的见解,是自然而然地因货币有两重作用而产生的。货币是交易的媒介,又是价值的尺度。……按照通俗的说法,财富与货币,无论从哪一点看来,都是同义词。”

显然,重商主义很符合人们的直观感受。由此我们可以向着相反的方向问一个问题:哪些东西是不可以量化的,不可以用货币衡量的,或者说,不实际的?

罗伯特·威廉·巴斯《狄更斯之梦》(Dickens's Dream, Robert William Buss),背景是狄更斯住处Gads Hill Place。

(2)另一种经典角色:善良和快乐的穷人

让我们回到《圣诞欢歌》。斯克鲁奇有一个贫穷却乐天的外甥,恰好和斯克鲁奇本人的富有却冰冷形成了角色塑造上的反差。外甥登门造访,祝舅舅圣诞快乐,舅舅却“呸”了一声,然后只说了一句“胡闹”。

舅舅不能理解外甥:“你这么穷,有什么理由可以快乐,有什么权利可以快乐?”外甥同样不能理解舅舅:“你这么富,有什么理由可以不快乐,有什么权利可以不快乐?”

斯克鲁奇轻易就给出了外甥之所以不该在圣诞节这么快乐的理由:“对你来说,圣诞节不过是一个没有钱还账的时节;一个发现自己大了一岁,可是随着时光流逝并不多一点钱的时节;一个年底结账,结果发现整整12个月里笔笔账都闹亏空的时节;除此以外,还有什么意义?”(附录2)

这位从未受过舅舅善待的外甥这一次的到访是为了邀请舅舅到自己家里过节,但舅舅很严厉地回答道:“你按照你自己的方式去过圣诞节,让我按照我自己的方式来过圣诞节吧。”

但是,斯克鲁奇这样的人究竟会怎么过节呢?外甥无法理解,所以很诧异地说道:“但是你并不过节呀。”

于是,斯克鲁奇用一个重商主义者的腔调答道:“那么,就让我不过节吧。但愿这个节日会给你许多好处!它到底给过你多少好处呀!”

在斯克鲁奇的“尺子、天平和乘法表”的计算结果里,过节是一桩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事情,尤其对于在贫困线上为一家人辛苦挣扎的外甥而言。但是,他这个也许并不天赋异禀外甥给出了全书当中最精彩的一段议论,大意是说圣诞节虽然没有带来金银,但的确带来了好处。(附录3)

外甥的这一番话让牙尖嘴利的舅舅无法反驳,然而它是可以被合理反驳的。只要舅舅从重商主义的观念框架里跳脱出来,问外甥、也问自己一个问题,一个涉及了经济学内核的问题:所谓“好处”,亦即这个节日“到底给过你多少好处”的“好处”,究竟包括了哪些内容?

显然在斯克鲁奇那里,实实在在的金钱上的收益才可以称得上“好处”,所以无论是他自己还是他的外甥,都没有从圣诞节上捞到任何好处。外甥所重视的那些由圣诞节带来的友好、宽恕、慈善、快乐,貌似真的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东西。但是,让我们换一种提问方式来问外甥:假如因为魔鬼作怪,圣诞节忽然消失不见了,那么为了恢复它的原貌,你愿意花多少钱呢?为了在这一年一度的日子里感受到那些友好、宽恕、慈善和快乐,你愿意付出多高的代价呢?

问题也同样可以抛给斯克鲁奇:你不是不愿意过节吗,如果花钱就可以为你免除过节的麻烦,那就请你开个价吧。

圣诞节就这样具备了商品属性。当然,这有点违背我们的直觉。圣诞节很难说是一个被劳动生产出来的东西,无论谁为它开出了怎样的价钱,我们也很难分析出剩余价值究竟何在。同样蹊跷的是,对这同一件商品,外甥会想花钱拥有它,舅舅却想花钱摆脱它——这也许应当换一种表述:他们两人想买的其实是不同的商品,外甥想买的是“过节”,舅舅想买的是“不过节”,尽管他们关注的节日其实是同样的一个。

于是,这些貌似虚无缥缈、不可量化的东西忽然变成了葛擂硬先生口中的“事实”,变成了“一个简单的算术问题”。只不过它们所对应的“数字”完全是主观上的,绝没有一个客观标准。

那么,既然价值是主观的,既然富裕只是达成幸福的诸多途径之一,政府为什么一定要把发展经济当成自己的职责呢?为什么不可以把“加强人情味儿”,或者把发展宗教情怀当成职责呢?

这不是今天留给你的思考题,你可以慢慢去想。事实上,历史上的很多政府确实是这么做的。

今日思考

今天的思考题比较简单、具体:斯克鲁奇付出莫大的牺牲,赚了那么多钱,却没有吃喝玩乐,日子还是过得苦哈哈的,这种单纯而机械的赚钱、攒钱的活法到底乐趣何在呢?

今日得到

最后让我们简单温习一下。今天我们继续谈了《圣诞欢歌》,你只需要记住一个观点:价值是主观的,因人而异,任何客观标准都不成立。

就到这里吧,我们明天见!

附录1

葛擂硬的夫子自道是这样的一番话:“先生,我叫汤玛士·葛擂硬。一个专讲实际的人。一个讲究事实、懂得计算的人。我这个人为人处世都从这条原则出发:二加二等于四,不等于更多,而且任凭怎么来说服我,我也不相信等于更多。……我口袋里,先生,经常装着尺子、天平和乘法表,随时准备称一称、量一量人性的任何部分,而且可以告诉你那准确的分量和数量。这只是一个数字问题,一个简单的算术问题。”(《艰难时世》)

附录2

中文有一个词汇很可以和斯克鲁奇这番话发生共鸣,那就是“年关”。过年了,对于很多手头拮据的人来说绝不是一个喜庆的日子,因为它总是意味着额外的、难以承受却不得不去承受的开销,甚至意味着在亲朋好友面前颜面扫地。所以每年春节前的那段日子,偷窃和抢劫一类的治安事件总是比平时更多。

斯克鲁奇的外甥当然不会做这种作奸犯科的勾当,倒不是他道德感太强、胆子太小或者天赋异禀,而是因为他有一种健康的——至少是狄更斯认为健康的——生活态度。

附录3

斯克鲁奇的外甥是这样说的:“有许多事情,我本来可以从中得到好处,可是我并没有去捞好处,圣诞节就是其中的一桩。……我总是把它当做一个好日子,一个友好、宽恕、慈善、快乐的日子;据我所知,在漫长的一年之中,只有在这时节,男男女女才似乎不约而同地把他们那紧闭的心房敞开,把那些比他们卑微的人真的看作是走向坟墓的旅伴,而不是走向其他路程的另一种生物。因此,舅舅,圣诞节虽然从来没把丝毫金银放进我的口袋,但我还是相信它的确给了我好处,而且以后还会给我好处;所以我说,上帝保佑它!”

万维钢 日课238丨能从十三岁看老的品质

今天咱们继续说米奇·普林斯汀的《欢迎度》这本书。

咱们先来做个小测试,题目非常老套,但是请你认真对待 —— 你的答案,可能会预示你一生的幸福。

假设有一天你在海边玩,偶然捡到一个瓶子。你一擦这个瓶子,里面蹦出来一个精灵。精灵说,为了感谢你把他放出来,他决定满足你三个愿望。任何愿望都可以。请问你的三个愿望是什么?

心理学家测试过很多人,所有人的愿望都差不多,大体上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是“ 内在愿望 ”,也就是目的是为了自己内心感到幸福,而不在意外界对自己有什么评价。比如说我希望跟亲友有良好的关系、希望我的家人健康、希望世界和平之类。有很多内在愿望是非常无私的。第二类则是“ 外在愿望 ”,也就是希望获得别人的认同。比如说希望出名、希望赚很多钱、希望获得权力、希望拥有美貌等等。

研究者发现,内在愿望和外在愿望多少,跟各地的文化和各人的性格有关。其实这两种愿望都是人的本性,但人有“外在愿望”,是从十三岁开始的。

1.热力十三岁

我估计咱们专栏没有多少十三岁的小读者,但是有很多家长。如果你有一个孩子正好十三岁,你应该密切关注他最近的社交生活。如果你有还没到十三岁的孩子,你要为他的十三岁做好准备。

人的大脑中有个区域叫“腹侧纹状体”,这个区域负责大脑的奖励系统,能在某些情境之下给我们带来愉悦感。从青春期 —— 也就是差不多十三岁的时候开始 —— 腹侧纹状体给的奖励,重点偏向于社交领域。

也就是说,从十三岁开始,我们对同辈人的重视,就超过了对父母的重视。

家长会明显感觉到这时候你再跟孩子说什么,他不再像以前那么听话了,他越来越不在乎你说的东西。其实你可能不知道,他现在最关注的是同学和朋友对他有什么评价。他的价值观将会变得跟家长老师都不一样,现在是同学们说什么东西好,什么东西才是真的好。

他第一次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社会地位”。

如果你的孩子从小学习特别好,这时候你就更要小心了。研究显示,美国的小学生,在九岁以前,学习好的孩子在班级的地位也最高,同学都喜欢他们 —— 因为老师喜欢学习好的孩子。

但是随着年龄长大,“老师喜欢谁”可就不好使了。等到十三岁的时候,学习好的孩子恰恰因为被老师喜欢,而会被同学不喜欢!很多书呆子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心里有了阴影,一辈子都不合群,成了我们上次讲过的“被拒绝”的角色。

小学生都崇拜家长和老师,大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儿子现在八岁,整天问我问题,有什么新想法都向我汇报,我非常享受这种权威感,简直是我说啥都对。

但是等他们上了中学,大约从十三岁开始,大人说什么,他们可能还要故意反着干。人们管这叫“逆反心理”,其实这种心理也是理性的,因为现在他们的游戏规则已经变了。

2.酷小孩的命运

十三岁的孩子里,什么样的人社会地位最高呢?当然是那些“酷”小孩。

咱们专栏以前讲《流行制造者》的时候有一期叫《什么是幽默,什么是酷?》,我们说过“酷”的定义:幽默是“温和的违反”,“酷”则是“对不合理的主流的一次正当的打破”。

成年人心目中“酷”的概念应该比较强调“正当”这两个字,但是对十三岁的小孩来说,“酷”的关键词是“打破”。

被同学评价为最酷的孩子,会故意做一些出格的事情,比如说抽烟喝酒、从超市偷东西,进电影院逃票等等。他们这么做不是为了什么享受,更不是为了什么物质利益,而纯粹是他们觉得干这些事很刺激。敢做这些事的孩子是最早有女朋友或者男朋友的,他们是其他孩子心目中的明星。

建立社会地位的一个快速办法是欺负其他的孩子。别人没招你没惹你,而你为了建立自己的权威,主动欺负他。这种通过打击别人建立地位的办法是灵长类动物的本性。我们看现在热烈讨论的校园霸凌现象,根源就在于此。这个现象是如此普遍,心理学家专门有一个名词,叫“ 主动侵犯(proactive aggression) ”。

而对比之下,“反击侵犯” —— 也就是别人先欺负你,你反击,那就算你反击成功了,也是落了下乘。敢于主动侵犯别人,没事儿找事儿,才是校园强人干的事儿。主动侵犯不一定是身体攻击,比如一个女生联合其他几个女生去排斥另一个女生,这也是主动侵犯,目的是拉帮结派划定地盘。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追求社会地位。在人生的不同时期,能提高社会地位的技能是不一样的。小学生靠听话取悦家长和老师获得社会地位,中学生靠逆反心理和欺负同学获得社会地位,大学生可能是靠学习成绩,工作以后还有各种复杂的情况,比如有的人靠欺下媚上获得社会地位。

如此说来,人对社会地位的追求是永恒的,但是保持社会地位的技能不是永恒的。可是人的技能都需要长期训练养成,你很难随时适应新局面。我们上周说过,苹果公司的表永远指向上午九点,只有赶上正好是上午九点,这个表才是准的。人其实也是这样,你这块表如果永远指向一个点儿,那过了这个点儿你怎么办呢?这就是为什么红极一时的明星会有“过气”的时候。

弗吉尼亚大学的研究者,锁定了一批十三岁这年在学校里地位最高的酷小孩。研究者等了十年。十年间这些孩子各奔东西,现在干什么的都有。然后在他们二十三岁这年,研究者走遍全国,把他们一个一个找到,看看他们是不是还像当年那么酷。

他们现在一点儿都不酷。有很多人酗酒和吸食大麻,生活一塌糊涂。当年越酷的孩子,现在越不容易交到真心朋友,他们的朋友普遍更少。他们很难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他们总是抱怨另一半未能理解自己的地位有多么高。他们永远停留在了十三岁。

说到这里顺便说一句,咱们上一期讲过的那位高中女王,因为参加了太多聚会没时间学习,最后未能考上大学,后来男朋友也跟她分手了,现在日子过得不怎么样。

看来人生这块表似乎是不能永远指向十三岁啊。那有没有什么优良品质,十三岁就可以拥有,然后终生受益呢?还真有。

3.“被接受”者的优良品质

普林斯汀在书里讲了很多真实的故事,咱们先说一个。某大学法学院的开学第一天,杰夫和史蒂夫这两个新生相邻而坐。杰夫学习成绩一般,但是很喜欢跟人交往,有很多朋友。史蒂夫学习成绩特别好,但是他认为跟同学交往是浪费时间,他的目标明确,就是要以优异的成绩毕业,然后当个好律师。

史蒂夫的几张纸掉在了地上,杰夫帮他捡起来,顺便做了自我介绍,想聊几句。史蒂夫用最快的速度结束了交谈。

在法学院的这些年里,杰夫跟很多同学交了朋友,人人都喜欢他,他后来的律师工作非常成功。史蒂夫虽然成绩好,社交能力是真不行。跟同学讨论问题的时候他总是突出自己,代表小组在班级发言,他也专门讲自己的观点,不顾小组的决议。史蒂夫无法跟人良好合作,律师工作也不顺利,最后只能做一些纯技术性的事情。

这两人命运的差别,不是偶然的,而且这种差别并不仅限于律师这个行业。

1987年,有人调查了205个孩子,看他们身上都有那些品质,然后跟踪十年,十年之后再对比,看哪些孩子生活得最好。结果是所有品质之中,最突出的一项,最能带来好工作和升职的一项,是“被喜欢” —— 也就是我们上一期讲欢迎度分类法中的“被接受”。

中国上海有个跟踪七年的类似研究,结论也是最“被喜欢”的人,命运最好。

最厉害的一个研究是瑞典的,对一万个孩子跟踪了三十到四十年,结论是在即便考虑到智商、社会经济地位、身体和精神健康、家长情况这些因素的影响,“被喜欢”还是对未来好命运的最重要的预测指标。

有人可能会说,这些人被很多人喜欢,是不是因为他们特别会“装”?不是。真正被人喜欢的人都是真诚的。他们有些共同的特征 ——

能跟人合作、爱帮助别人、好东西能分享

遵守规则

言行得体

聪明,但又不是天才式的那种聪明

经常有个好情绪

面对尴尬社交局面能巧妙化解

最重要的是,他们绝对不会对所在的集体搞破坏

如果在十三岁这年,班上有很多同学喜欢你 —— 注意,不是认为你很酷,不是怕你,而是喜欢你 —— 那么恭喜,你这一生将会过得非常愉快。

最后说说开头那三个愿望的结局。研究者拿这三个愿望的测试题在北美、俄罗斯、克罗地亚、德国和韩国分别做过测试,有的国家的人的内在愿望多些,有的国家的人外在愿望多些 —— 但愿望和命运的关系是一致的。

那些主要愿望是内在愿望的人,也就是那些希望拥有更亲密的关系、追求个人内在的进步、愿意帮助别人的人,幸福感、生命活力、自尊心和身体健康状况都更好。

而那些主要愿望是外在愿望的人,那些追逐名望、权力、极度的财富和美貌的人,更多的感觉是不满、焦虑和抑郁。

| 由此得到

十三岁是人生的关键一年,从此之后我们开始追求自己在同辈人之间的社会地位。对社会地位的追逐往往会让人失望,而且即便一时得到很高的地位,也未必能长久。对比之下,反倒是那些有强烈内在愿望、被人喜欢、被接受的人,获得了长久的幸福。

把今天这些研究结论跟咱们前面讲《破除成功学的迷信》这本书里说的那些极端式的成功者对比,非常有意思。极端式的成功者,一般不太可能是“被接受”者。所以你到底想当哪种人?

我觉得“被接受”是个很好的选择,我就从小到大都被接受,同学同事都跟我挺好。我们在《这时候和那时候的亚当·斯密》这期专栏里讲过,亚当·斯密也是这样的态度。

好消息是哪怕是现在被拒绝的人,也可以变成被接受。咱们下次再说。


熊逸 18.1 | 当鸡汤成为经典

你好,欢迎来到熊逸书院。本周我们来谈狄更斯的名著《圣诞欢歌》,今天我会简单介绍一下它的情节、背景和影响,你只需要记住一个重点:人们今天过圣诞节的习俗和调性——比如家庭聚餐、互换礼物——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这部小说确立下来的。

(1)一部小说奠定圣诞节的习俗与调性

上周留下的问题是:在斯宾塞看来,政府的慈善政策不只是低效的,甚至会败坏道德。这个道理该如何成立呢?

我先不急着回答,本周先让我们来看一部也许是历史上最有慈善影响力的小说,查尔斯·狄更斯的《圣诞欢歌》,还有一部它的姊妹篇《古教堂的钟声》。

你已经知道,我这个专栏里边谈到文学作品,一定不会只从文学角度着眼。所以我谈狄更斯,是为了辅助上周内容里的慈善主题,让感性的狄更斯和理性的斯宾塞来做一个有趣且有益的对照。下周我还会请回斯宾塞,从他的角度来回应狄更斯小说里的人文关怀。现在,我们就要进入《圣诞欢歌》的内容了。

小说的题目“圣诞欢歌”,原文是A Christmas Carol。“carol”专指圣诞歌曲,相应地,唱圣诞歌曲的歌手叫做caroller。英国旧俗,每逢圣诞节,民间歌手挨家挨户去唱圣诞歌曲。这种风俗至少可以追溯到中世纪,那时候有维护秩序的巡官定期在市镇巡查,他们当中就有歌手。

正如小孩子在万圣节挨家挨户敲门索要糖果,圣诞节的民间歌手也可以得到主人家的馈赠——那是一种叫做wassail的热饮,中文里没有对译的词,它一般是用苹果酒加香料煮热的。它不是用普通酒杯来盛的,它会用到一种小盆一样的、必须双手来捧的大号容器,叫做wassail bowl。wassail这个词有着很古老的语源,很可能是随着维京海盗来到英国的挪威语,一句祝酒的吉祥话。

狄更斯写作《圣诞欢歌》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功成名就的作家了,但收入的增加竟然抵不上开销的增加,于是他要趁着圣诞档期唱一首自己的carol,换一碗丰盛的wassail。所以,这部以慈善精神闻名世界的文学名著,创作动机并不高尚,这种动机和效果的悬殊感应该是亚当·斯密最津津乐道的。

书名这个题目直译过来就是“一首圣诞歌曲”。当然,它是一部小说,但狄更斯偏要给它披上一身歌曲的外衣,所以章节以stave来代替chapter,不叫第一章、第二章……而叫第一节歌、第二节歌……

1843年的圣诞节前夕,也就是斯宾塞23岁那年,狄更斯发表了这部《圣诞欢歌》。(附录1) 人们今天过圣诞节的习俗和调性——比如家庭聚餐、互换礼物——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这部小说确立下来的。

在欧洲的传统里,圣诞歌曲是这个节日里很重要的一环,其中不乏一些很古老的旋律,还有第一流的诗人写下的歌词。(附录2)

《圣诞欢歌》首版封面,精装布面。

《圣诞欢歌》首版扉页。

(2)心灵鸡汤的伦理价值

其实,今天过圣诞节的这些传统倒也并没有多么的“历史悠久”。在《圣诞欢歌》的写作时代,圣诞节不太受人重视。尤其在英国,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慢条斯理的农耕时代成为令人唏嘘的往事,越来越多的人拥挤在伦敦这样的大城市里,仿佛是被利维坦吞入腹中的鱼虾。快节奏的工作、微薄的薪水以及永远求之不得的闲暇,“过节”这种事情简直就要从人们的意识里被抹除掉了。

那正是史家所谓的“饥饿的四十年代”(The Hungry Forties),即英国的1840年代,社会巨变、贫富差距拉大、劳资矛盾尖锐,借用《双城记》里的名言:“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如果可以补充一句的话:直登天堂的人忙于攀登,直下地狱的人忙于挣扎,总而言之,谁都既没时间,也没心情来好好过一个节。

《圣诞欢歌》就是在这样一种环境里横空出世的。它是如此激发起人们过圣诞节的热情,以至于狄更斯的形象简直要和圣诞老人的形象合二为一了。法国作家莫洛亚在《英国名人研究》里写道:“1870年,当狄更斯的死讯传到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家庭中时,人们就像死掉了亲人一样。一个孩子问道:‘如果狄更斯先生死了,圣诞爷爷是不是也会死呢?’”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圣诞欢歌》的大获成功绝不是因为它有多么深刻,而是因为它简直就是一锅足材足料的心灵鸡汤,正如许许多多的畅销书一样。这倒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因为在那样一个艰难时世里,任何一点慰藉——哪怕是虚幻的慰藉——本身就有其伦理价值。

(3)经典角色两种:有钱的好人和有钱却没有人情味的坏人

如果仅仅从文学价值来看,《圣诞欢歌》无论如何都不能算是一部好的小说。甚至可以这样说:它是今天的读者们最讨厌的一种小说,完全是一部道德寓言,每一个字符都带着一种故作谦卑的高高在上的姿态,俯下身来对你说教;人物的塑造是高度脸谱化的——如果“吝啬”这个词被大写出来,被赋予生命,那么无论是谁,都一定会在第一眼就把它认作书中主人公斯克鲁奇的孪生兄弟。事实上,斯克鲁奇(Scrooge)的名字在英语里早已经成为“吝啬鬼”的代名词了。

和一切头脑敏捷的小说家一样,狄更斯是很擅长写刻薄话的。他花了许多笔墨来刻画斯克鲁奇的形象。如果只可以选一句话来概括斯克鲁奇的特点,那么我一定会选出“他总是带着自己一身的冷气,人走到哪儿,就带到哪儿”。

斯克鲁奇是一个从社会底层打拼上来的成功商人。如果使用“单纯”一词的字面意义的话,我们可以说斯克鲁奇先生是一个无比单纯的人,除了钱,他漠视任何人和任何事——包括他的亲人。

偶尔也会有不甚了解他的人误打误撞到他的世界——在那个寒冷的圣诞季里,有个小孩子凑上斯克鲁奇门上的钥匙孔,献唱一支圣诞欢歌,但斯克鲁奇马上抓起戒尺冲过去。

小孩子的做法,其实正是前边提到的中世纪风俗的遗存,而斯克鲁奇如果遵循当时wassail的传统,至少要拿一杯热饮来招待这个孩子,但他竟然抓起了戒尺。

读者读到这里,一定是很想抢过戒尺,反过来教训一下斯克鲁奇的。作家很快就请出三位幽灵来代劳了。三位幽灵先后展示幻象,带着斯克鲁奇经历美好的人间温情的场面,又看过刻薄者的凄凉终老与死后灵魂所受的报应。斯克鲁奇受到了太大的震撼,于是洗心革面、痛改前非,在故事结尾完成了一番脱胎换骨,变成了一个喜气洋洋、乐善好施的人:“他成为这个又好又老的城市所知道的,或者这个又好又老的世界上任何一个别的又老又好的都市、城镇和自治市所知道的再好也没有的朋友,再好也没有的东家和再好也没有的人。”

今日思考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在满满的温情之外,留下了两个冷冰冰的问题:斯克鲁奇是做金融信贷的,如果变成一个慈眉善目、乐善好施的人,破产的概率有多高呢?如果转变的代价就是破产,对他而言划不划算呢?这就是今天留给你的思考题。

《圣诞欢歌》首版插图“幽灵到访”。

今日得到

最后让我们简单温习一下。今天我为你介绍了《圣诞欢歌》的情节、背景和影响,你只需要记住一个重点:人们今天过圣诞节的习俗和调性——比如家庭聚餐、互换礼物——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这部小说确立下来的。

就到这里吧,我们明天见!

附录一

《圣诞欢歌》之后形成一个传统,一直到1848年,除了1847年之外,狄更斯在每年的圣诞节都要发表一篇圣诞主题的中篇小说,分别是《古教堂的钟声》(1844)、《炉边蟋蟀》(1845)、《人生的战斗》(1846)和《着魔的人》(1848)。《圣诞欢歌》是其中最家喻户晓的一部,它之于圣诞节的意义无论怎么估量都不为过。

圣诞节应当是一个充满宗教情怀,给人力量和希望的节日。当然,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圣诞节不过是多了一个自我放纵的借口,也让商家多了一个促销的噱头。商场里的背景音乐早已经换做了各式各样的圣诞歌曲,但是,逛商场的人很少意识到这种变化,他们只能从圣诞树、彩灯、圣诞老人和驯鹿的造型上感受节日的气氛。这也难怪,中国人对圣诞歌曲的了解很少,除了《铃儿响叮当》之外,通常就辨识不出其他的旋律了。

附录2

有一首至少已经流行了400年的歌曲在圣诞季还常常能在商场的背景音乐里听到,歌名叫做“God Rest You Merry,Gentlemen”,很显然这不是现代英语,可以粗略地翻译成“上帝保佑你幸福,老爷”。这种英语属于Early Mordern  English,介于古英语和现代英语之间,莎士比亚讲的就是这种英语。Rest You Merry如果转换成现代英语,大约就是make you happy,或者keep you happy。rest的这种用法在现代英语里已经消失掉了,所以这个歌名经常会被点错标点,变成了“God Rest You, Merry Gentlemen”。

每年圣诞节,BBC Music都有一张封面主推的圣诞专辑,去年主推的是以无伴奏和声著称的国王歌手合唱团(The King's Christmas)的同名圣诞专辑,专辑有个副标题,叫做“各个时代的节日音乐”,其中就收录了这首“God Rest You Merry,Gentlemen”。这首歌曲就曾经出现在狄更斯的《圣诞欢歌》里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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