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是主人的第几支爱马仕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是主人买来配衣服的,那次主人去外地参加一次会晤,她的Constance在酒店吃早茶的时候贱上了咖啡,让当地的司机带他找了家买手店,把我买了回来。跟主人回到家里才知道她的包比我原来呆的店加起来都要多的多。我只被宠幸过一次就在衣帽间里束之高阁了。你们也知道,这个品牌总共就那么几个款而已,我并使特别稀少罕见的喜马拉雅,也不是颜色特别的大象灰、火焰橙、唇膏粉、月桂绿…我是最普通的黑银TOGO皮的凯莉包。衣帽间里的包袋来自全球各地,只有我来自一个二线的内陆城市,更是被她们瞧不上。而我也乐得在清闲,做个旁观者也不错。
她们讨论的日常是今天在外面见了金太、李太、高太…什么样的场面,谁穿了哪家的高定,哪家的新款鞋子怎么做到包包之间的PK,一见即分出胜负的: 我是鼠尾灰,你是大象灰,你就比下去了,因为鼠尾灰是今年的新色;又比如,我是马蹄印款,除非你是Crocodile鳄鱼皮,Alligator短吻鳄都不行,因为马蹄印是特殊定制款,是身份的象征,不是随便可以拥有的;再比如,你用的是电光蓝的Constance就比电光蓝的Kelly要更尊贵,Constance最近一包难求,风头正劲……听上去既无聊又浮夸,我心里觉得不屑,其实是因为失落也未尝可知,因为听来听去,用我一定会输,我是毫无优势的基本款而已。心里甚至隐隐希望没被买回来,当初在那家小店我可是被瞻仰的,当地没有这个专柜,一般人想摸下我这么贵的包都被要求戴手套…
世事难料。忽然,主人买了两支旧款的Prada包回来,极难看粗糙,无法入眼,惹得衣帽间一片惊呼:这丑陋不堪,没有灵魂的东西怎么跟我们待在一起,一买一堆,也不是秀款当季款,恐怕奥特莱斯折扣村里都有他们吧。紧接着,主人频繁带它们两个出门,我们都大跌眼镜,聚在一起议论主人品味怎么了,带着她可怎么赢得了没有硝烟的战争,我也忍不住参与议论,谁都搞不清什么情况。突然,一天主人在衣帽间待了很久,指挥佣人把我从最上面的包架上取了下来,犹豫再三带我出了门。我本十分克制,但哪抑制得了自己的雀跃,想着终于轮到我去应酬了,一定要好好表现,不要输。
那是一场会议,我本来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想要赢,到了现场一看,果然只有我能赢--满场都是极普通的包袋,有几个连Prada都不如,竟是美国的一个小牌子,我之所以认得是因为家里佣人有一支。现场明明也有金太、李太、高太,她用的竟然连Chanel都不是,是Burberry、YSL和Gucci。我连看那几支包的兴趣都没有了。
回家后,大家都纷纷好奇的问我究竟怎么个情形,我如实道:出去主人的车子都是大众的,还没有一支鸵鸟皮的Birkin贵,太太们用的包一个比一个差了,有的竟用的佣人用的牌子。大家一片惊呼之后都不在说话。
又过了没多久,来了一批人把我们全部被封箱打包带走,之后又被展示出来,放在柜子里打着灯,每天被很多人看。我居然见到了原来小店的老板,我又被拍了回去,回到了那个二级城市里。当我再次回到那个货架上,我常恍惚那段记忆可是我杜撰的,怎么竟像一场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