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陆媛,你看天上那朵云像不像棉花糖?”
“你丫饿了就直说。”
“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说话要淑女一点,诶,你怎么还踹我?”
陆媛绝对是个炫酷的姑娘,有多炫酷呢?破洞牛仔裤的洞扯坏了,当街买了把剪刀,把膝盖那剪掉,小细腿在裤管里晃啊晃,晃得我看着都性感。
“陆媛,你们家饭店的甜点就是好吃。”
“也不看是谁做的?还有我们这是酒吧。”
“嗯,你家酒吧里的旭宝宝做的。”人要秉承吃人的嘴短。
三年前,陆媛没有这家酒吧,男朋友也不是楚旭,我也吃不起酒吧里的蛋糕。
那时候,我和陆媛只是拿着两千多块钱的应届毕业生,在伟大祖国母亲的首都勉强度日。
-02
华灯初上,连风都是醉人的,我和陆媛来到预谋已久的后海。
原来后海真的不是海,它是个大湖啊!
我们融入街上的人群,难掩兴奋,各种自拍,也当别人照片里的背景,表示我来过,因为不能刻到此一游。
人力车多次想拉我们上车,奈何我俩没钱。陆媛说好不容易来一次,当然要洒满脚印,我立马附和是的。
要不是被汪笙的声音吸引,我俩是不会舍得进酒吧的,进酒吧就不好意思干坐着啊,被人轰出来就尴尬了。当年穷啊,只买的起比外面贵三倍的椰汁。
所以陆媛酒吧里的饮料都很贵,她说要把当年花的钱都赚回来。还好我和她认识,不用花钱。
汪笙在唱“你是谁的新欢和旧爱,当你行走在黑夜里,看一次不散场的电影,等一个等不来的人……”
白色体恤衬得汪笙像所有电视剧男主角一样美好,把陆媛这个女主角迷的神魂颠倒。
胆大勇敢如陆媛,果断要来汪笙的微信,然后他就背着吉他走了。
你以为陆媛会痴痴望着汪笙走远的背影?才不是,陆媛跟酒吧老板一东北汉子聊得甚欢。
后来陆媛就成了那家酒吧的老板,还是低价收下。
-03
陆媛成功勾搭上汪笙的那天,请我吃了一碗拉面,说是正宗的。
陆媛跟汪笙说,你别跟我聊音乐,我不懂,这样容易冷场。
然后汪笙就跟她聊了他的理想,他要去世界各地的酒吧唱不同的歌。
陆媛觉得,这种有理想的人太有魅力了,然后深深拜倒。
陆媛问他会去凤凰古城吗?有翠翠和傩送的那个地方。
汪笙说会去的。
陆媛说那是她一直想去的地方,或者他们两个可以搭个伴。
汪笙说既然一起出去玩,不能没有名分,那你做我女朋友吧!
陆媛就迫不及待的答应了。
至今我都觉得撩妹是个智商活儿,而汪笙撩得一手好妹。
-04
从此陆媛成了汪笙的常驻顾客,还好是不用掏钱的那种。
汪笙也不再背着吉他一个人行走在黑夜里,身边多了一个条好貌美的女子。
陆媛一半的工资都用来慰问她的爱情,吃喝就不用说了,两次里总有一次是陆媛偷偷买单,我说十佳好女友都是这样的。
汪笙是白天睡觉,晚上忙的工作,陆媛要么陪着汪笙,也就是24小时都不怎么睡觉;要么就准备好宵夜,像个小媳妇一样在家等着他,等到在沙发上睡着。
汪笙的工资不稳定,陆媛说没事,够你自己花就行,你们追梦想的人不容易。我说你既然不在乎钱,还来我家蹭饭干嘛?
汪笙带着陆媛逛遍了老北京,这么说吧,陆媛把各个地铁口的老酸奶喝了个遍。陆媛把脚印洒满了北京城,也拍遍了北京城。
三个月后,汪笙带着陆媛去了银杏大道,黄色的银杏叶簌簌落下,陆媛说很美。汪笙说他要走了。
接着陆媛辞掉了工作,借了钱,跟着汪笙去了凤凰古城。我说这么任性的事,还真的是你陆媛做的出来的,记得多拍照片啊!
-05
陆媛一个人坐了很久的火车回来的,小模样看着让人心疼。
“汪笙说他要去流浪,丫就不辞而别了。”
“或许他只是得了重病,不想连累你,就自己走了;也可能他那天出门就被撞了。”我尽力安慰她。
“虽然你说的很对,可是我妈说善良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你什么时候善良过啊?”由于我是发自内心的脱口而出,所以遭到毒打。难怪别人都说,说话要过脑子。
人这一辈子,可能要经历很多个新欢和旧爱,我们也在成为某个人的新欢或旧爱。要相信总会有一个人会从流光里匆匆赶来,把你的眼泪装进酒杯,然后把你当成他唯一的依靠。
汪笙唱歌很好听,却从来没有像傩送为翠翠唱歌那样为陆媛唱过一首歌。
陆媛说:“我要开酒吧,在世界各地开酒吧,这样去哪里都不用担心没地方去了。”
我说:“那你怎么不开宾馆啊?连锁的那种。”
“要你管!”好吧,我不跟失恋的人计较。
开个酒吧,等一个等不来的人吗?
-06
都说喜欢流浪的人没有根,我才不信,只是你不是他的根罢了,而我们谁又不是流浪的人呢?
陆媛在两年后,拿着拼命挣来的钱和老板的交情,收下了那家酒吧,从此我去酒吧再也没有掏过钱。
我跟她说你终于也成了酒吧老板中的一员了,可以光明正大的坑人钱了。
陆媛甩了我一个白眼,没有踹我。
酒吧开业的下半年,楚旭来应聘,会调酒,会做糕点,会唱歌长得又帅。
陆媛当然想把这个一人多用途的楚旭收入麾下,可她说得端着架子,不能让他觉得我特别想留下他,不然不好开条件。
陆媛还没有运用她那三寸不烂之舌,楚旭就已经答应了她的条件,不管吃不管住一个月两千,跟应届毕业生一个样。
楚旭不会撩妹,追陆媛的时候,都是实实在在的“套路”。
有人来酒吧,看老板是个漂亮的小丫头片子,就要灌她酒,都是楚旭挡着,陆媛说你不知道他那个时候有多帅,一干而尽,丫就是我的盖世英雄。
我吃着楚旭做的蛋糕,没有嘴回她话,只能猛点头。
酒吧深夜关门,陆媛不再只身一人,身边多了一个条好貌美的男子。
-07
我问楚旭,“你追陆媛,这榜老板什么的,是为了有地方住,然后涨工资吧?没事,你跟我说实话,我不告诉她。”告不告诉的我说了算。
楚旭一如往常的优雅,“我以前从来不信一见钟情,可是遇见陆媛的那天,我信了。”明显我没有套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你来面试那天?她站在门口凶巴巴的吼人那天?”这楚旭的一见钟情得有多重口味。
“不是啊,是三年前在凤凰古城,她穿着苗族衣服,哄着一个苗族小女孩,漂亮,又善良。”楚旭回忆着,满脸柔光。
我去,这有这么巧的事。你看总会有一个人千里迢迢的赶来,把你当作他的根。
“你不会觉得她是已婚妈妈吗?”
“不会啊!那是我寄宿那家人的小女儿,我们认识。”
我无语凝噎。
-08
冷冷清清的大街在太阳炙烤一天后,天边飘着几朵好看的晚霞,像红色棉花糖,路灯亮起表示着这条街的主场开始了,不一样的歌从不一样的酒吧传出来,不知道又会吸引谁去买杯椰汁。
楚旭在唱“一直到他从流光里,匆匆赶来,带着红纹石的种子,撕开黑夜的防备,割破双手,染红了你的脸……再见旧情人,我是陆媛的新欢。”我被虐的一身鸡皮疙瘩,陆媛满眼湿润,酒吧里的灯光晃着她的脸,红红的。
楚旭唱歌也很好听,不同的是,他唱的每首歌都是唱给陆媛的。
三年前,楚旭在凤凰古城毕业旅行,陆媛出去找汪笙,汪笙没找到,倒是帮一个迷路的小女孩找到了妈妈,谁会知道陆媛的善行被楚旭看在眼里。
所以你看人还是要善良的,谁知道有什么好报在等着你。
陆媛目前还没有在世界各地开酒吧,因为她没钱,不过我想她也不需要去开那么多酒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