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这么多年的正统教育,对于越雷池半步之事,基本可以做到下意识不逾矩,在一个群体里,如果有可能,我更愿意做最沉默安静的一枚。这当然有性格方面的原因,但我更愿意相信,无论内心如何惊涛暗涌,大多数人都习惯于做一粒微尘,在阳光下最好细小的看不见棱角和光亮。每天忙于蝇营狗苟的俗事,已经过于耗神疲惫,像祖国这样B格过高的词儿,对于喜欢过小日子的天马行空的我来说,负担实在太重,简直就是避之不及,生怕被主旋律激起一身小山。然鹅,身在多伦多,“祖国”这个词的意味却发生惊天逆转。
十一在家刷朋友圈,满屏除了热闹喧嚣的旅游聚会最多的热词就是对祖国母亲的祝福,眼睛随着不断上滑的手指缓慢移动,内心却无感。这种无感从逻辑上来说应归功于主旋律教育的后遗症吧。中国式的教育终归只流于形式,至于如何入心,则是教育者疏于考虑的问题。
因为牧童的好朋友初来多村,刚好在这里过留学后的第一个生日,18岁,一个值得纪念的闪光日子,爸爸妈妈又不在身边,作为阿姨我是一定要尽绵薄之力,刚刚张罗一桌好菜,却发现居然缺酒,而我是唯一有资格去专营店买酒的成年人。只好当仁不让。想想觉得有趣,妈妈给宝贝们买啤酒,为他的好朋友庆生,怎么想都觉得自己是个不着调的娘。
独自走在买酒的路上,天空忽然飘起了薄如轻纱的细雨。耳机里随机播放的音乐,是德德玛的那首《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当忧伤的长笛、深沉的弦乐,颤人心魂的马头琴深情旋律悠扬响起,不见刀锋,内心的乡愁却猝不及防地已被血刃。在这个仅是周六代名词的十一佳节,在这条异乡寂寞宁静的小路上,就这么霸道却又理所当然的在音乐里剥夺了我快乐的权利。
听着音乐,我边走边流泪,稀里哗啦哭得像个任性的孩子。
席慕容的诗里藏着的是浓得化不开的拳拳原乡之情,依如这从天而降的细雨,绵绵密密无止无休。“父亲曾经形容草原的清香,让他在天涯海角也总不能相忘;母亲总爱描摹那大河浩荡,奔流在蒙古高原,我遥远的家乡。如今,终于见到这辽阔大地,站在这芬芳的草原上,我泪落如雨。河水在传唱着祖先的祝福,保佑漂泊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
雨下得更大一些才好吧,最好可以打湿我的满脸满身,这样就不会尴尬地让路人看到低下头去的一个傻瓜满脸的泪水。没有根的漂萍就算在太阳底下也是看不到自己的影子吧。为了孩子的教育来到异国他乡,就连放弃优渥的生活也在所不惜,但移民的念头几年前就已在心里抹除的一干二净。孩子有孩子的未来,我们不能阻挡。可是人到中年选择背井离乡却并不是件愉快的事,枝叶繁茂却要连根拔起,这里谈到勇气未免显得轻率潦草。这就好比高考时写的作文,已经马上快收笔却悲摧地发现写跑题了要重新来过。主题不同,人生不同。中国人生于斯长于斯,骨子里求的还是个完美。感受不同的文化和价值观,对多元化的世界有更充分的了解,但午夜梦回起身挑灯回味,在最疯狂的梦里,灵魂里的中国味道和烙印却一刻也不曾稍离。家与国,在年轻人的眼里,也许意味着丰满理想和现实乏味的无趣对比,只管向前冲就好。可是过了不惑之年,好多困惑也就真的如雾霭一般,在霞光透过云层后自行消散,就算走到世界的尽头,认识的局限性也注定了每个个体生命终要面对自己的困境。最疯狂的逃离反而意味着峰回路转后的回归。谁知道呢。
八月份出差还去过呼伦贝尔,那些草枝的鲜味儿,蜜糖般甜美的路途,此刻却遥不可及。祖国从来都不是个通过宣传去贯彻的抽象名词,对于一个漂泊异乡的游子,它其实在心里可以生动到一箪一瓢却无法企及。它是热气腾腾的生活却不能纵身一跃。它是当你离开后才感觉得到一种强烈的疼痛与欠缺。它是将心底深处纠缠着、撕扯着的东西都浮现出来的能量和归宿。
十一选择躺在家里读书,没有勇气去Dundus,生怕在寂寞时看到快闪的国庆活动会泪奔。百密一疏,可是,居然在买酒的小路上也逃不过潸然的命运。
“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哼,先制定一个小目标。读到成吉思汗的一句话,聊以自慰---“越不可越之山,则登其巅; 渡不可渡之河,则达彼岸。”
好吧,当我想你的时候,祝福你,亲爱的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