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部分观点为克里斯坦森在《创新者的窘境》。
其基本论点是:大企业能够提供持续性的创新,源于其管理体系、文化以及各种资源都倾向于提供持续的产品改进,而对于那些颠覆性创新,往往力不从心。
雅虎在十几年前是当之无愧的世界顶尖的互联网公司,当时的市值在1260亿美金。在美国的朋友介绍,他们第一次接触互联网几乎都是从雅虎开始,在中国国内,新浪、搜狐等网页也是模仿雅虎才被国人熟悉,从这里可以看出,当年的雅虎就是一个巨无霸。
然而雅虎的失败也是因为其体型过于庞大。在20世纪末,雅虎进行了业务扩张,推出了Email服务、聊天、游戏和网站建站平台。同时,雅虎还提供搜索引擎服务。但事实证明,雅虎的衰落就是从搜索开始的。2000年,雅虎与刚刚起步不久、名不见经传的谷歌签订协议,在雅虎的网站采用谷歌的搜索技术,在雅虎网站搜索出的结果会署上注释“谷歌提供支持”,并且随后又帮助谷歌进行搜索技术推广。当时雅虎很是得意,因为雅虎当时很看重谷歌给自己带来的巨大点击量,而谷歌则是满怀希望地要成为下一个雅虎。当雅虎高管层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谷歌羽翼已丰,全面压制了雅虎。后来,雅虎先后收购了两家做搜索服务的公司,利用原本拥有的广告优势,2004年和2005年,雅虎的业绩上涨,与谷歌基本持平。然而,事实是,雅虎实际业务增长只有百分之十几,大幅分利润来自于出售谷歌的股票。到2007年,雅虎的年收入是70亿美元,而谷歌已超出它两倍多,是166亿美元。在显示条幅广告上,雅虎也开始遭受社交网站的冲击,比如MySpace和Facebook等。雅虎尝试过收购谷歌,但是失败,也尝试过收购Facebook,也失败了,因为在Facebook还没有成长起来的时候,雅虎并没有脸书放在眼里。
我们从两个角度思考这种现象。第一个角度是“类雅虎企业”第二个角度“创业者”。从历史看,雅虎错在自己身上,当自身财务优势明显时,本可以收购脸书、谷歌,然而一次次的错过几乎(阿里巴巴至少还可以)。这些现象就像本身书中所述,雅虎的价值网太过于聚焦网页,其管理、文化以及内部资源全部倾向于做持续性的网页,而错过了搜索、社交网络。所以当企业做到一定程度,要将眼光看的更远,关注客户的兴趣以及与之相关的创新企业,同时企业应在一定时期,单独设立机构进行颠覆性创新,唯有这样才能不被未来打败。如同华为一样,成立诺亚方舟实验室以求适应未来的趋势。
而对于创业者,要从不怕大企业的壁垒,从更好的用户体验入手,以更好的服务,更富有价格优势的新产品或服务进行创新。如果不断创新,并有好的运气,一定就能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