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作家大卫.卫克斯在《一天》中有这样令我刻骨铭心的一句:
Emma 对Dexter 说:“I love you,Dexter. So much. I just don't like you anymore.”译成中文大意是:“我爱你,只是我不再喜欢你了。”
一直一来,我内心对爱和喜欢的定义机制在看到的一刹那溃不成军,再也不敢立起,原来喜欢是这样难得。
对于感情,好像每个人都有自行的机制围绕着自己,不知道是一见倾心还是欢喜冤家适合自己。最初听到喜欢可能是从八卦情窦初开的同龄孩子起,而真正认识到喜欢可能是在某个懒阳的午后,踩在落叶上悉悉索索,小心翼翼地探着那些个自己的青春开始。至少最初的我们都是这样。
最初听到别人的喜欢可能有太多不同的状态,而初次听到自己的喜欢,我们就会像走过遍地的落叶,悉悉索索的声音踩得心痒痒,却又怕这声音过于嘈杂,拼命地伴着蝉鸣的掩盖收纳起来。
很多人说青春的感情是那种懵懵懂懂的喜欢,有时候远远地瞧上一眼都令人心满意足,一点点小小的触碰都心生欢喜。可能这就是很多人格外偏爱初恋是白月光的原因之一。容易满足的自己原来却仅限在那淡淡的欢喜中。
有了喜欢,为什么要说爱呢?在这个世界教我们的说辞中,爱好像是比喜欢更深层次的东西。在爱面前,喜欢好像又变得那么不值一提,轻易开口。比如我们表白,我们通常会说“我喜欢你”,而等两个人的关系到了一个地步,我们才会改口去说“我爱你”。在这个社会用语来说,爱好像如此庄重,只有烛光晚餐两人的深情凝望才得以与之相配,而喜欢好像在某个不知名天桥上努努力就能说得出。很多人都看到了爱的深情,却好像忽略了喜欢正是因为这样一瞬间的脱口而沾染上星辉,就像落叶经过悉悉索索后不经意地黏在了你的鞋底。
喜欢是勇气使然。在社会的说辞提示我们还不能谈恋爱时,那种感觉不会消失,它会变成所谓懵懂嗫嚅的喜欢,伴着蝉鸣的掩盖依旧悉悉索索。在你可能遇到你心中夏日的桔梗花时,在身后推你一把。而爱确实是深沉的,像布达拉宫的圣洁。在建筑学上有一个很普遍的理论,建筑有多高,地基就有多深,甚至远超这个高度。可能爱就是这样,像冰山一角,等到你去窥视它,你才会发现藏起来的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世界。
最开始可能一直以为爱如此深沉,喜欢又如何能比得了,感情都是从喜欢过渡到爱的。可是有时偏偏爱到最后,你却发现你连喜欢都说不出口。
是那一个聆听悉悉索索都没有机会的雪天,是那一个沾染细碎落叶都没有机会的瑟冬,是那一个你都不敢递伞的冬雪之日。
有时爱会阻挡你前进的脚步,我们说爱就是让对方幸福,好像就给自己扣上了洋洋洒洒的帽子。不敢触碰,不舍得冰冷,连呼吸都不敢急促。慢慢地,我们就好像在爱而不得中越来越卑微。虽然还是远远的望着,但是早已没有当年的悸动,因为你不再是那么容易满足了。天下哪有这么多这样心性的人,能够眼睁睁看着自己深爱的人和别人走过庆乐的红地毯。但是又有多少深爱的人,敢于在那样庄重的仪式面前说一句“我反对”呢?
爱被认为是理性的,喜欢则被认为是冲动的。
我爱你,但在种种限制中,我不能爱你。
这可能就是那些被误解着不愿意放下身段去谈恋爱结婚的人,他们的心里始终埋藏着一个人,触及不到,却只能在每每失眠时,期盼着那个人,哑然失笑,很难再拥有那种瞬间悉悉索索的瘙痒了。
我会一直爱你,只是我不会再喜欢你了。
我只能尝试放下去脱口而出的奋不顾身,就在我自己能触碰到的地方,去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