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作是因为热爱,热爱可以让我身心皆安康」
斯蒂芬·金 简介:
出生日期:1947年9月21日
职业:作家、导演、制片人
代表作品:《肖申克的救赎》、《绿里奇迹》、《魔女嘉莉》
标签:世界级惊悚大师、美国当代狄更斯。
图 | 网络
文 | 潘半鲜
斯蒂芬·金的一生,正印证了那句话—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 。这个偏执狂所描写的是一个人对一件事情无悔的执着和热爱。
无疑,金是热爱写作的。这一点,如果抛开你所认为的一个人在描写自己热爱事业的那份矫情,从回忆录的字里行间,你可以感受得到, 金不仅在用写作抒发自己内心的情感,而更多的是用自己热爱在为自己疗伤,就像他书里面说的:一个人如果彻底热爱一件事情,他可以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比如:讨一个好老婆;比如:赚钱;比如:受人尊敬;比如:忘记伤痛。但前提是不以这些为目的。
金告诉我们,想要写出一本好的小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删掉一些没有用的句子,让整个语句看上去简洁,意思表达明了,不冗余。观众不太喜欢也没有那么多时间看你那么多的废话。
第二:故事第一,语言第二,手法第三。一本好的小说,好的故事比怎么写,比如何使用更多华丽的词藻更加有用。
第三:直抒胸臆,在写的过程中寻找灵感。金说:写作从来都不需要主题。
第四:多写,多看,没有捷径。
敬告:好的作家有很多,但是天才级的作家,一个世纪才有那么寥寥数人。
看到这里,不觉大师果然是大师,这几条敬告又何止只适用于小说 的书写,只要你是在伏案写作,写东西,写公众号,写文章,无不觉得似有醍醐灌顶之感。
当然,最令我佩服的还是整本书的最后一章,金写这本书的由来和背景。当时,金在路上散步,被一辆大车撞伤,整个膝盖以下打入8颗钢钉,当时医生是这么下的结论:如果你再晚来半个小时,你就见上帝去了。当然,整个康复过程是痛苦的,金回忆说,这样的痛苦一生当中只经历过一次,那就是他小时候医生用一根细小的针刺入他化脓的耳朵有过类似钻心般的疼痛。
手术过后,金躺在床上做康复训练,大约只过去了2个月,他就已经受不了这种在床上“等死的日子”。他抛开尚未康复的下半身,想起自己的这一生,以及他写作的这一生,于是诞生了这本《写作那回事》。
个人认为,这本写作回忆录并非以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来教你如何写作,而是将自己的写作经历娓娓道来。以及金自己如何从一个坏小子,一个单亲家庭成长起来的孩子,如何在众人的不信任当中成为一个还算过得去的作家。其书中还举了大量的例证来佐证自己的观点,整个过程,都没有以一个知名写手自居,让你感觉,整个过程就是一个邻家大叔在分享他一生的经历。也许他的经历并无普世的价值,但是,你却对这个素未谋面的人肃然起敬。
那么在这本回忆录中,不得不提起作者的妻子塔碧莎。虽然只有寥寥数笔,但是足以看出塔碧莎在金心目中的分量。塔碧莎不仅仅作为金的第一读者,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给到他最新的修改意见,同时, 塔碧莎也是金写作时唯一的一盏明灯。 金说过:当你写作时,一定要想象着,你写这些东西一定是要给生命中的某一个重要的人看,这样你才不至于迷失方向 。
最让我感动的是这样一个场景:当时金在家做康复训练,腿脚多有不便,但是,一天不写作的 金总感觉人生太过乏味。他多次向塔碧莎提出要伏案写作,但都被拒绝。直到有一天,当他从洗手间走出来,走过拐角,看到有一个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小房间,里面几乎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几尺宽的书桌,太棒了,这就是他梦想的样子,他终于又可以安心写作了。毋庸置疑,他的妻子,才是最了解他的那个人。
这本书的最后, 金终于表露他可爱的一面。他记录了一些他和读者之间的对话,比如:有读者问他,你写小说是为了赚钱吗?哈哈,虽然露骨,但是,确实也问出很多人的心声。他说:他写作从来都不是为了赚钱。(够装吧)接着他又说:是为了热爱。(接着装)最后他说:当你真的热爱一件事情时,只要你持续做,你的好运也会从此而来,你甚至可以通过它忘记伤痛,你会开心,你的身体也会更加健康(好吧,我竟然信了。)正应了之前很流行的一句话,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热爱我的热爱,致敬斯蒂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