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午饭前,经历了一次真正的“谈判”,虽然谈判的过程根本不会有任何记录,因为讨论的结果是不用直接谈判方式,改直接委托方式。
虽然一开始的时候完全可以跳过这个讨论的过程,直接改委托形式,但是通过这么一个小小的7人二十几分钟的讨论,专业人士给出了专业的意见,不论动机只论目标,前因后果居然厘清了,思路也豁然开朗。说明结果虽然很重要,过程也许更重要,法律上说的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的逻辑是不是也有类似之处呢。
通过工作提升自己,为老板也是为自己打工,渐渐找到感觉似的,虽然并非职责范围之内的事务,但是有机会体验不同的事情,遇见困惑想办法解决,这样的体验蛮不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