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一种实践,如果你能够持续十年,每天举重十五分钟,你就可以打造出肌肉。如果你持续十年,每天写作一个半小时,你会变成一名优秀作家。——史蒂芬.金
此前一直浑浑噩噩,虽然计划每年、每月、每周、每天地写着,但是从来都没有完成过的时候。连找工作,也是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觉得合适了就做,不合适就拒绝。
然而,什么才是合适的?什么事自己真正喜欢的?什么样的工作又是自己喜欢还做得来的?或者,所谓适合和喜欢,仅仅只是为自己的迷茫找的一种借口?
我一直觉得,写作这件事将伴随我一生,毕竟,这是我最喜欢的事情。然而,有好看的小说时能轻易就夺走这种喜欢;玩游戏的时候能让我忘了自己原来还喜欢写作;看动漫的时候也是完全将它抛到了不知哪个角落里。太多的事情能夺走我所谓的喜欢。
坚持其实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尤其是在不喜欢的事情上。我如今已捡不起最初时那种可以废寝忘食,写到手痛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依然要趴在桌子上奋笔疾书时的认真了。
曾经以为写作等同于我的生命,后来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让我一度将它丢弃甚至打算抛弃呢?大概,是因为从前以为写作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并不知道后来的某一天会被它所伤害吧。
过一次生日,意味着又长了一岁,生命的书籍要开始写下一个章节了。而我想说的,并不只是关于写作,而是关于坚持。
许多人的成功并不是因为他天生在某一领域有着天赋。不过是因为喜欢,所以日复一日地坚持钻研,哪怕进步不是明显的,甚至是不可见的,可十年,二十年坚持下来,总有一天能看到成果。
就好比100天阅读打卡这件事,起初仅仅只是想着摘录一句话就可以了,后来忽然想写一两句自己的话。到如今,一两句话根本无法满足我。而且,最开始一两句话都要想好久,而现在,写这么一段文字,其实也不多四五分钟而已。
我恍惚明白,很多时候,我们如果想做一件事,那么就去做吧,不要在还没开始做的时候就想着它有多困难,重要的是先做了再说,如果做了之后能坚持下去,那就更好不过了。
最后,好似命运也很乐见我的这种醒悟,所以不过是打开网页找篇自己的文章,一句话就跃进我的实现:你只管努力,剩下的交给命运。虽然鸡汤,但还是想把这句话送给点亮心章节的自己。